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与地级市代管有什么区别?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得普及一下常识。全国3000多个县,全部都是归省管,一个省一百多个县,省里的精力是有限的,所以,就委托地级市代管县。很明显的就是,县委书记就是省管干部,不是市管干部。
但是,有些省份就有特例,县级市由省直接管辖,就出现了省直管县和地级市代管县两种情况。比如,湖北省的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就是典型的省直管县级市。
那么,省直管县级市和地级市代管县哪个好?
个人认为,地级市代管比较好。原因如下:
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三个省直管市已经存在30多年,发展也就那样,没有明显的优势。
仙桃市虽然一直保持着湖北省首强县的位置,但是优势并不明显,后面的大冶市和汉川市随时有追上来的可能性。
潜江市的发展中规中矩,但是不如地级市下辖的县级市大冶市和宜都市,甚至跟枣阳市比都没有优势。
天门市更加不行了,好多年都入不了全国百强县名单,最近才刚刚勉强进入榜单。在省内也仅仅排名第八名。
有人要说了,三个直管市在省内都排名前八,发展很好啊。
但是,大家恐怕不知道吧,三个直管市刚脱离荆州市的时候,就是省内数一数二的经济大县。
第一届全国百强县排名的时候,只有仙桃市和天门市上榜,潜江也是排名第一百零几名。其它的大冶市、汉川市、枣阳市、宜都市、枝江市都排在三个直管市后面,但是经过这些年的发展,三个直管市的优势逐渐失去了。
省直管市说白了就是跟地级市在一个平台上竞争,但是省直管市无论是人口、体量、行政权、还是受重视程度都无法跟地级市比较,所以,资源倾斜和投资项目都会往地级市去,地级市吃到肉了,归地级市代管的县级市也能喝口汤。
省直管市在省内行政级别为副厅级(副地级市),但是国家层面是不承认副地级市的,只能是县级市。
所以,个人觉得省直管市还不如让地级市代管。
省直管与地级市代管有什么区别?
省直管少了一个中间环节,多了一份自主权。招商引资,财政补贴,城市建设有了更多的灵活性,争取项目也容易些,省支持力度、关注度也会大一些。无疑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促进作用。
省直管与地级市代管有什么区别?
实际上,省级以下的县区市,都是地级市管理。“代管”只是一个说法。
省直管与地级市代管有什么区别?
省直管市的好处就是省里面安排,资金、项目不会被无故缺失,在城市建设方面比较有自主权,经济实力雄厚的话可以争取更多产业项目。除此之外和县级市没有什么差别。不知道回答全面了没有?有知道的朋友补充.
省直管与地级市代管有什么区别?
站的高看的更远!资源统筹分配,更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地级政府管卡要的事情不会发生,只是申请项目批不批的问题可能会有。共同富裕道路浙江已经走在最前面,如果用强县(市)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比目前的地级市效果可能会更好。希望浙江敢为人,分期分批对强市强县进行直管!
省直管与地级市代管有什么区别?
①我认为,机构改革应该彻底取消县级行政机构,实行地级市直接管理乡镇区,且扩大乡镇管理范围,一个镇大约管理二十万人口,一个乡大约管理十万人口,并且其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单位编制仍和现在的乡镇一样,不允许扩大。区只能管理城市区域,不能兼管一部分农村。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减少财政支出,减轻人民财政负担,提高行政效率,充分发挥地级市的中心城市带动作用。县这一级,行政机构齐全,官民比最大,人民财政负担最重,大部分县都是吃饭财政,甚至吃饭都不够,还如何搞建设?为了维持庞大的政府支出,大量消耗了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只有取消县级行政机构,才能最大限度减少财政支出,减轻人民负担。现在交通通讯发达,完全可以这样做。
有些人总说取消地级市,实际上他们说的取消地级市的实质就是地级市不管各县了,可是那个地级城市还存在,那个城市的各个区、街道、社区还存在,还需要那一整套管理机构,还要花费那样多的财政支出。所以,这个方法不可取。同时,若地级市不管各县,则省一级管理的市县就太多了,一个省直接管理一百多个市、县,一定会管理不好的。
对于一些比较发达的大县,城镇人口多达几十万人,就应该把它们改造为地级市,并让它们下辖一定数量的乡镇区。如此,一个省内的地级市就可以增加到一、二十个或二、三十个以上甚至更多。
按照这样子的构想,全国省以下的行政区划就是省、市、区镇乡、街道村。
中心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带动作用是巨大而明显的,应该适当的集中扩大地级中心城市,而不是搞那么多的县一级卫星小城镇。尤其是地级市下再设县级市,称呼为某某市某某市,这样很不容易区分。分散发展不是方向,集中培育中心城市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方向。
②关于大城市,尤其是直辖市,我也有一个设想,可以把人口超过一千万以上的大城市称为都,如北京都、重庆都等等,下边的管理仍和现在一样,且都下也可以设地级市,比如重庆市下边就可以设立其它地级市,称为重庆都某某市,地级市下仍采取我本文里所建议的地级市直管区镇乡的方法。
如此,关于那些集中连片的居民区的称谓就有“都、市、镇、村”等等。以后凡是一个大城市人口超过一千万以上,都直接改为都,隶属于中央直辖,并允许其下辖一部分的地级市(实际上这时候的所有市都是一样的)。
把大城市改为都,还有一个重要的好处就是,减少了那个大城市的一级领导机构,或者说把某个省一级领导机构与大城市的领导机构合并了,这样子又可以省去一大笔财政支出。比如重庆市,如果重庆市所辖区域成为一个省,那必然有一套省级管理机构,同时还有重庆市管理机构。现在重庆市成为直辖市,将来改为重庆都,则就不存在省一级管理机构了。节省的财政费用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啊。改为都的另一个好处就是都下可以设市,且称呼有别,不会混淆。目前的重庆市下的一些区远离重庆市区很远,根本不应该作为重庆市的市区的。但是由于某种需要,都改为区了,不能叫做市了。这实际上很不利于那个区的定位以及发展。如果重庆改为都,那些远离重庆市的重要的城市就可以称为市了。
③经常在网上看到一些人提出并赞成分省设想,认为目前的省级行政区太大了,与中央分权,不利于中央领导。其实这样的行政区划改革根本不是为了解决问题的,其实质就是自己的一种个人爱好而已,三十多个省与五十多个省究竟有多少区别呢?无非就是再增加十几个省级行政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而已,不知道又要耗费国家和人民的多少的财政收入啊!任何事情的改革都要对人类的进步有利,而不是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加强中央集权需要注意的是行政体制,而不是行政区划。当然刚建国时出现的六大区则与现在的三十多个省不可同日而语,有着本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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