我在给老板打工,不小心骨折了,老板不赔付,我该怎么办?
①保留好证据。
②和老板协商。
③协商不好,就去人社局信访。
④根据人社部门建议,按照正规的法律途径起诉老板。
我在给老板打工,不小心骨折了,老板不赔付,我该怎么办?
首先发生工伤后要第一时间通知单位负责人,同时要到正规的医院接受相应的治疗,保留好检查病情的资料,还有治疗期间的费用票据!
然后跟单位协商工伤赔付问题,包括治疗费用,后期康复治疗费用,营养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餐饮费,家人陪同护理费等各种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付,或者只是赔付一小部分……我们要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处理,劳动部门仲裁不了,就要寻求司法机关上诉维权了……
务工人员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当出现用人单位侵犯自己权益时,要依法去争取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共同构建一个文明,法制,和谐的社会!
我在给老板打工,不小心骨折了,老板不赔付,我该怎么办?
首先需要明确你是跟老板个人工作,还是跟老板的公司工作。这两种情况分别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且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如果和个人工作的话,那么双方形成的是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工作中遭受的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你是在工作中受伤的话,那么雇主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但是一般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也会看在此次受伤过程中你的过错大小,会按比例划分责任。
如果在公司工作的话,那么双方形成的是劳动关系。根据《工伤赔偿条例》第十四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工伤的认定前提是双方具备劳动关系。而工伤产生的相关赔偿也是非常明确的,也不论劳动者是否具有过错,是全额赔偿。
但往往在认定工伤时要确定双方是否具备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那么工资流水、打卡记录、值班表等也能证明双方具备事实劳动关系。
最后,无论是哪一种,只要在工作中发生了伤亡,不管单位好不好,切记一定要报警,因为出警记录一般会显示双方关系也会显示员工是在工作中受的伤,别问为什么,经验使然。
我是高律师,欢迎关注评论,带你玩转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
我在给老板打工,不小心骨折了,老板不赔付,我该怎么办?
首先要分清楚,你给老板打工,建立的是什么法律关系。
1.如果你是受雇于老板个人的,你们建立的是民事劳务关系。
在雇佣过程中,如果你在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的,作为雇主的老板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老板不肯承担责任,你可在伤愈出院并做好伤残等级认定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多少主要取决于雇主对雇员的人身伤害存在多大的过错。
2.如果你是被老板设立的公司招用的,你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人身伤害的,公司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若公司不愿意申请的,劳动者可直接向所在地的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劳动者伤愈出院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公司赔偿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工伤待遇的支付相对于劳动者而言,实行“无过错”原则,即只要认定为工伤,不管劳动者有无过错、有多大的过错,公司应当承担全额的工伤保险责任(若公司参加工伤保险的,部分责任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我在给老板打工,不小心骨折了,老板不赔付,我该怎么办?
你是在上班的工作时间内骨折的,属于工伤,老板是应该要赔付的,这是毫无疑问的。
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认定工伤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如果你受伤情况是上面的一种,都可以申请工伤的处理,和老板好好的说,实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序。
上周我也遇到一个事,被老板养的一只猫抓伤了,刚开始老板就让我自己承担打疫苗的费用,五针费用下来要几百到一千多的样子,我只好和她辩解,如果她不养猫,我也不会受伤,后来改为承担一半的费用。
因为伤势比较重,被猫抓之后马上就出了血,就好比扎手指验血时的那种出血一滴一滴的,还需要用创口贴来止血,医生说需要打免疫球蛋白,这个免疫球蛋白费用比较贵,根据伤者的体重来计算价格,第一次费用下来就花了1046,后面还有4针需要80块钱一次,总共需要花费1366,还不能报社保。
老板自己也打了狂犬疫苗,她受伤程度比较轻,所有的费用加起来只有500左右,我的费用加起来要1366,她说按她的标准去报,那只能报销不到300块钱。
再想想不对劲,我在这里上班是在工作时间内受伤的,没可能自己无缘无故地承担1000块钱吧,责任应该是公司的,再次跟老板沟通,她说可以承担700块钱左右,我还想着还去在她那里上班,勉强同意只好自认倒霉了。
第二天去上班了,心里越想越气,本来工资就不高,自己还地承担这些乱七八糟的费用,如果她养只老虎(夸张一点)被咬了,那是不是我也要承担一半呢?简直就是没道理。我中午的时候表示很气愤,老板也知道了,想了一下老板这么小气,没必要再为她工作,惹不起我躲得起行了吧,之后便提出了离职。
本来是一个小公司,七月份已经走了两个同事,如果我这个时候提出离职,那么只剩下一个人了,公司怎么运营下去,除非老板她自己来干,最后老板只好妥协了,这次才愿意赔偿所有的费用。
所以,态度一定要强硬,如果这样忍过了,那么我就要自己承担700块钱,是多么的冤枉啊。
我在给老板打工,不小心骨折了,老板不赔付,我该怎么办?
你在工作现场骨折,只要有现场员工证明,医院治疗医生治疗记录,老板赔付不是问题。
自己与老板谈不通,就可走法律程序解决。
问题是这样的老板注意了,这点员工的责任都不想承担,那还开什么工厂?
要清楚,开工厂就是对社会作贡献,为员工造福,多承担社会的责任是自己一生之光荣!
跳出自己的小私心,树立办工厂也是对社会发展的贡献,一切问题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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