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个人帐号,是否应该保留最低生活费?

太天真了,还真的以为法院冻结了个人账号,会给你留生活费,现实会让你狠狠的打脸,欠钱还是赶紧还了吧!

我本人就是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法院冻结了个人账号会不会留有生活费 ,这样的事情我太清楚了。

我在2020年的时候,被某州银行起诉到了法院,原因是我欠该行的信用卡没有及时的归还,而我的信用卡额度总欠款才12,000块,就直接被起诉了,真的让我意想不到。

而且该银行在起诉我的时候,并没有通知到位,我连自己被起诉开庭了,我都不知道,我感觉到真的很郁闷,直接把我强制执行,冻结了我的账户,我才知道自己被起诉。

因为当天我在消费的时候,发现我的银行卡上面的余额已经全部被扣掉,包括社保卡,还有我的网络支付账号也被冻结,那一刻我彻底蒙圈了。

因为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自己的账户就全部被冻结,“所有的钱在账上的都被划扣了,包括社保卡里面的钱,一点生活费都不给我留”。

而我被扣除所有钱的情况下,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因为被起诉了,我还以为是我的手机中了病毒,不断地在研究,甚至还打电话给借记卡的银行问一下这笔钱怎么就不见了。

银行的客服回复我说:我的钱被有权机关单位给扣掉了,具体是什么单位他也不清楚,反正就是有权机关单位,大概就是警察、法院、检察院等这些单位。

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我好像已经明白大概的意思了,因为我信用卡欠款已经长达了4年没有还款,而在这4年的时间里面,我早就已经忘记了,自己还欠着信用卡的钱。

虽然这笔钱不是很多,但对于一个债务爆发的人来说,哪怕是一分一毫都是牵扯到大动脉,随便还哪一家欠款,都会有连锁反应。

这笔钱我在逾期的第4个月其实早就想还了,但是因为利息太高,让我停下了脚步,刚申请这张信用卡的时候,额度只有8000块,用了半年给我提额了4000的临时额度,然而就是因为用了临时额度,最后就无能力偿还了,只能选择了逾期。

因为用了临时额度,再还款进去就再也拿不出来,而且临时额度也无法申请,被迫选择了逾期,可当一个人缺钱的时候,就很难翻身了,直到4个月后才能有缓解的时刻,但我想把银行欠款的这笔钱给还上,发现上面的利息已经超过了一倍多。

我真的没有办法相信,这是正规的银行信用卡,逾期的利息竟然比高利贷还要高,其中里面包含有本金、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这几项东西加起来,变成了28,000多块钱。

我的账户从那天开始就一直没有再还款,而当我那时主动的联系银行的时候,银行同时也给我做了停息挂账,利息就没有再涨过了。

我怎么也没想到,银行竟然为了这1万多块对我进行了起诉,那么多人他不去起诉,却偏偏起诉了我,经过了我自我的总结,大概是因为银行查询到了,我每个月有固定的工资到银行卡,而且每个月都有购买社保,却没能还上银行的欠款,银行才在我们工作的当地对我进行了起诉。

而且银行在起诉我的时候,法院应该已经给我寄送过传票,我因为逾期躲避债务的原因,时常的更换个人号码以及联系方式,要催收无法联系到我,从而导致了法院传票过来,我没能收到,包括最后的判决书。

而这些事情都已经形成,我应该面对的是往后该如何的去生活,该如何的去处理好这件事情。

因为现在我账上所有的钱都已经被银行给扣走了,而且网络的支付账号也被冻结,对我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要不是因为以前有先见之明,知道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把钱都取出来存到别的地方,真要到银行对我进行冻结的时候,可真的就一分钱都没有用了。

法院在冻结个人账户的时候,是不会给自己留下任何的最低标准生活费,因为凡是你名下所有的账户,就连包括社保卡他都直接划走,网络支付账号更加是直接冻结,目的就是逼迫你还款,还能给你有喘息的机会,那岂不是也太天真了。

当然我的这种情况有可能是例外,按照法院的正规流程,应该是可以给予预留一定的生活费,但是这个生活费是非常的少,只能够维持每天的生活以及住宿。

前提是必须要主动地去汇报自己每年的收入情况,如果不主动汇报的话,那将会被列入失信名单,还要限制高消费,那到时候就再也没有能获得预留生活费的机会了。

当然欠钱是要还款的,因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欠银行的钱被起诉了,我也应当第一时间去主动地联系对方,处理好债务的问题,争取能够协商还掉,因为我也不想做老赖,要不是被银行的利息压迫的没有办法。

