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56岁单位上班15年,未购买社保,现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年龄问题辞退,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者该怎么办?

我认为:

单位辞退五十六岁的女员工是合法的,因为女员工最长的退休年龄目前是五十五岁。而单位违法是没有给该女员工缴纳社保。按说这各女员工该在退休后领取养老工资,但因无社保离开单位一分钱领不到。这种情况劳动者该怎么办呢?唯一的方法就是打维权官司,要求单位赔偿损失,补交社保或按社保计算出应得退休工资,由单位发放到老死为止。

单位不缴社保违反了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我国劳动法政式实施,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这是强制性措施。1995年拒今二十多年,题主参加工作15年,是在国家法律实施后才参加的工作,所以,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为你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十五年来单位一直没买,如果买了,够国家规定的缴费年限,现单位不用了,便可办理退休。如今不能办理退休的一切责人都是单位违法造成。

单位辞退不用合法

目前56岁了,单位要辞你是合法的,因为,我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的退休年龄是特殊工种岗位人员50岁,女干部55岁,男55岁和60岁。就是说女性的退休年龄最长不能超过55岁。

在今天延迟退休政策未实施之时,我们各单位的习惯都是到年龄就退休。这样来看单位辞退是全法的。

现在退下来了办不了退休怎么办

被单位辞退了,没退休工资失去了生话来源,怎么办呢?

现在唯一的方法就是要求单位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负责!

一、要求单位补缴十五年的社保。

根据社保法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你用人单位未给你缴纳社保,应向他们提出补缴要求。单位为你补缴了十五年,你便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工资。

二、如果不能补缴怎么办?

去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承担因违法不缴保险给你带来的损失。即支付按社保计算你应得的退休工资一直到老死为止。

这种请求会得到支持吗?答案是肯定的。

新实施的民法典规: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同事规定了侵害他人的合法权利,侵害人应给予赔偿。所以,可以向单位提起损害赔偿。

不交社保的损害后果是造成被损害人领不到退休工资,要求单位承担责任是理所当然的。

结束语:

在单位工作了十五年的女同志,如今56了未缴社保,现单位不签合同要解聘了,怎么办?我认为不签合同解聘是合法的,因为到了女性最大退休年龄。至于干了15年不交社保,导致不能办理退休,单位严重违法,可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保法、民法典的规定,提走上诉,要求单位补缴后办理退休,不能补缴的,要求单位承担社保计算的应得工资并发放到去死为止。

女56岁单位上班15年,未购买社保,现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年龄问题辞退,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者该怎么办?

你在这个单位上班了15年,公司未为你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已经够悲惨了,现在还要因为年龄被辞退,可以说是惨上加惨。同情归同情,但事实已经如此,只有依法维权一条道路,虽然维权路上可能是荆棘丛生,但为了自己后半生的养老生活,这条路是注定是要走下去的。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职工入职的三十天内,必须要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可能当初你们为了保工作,保饭碗,选择了忍气吞声,既不向公司反应你们的呼声,也不选择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或是社保部门举报,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老板的违法行为,这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情。但现在后知后觉后也还有一定的机会,也还有维权的一天。

按照社保法和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女职工的法定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但是由于你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你办理社会保险,致使你现在已经56岁了还要在单位上班,而公司在这个时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辞退你,从表面上看,按照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劳动合同终止。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这里所说的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有条件的,即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你虽然达到了或是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导致你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责任需要有用人单位来承担,即使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属于违法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的没有依法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管用人单位有没有这样的书面规定,都是属于违反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是导致员工不能按时办理退休的重要因素,给员工造成的损失是非常巨大的,所以用人单位是应当给予赔偿的。

现在面临这种情况,你的主要诉求重点是要求公司为你补缴在公司工作15年的社会保险,并协助你办理退休手续。只要公司同意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那么也就不存在后续劳动合同的问题。但由于补缴时间比较长,如果公司不同意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是向社保部门举报,或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等。

总之,目前你最关键的不是后面的合同续签不续签的问题,主要还是养老保险的补缴问题,这是涉及到自己后半生最关键的问题,有条件可以到当地总工会要求法律援助,只要补缴了15年的养老保险,那么你的后半生就有了基本的保障。

女56岁单位上班15年,未购买社保,现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年龄问题辞退,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者该怎么办?

首先,女职工在单位上班15年,单位不给其缴纳社保金,现又因年龄大不在给其续签合同,将其辞退,这是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现女职工已超退休年龄,因用人单位一直未给缴纳社保金,又不能正常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按本人志愿可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女工在本单位工作已超过十年,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职工,不存在续签合同问题。

其次,本单位现将你辞退,属于单方面给你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法规定给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即按你辞退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和你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赔偿,赔偿金额最多不超过24个月。另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须按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该用人单位用工长达15年一直不给你缴纳社保金,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你应拿起劳动法这个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权益,向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如用人单位有什么异议,你应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诉诸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最终寻求解决。

最后,总而言之,作为女职工已56岁,到了退休年龄,在本单位工作15年,单位却没有给缴纳社保金,不能正常办理退休,又以年龄大而辞退,的确令人气愤。建议你一定运用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女56岁单位上班15年,未购买社保,现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年龄问题辞退,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者该怎么办?

先向劳动争议仲栽庭,申请仲栽,不预受理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全国的判决不同,但有的省会判一定数额的赔偿,也可能判你由单位按月发你退休金,但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有省支持,

女56岁单位上班15年,未购买社保,现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年龄问题辞退,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者该怎么办?

单位辞退和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是2种不同的结果 。

一,单位辞退。

1,单位辞退,你可拿着单位辞退你的纸质资料,到劳动仲裁起诉,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

赔偿年限N是工作的年限,1年1个月,不满半年按0.5个月计算,不满1年超过超过6个月按个月计算。

平均工资,是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赔偿金=2N*平均工资

如果你的工资超过社平工资的3倍,那么N最高是12。如果你的工资低于社平工资的3倍,那么N没有任何限制。

举个例子,①假设你工作15年,你的工资是7000元,当地上年度社平工资是6500,(7000<6500×30)

那么你的赔偿金=2×15×7000=210000.

②假设你工作15年,工资是20000,当地上年度的社平工资是6500,(20000>6500×3)

那么你最高赔偿金=2×12×20000=480000

2,劳动监察大N投诉,单位未依法给你缴纳社保, 要求单位依法缴纳你在职其间的社保。

3,你需要准备的资料,劳动合同,银行流水。

二,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只能要求经济补偿。

1,拿着单位给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资料去劳动仲裁立案,要求支付经济不偿金。

经济补偿金=N(工作年限)×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你的平均工资高于社平的3倍,N最大是12;如果你的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倍,则N(工作年限)无上限一说。

2,劳动监察投诉立案,要求单位依法缴纳社保。

三,要求支付应休未休的年假工资。(2021只能主张,2019,2020年的年假工资)

四,公积金管理处投诉,要求依法缴纳公积金。

参考劳动合同条文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女56岁单位上班15年,未购买社保,现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年龄问题辞退,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者该怎么办?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女性56岁在工作单位上班了,15年没有缴纳社保,现在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的年龄问题,辞退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劳动者该怎么办呢?首先作为女性来讲到达56岁的年龄阶段,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确实是不需要再签订劳动合同了,因为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的,当你一个人到达正常的法定退休年龄之后,那么劳动合同关系都是属于自动解除的状态,并且依法正常给我们的员工去办理相应的社保退休待遇。

但由于你的这个情况特殊,你在企业单位工作这15年期间没有正常的缴纳社保,那么企业单位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且要依法正常去补缴,这15年以来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之内的社保待遇这是毫无疑问的,这也是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明确规定,任何一家企业单位都不能够拒绝给自己的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由企业单位出面正常的去补交社保是企业的义务和责任。

在补缴的过程中所产生滞纳金的费用也应该一并由企业单位承担,如果说企业拒绝补交社保,那么我们可以依法去申请劳动监察来处理这个问题,劳动监察部门核实情况无误,那么它会按照限定的期限,限定的期限,限定的时间,要求企业单位一次性补交完成所需要年限的费用,然后补交完成之后,依法去正常办理退休就可以了,所以说企业单位解除你劳动合同这个是没有问题,但是正常补交社保就是企业单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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