当我看到自己名下所有的账户都被划扣,以及网络支付账号被冻结的时候,我就知道这对我以后的影响太大了,我就主动地去联系银行,希望能够得到协商处理。

银行看到我失踪了那么久,竟然主动的联系,他们也拿出坦白的态度,因为自从对我进行起诉了之后,我8个月银行都没能收到一分钱,对于这一场关系来说,银行已经算是输了,不仅自己垫了起诉的费用,还要浪费了很多的人力物力,这就是为什么银行在别人欠款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主动的去起诉,而是选择让催收人员对别人进行催收的主要原因了。

当然我打电话过去的时候 ,客服第一时间叫我把账上的欠款信息给还掉,而上面的欠款却是没起诉之前的欠款28,000多块,对于这一笔债务我是肯定不会认的。

因为我在网上查询到了我的判决书,上面清晰地写着我的违约金,银行申请不予同意,也就是去银行对我起诉,想要获得违约金,法院不同意。

而银行只能获得本身的本金和利息,按照正常的利率来算,我只需要还上12,000块钱,加上逾期4年的利息4000块左右就可以结束了。

我对客服说,我已经被起诉了,现在我要联系的是负责信用卡的贷后管理人员,银行的客服帮我做好了登记,告诉我,到时候会有人主动的打电话给我。

等了大概一天的时间,终于迎来了一个自称是银行法务的工作人员,他告诉我我这笔欠款因为从判决到现在已经产生了双倍的利息,计算下来要还款的话也差不多要2万块。

我在此时此刻,我的状态是被动的,只要对方说的东西是合理的,我几乎都会同意,因为我被这家银行给起诉了,我想尽快地解除,他对我的影响真的太大了,每个月一旦发工资账户就有可能被划扣。

最终经过了协调,双方达成了一致,我答应他每个月只能还1500块的金额 ,因为我一个月的收入6000块钱,我还需要抚养小孩,还是要赡养老人,最后还需要自己的生活费,所以我只能还1500块,这笔钱分期一年还清,最后一个月一次性结清所有的本金和利息。

我感觉这样的方法是确实不错,也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我按照着双方的约定,每个月到发工资的那一天,我就还着1500块到信用卡里,而且我还跟银行的法务说:让法院不要再强行划扣我的钱。

虽然这样说了,但我还是非常的担心,每次等到发工资的时候,我都第一时间把钱全部都取出来。

直到有一天,银行又突然来了一批人到我们的厂门口,而那一批人穿着都是比较正规的,还记称是银行的工作人员。

经过了交涉之后才知道,原来这批工作人员也是银行的催收,上一个和我交涉的工作人员,也是银行的催收,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法务。

他告诉我因为我和上一个人所交涉的什么还款计划是没有任何有效的依据,当我听到这个话的时候,我彻底蒙圈了,感觉以为自己又被银行给忽悠了,而那个时候我已经还了三个月的1500。

我把我的所有还款证据,以及和他的聊天证明给这几个催收看,他看到了之后就说回到银行里把这件事情调查清楚了,再给一个方案我。

当天我的心里非常的忐忑不安,因为我觉得自从自己负债逾期了,每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特别是被起诉了之后,如果不是自己聪明,甚至连生活费房租都没得交。

到当天晚上的时候,那个领头的人就给我发了信息,跟我说现在银行这边已经给出了一个优惠的政策,我只需要把剩余的6000元本金还掉,就可以结清这张信用卡了。

当我看到对方给出这样的方案,我心里面特别的高兴,因为对我来说意味着就减少了1万多块钱的还款,经过了我多方求证,最终确认了这笔事情的真实性。

我就按着对方的意思,把这6000块钱一次性的还到信用卡里,最终等到下个月出账单的时候,我的信用卡上面显示着减免了利息和违约金,我看到这个事情的时候非常的高兴。

同时我也联系了法院,因为我和银行联系的时候他已经不理我了,可能是因为看到我已经把所有的欠款都还掉了,觉得我已经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就没有理我。

而法院说必须要等到银行那边出了结案通知才可以结束,我一直在盼着盼着,终于盼到了银行那边得到的通知,告诉我三天就能够彻底的解除了我的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彻底的解除了我老赖的名声。

总结:法院冻结了个人的账户,是不会给你留生活费的,想要这笔生活费,必须要主动地向法院去汇报你的收入财产情况,同时法院也会对你进行限制高消费,法院会对你的银行卡给予保留一定的金额,但是这笔金额只能够适应你的正常日常开销,想要彻底的摆脱这样的困境,只有把钱还上才是最正确的道路。

法院冻结个人帐号,是否应该保留最低生活费?

法院冻结个人帐号,是否应保留最低生活费?

要说应当,应当说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确定的义务,而不应当等法院冻结个人的账号。

一般来讲,法院冻结被执行人账号,不会主动为被执行人预留最低的生活费,因为法院也不知道被执行人是否有其他的生活来源。

但是,如果被执行人账号被法院冻结后,被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证据证明,法院在审核被执行人的理由和证据后,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最低生活费开支。

附: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25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法院冻结个人帐号,是否应该保留最低生活费?

法院冻结个人帐号,是否应保留最低生活费?

按规定来说,这是要的。强制执行确实是为了让判决能够得到执行,但也不是要让被执行人去死。恰恰相反,若是被执行人被逼得无法工作或无法赚钱,那申请执行人的判决空拍也很难得到执行。所以我们法律也是考虑到这个问题,并且有相关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这个每个地方的做法并不完全一样。有的法院直接有出台相应的规定和标准,有的法院直接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收入,也有的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家庭生活需求等等。另外,对于被执行人唯一住宅,现在也是可供执行。不过需要预留5-8年的租金,以便被执行人解决这个居住问题。

法院冻结个人帐号,是否应该保留最低生活费?

法院如果冻结个人工资账号即冻结执行被执行人的工资,是会给被执行人留下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数额就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冻结其它账号,一般不会考虑这个问题。

人的生存权是第一位的,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仅要考虑执行的法律效益,还要考虑执行的社会效益。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当生存权与债权及其它权力相冲突时,生存权要优先于其它权力受到保护。

这就是法院在具体执行时很少执行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和基本生活保障的伦理基础。

法律是无情的,但人是有情的。虽然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欠债不欠命,如果执行债务逼出人命,决不是法律追求的效果。

因此,要正确理解执行过程中的“度”,正确适用执行措施,既要解决社会矛盾,又要保证公平正义的底线!

法院冻结个人帐号,是否应该保留最低生活费?

对于这个问题,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我们先看一下法条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所以从这个法律规定上,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在查封财产的时候,不会把一个人逼上绝路的,把他所有的财产都执行过来,肯定是要给他保留定的生活必需费用的。

否则,你把它饿死了,第一,人家也罪不至死,第二,他死了不就更没有钱还给你了吗?

所以我们还是要得饶人处且饶人。

但是作为欠债不还的人,你也不要觉得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就可以不用还了。毕竟永远身上背着这样的包袱,您的日子也过不踏实,所以在借钱的时候就应当考虑好自己有没有财力进行偿还?免得让自己的日子过得如此窘迫!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法院冻结个人帐号,是否应该保留最低生活费?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本人经历过了几十个法院判决书的案子,大部分都到了法院执行局开始进行强制执行,那么我可以回答你这个问题,法院冻结你的个人账户,属于法院执行局强制性执行的工作范围,如果单独从执行冻结你名下的个人账户,是不存在给你保留最低生活费的,你的账户多余部分,法院不会冻结超过你履行法院判决书的金额,下面我就将法院冻结个人账户的信息详细阐述下。

1、首先法院冻结你个人账户,是根据判决书当中的金额去对你名下的个人银行账户冻结,如果银行账户资金超过判决书的资金,司法划拨的金额不会超过判决书的金额,如果你名下的个人账户资金不够,那么法院在司法划拨的时候,有多少就划拨走多少,不会给你留什么最低生活费用的,因为这是你履行法院判决书所必须的义务。

2、法院在强制执行你的案子时候,如果你名下有房屋资产,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拍卖,但是法院在执行你名下唯一的房屋资产时候,会解决你五年之内的生活保障,一般执行的时候,给你另租房屋,或者支付、预留五年的房屋租金,超过五年属于你自己负责。

3、法院冻结你的名下账户,如果是工资账户,你需要跟执行局进行沟通,每个月保留你工资的30-50%的生活费,这是你生活的必要支出,法院执行局是根据规定是允许的,法院除了冻结你名下的银行账户,还包括你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平台的余额和资金。

总结下,法院执行局冻结你名下的账户,会让你生活各个方面都受影响的,因此当名下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账户冻结后,一般都是冻结期三年,建议所有的债务在三年内处理,生活费的问题,在冻结前最好跟执行局进行沟通,如果不沟通账户里面的钱全部要进行司法划拨。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