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离职,拿不到应得工资,劳动仲裁已胜,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老板想私了,能答应吗?

这件事我认为不应该私了。我们应该有自已的做人底线。

当老板把事做绝了,尔后又提出私了,这是欺负我们低层员工无能,任人摆布的一种表现。

我们要弄清楚老板的意图,老板的为人,你就知道该不该私了了。

一、从当初老板对你的情况来看看老板的为人。

你正常辞职,走的程序合法合理合规,但老板心中不舒服,于是不给你应该得到的工资,老板为什么这样做?这你就得多问几个为什么。

大家可以想想这事,区区一个员工离职,这点工资又少,不是什么大钱,而老板确不给,而起闹到了劳动仲裁委员会,闹到仲裁委员会都没事,可仲裁了仍不给付工。

从这里可以看出,这人不是什么好人。

但凡有点素质的人,有点胸怀的人,都不会这样做的。

这点钱算什么,小事如此,大事还了得!

这种处事者,是小人非君子。面对小下,千万不能与之和解私了。

二、弄清楚私了和解的意义,决定与之和解不。

和解是解决各种各样矛盾纠纷的最好方式。

它一般发生在事件的初始阶段。

调解的目的是经过协商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对有争议,有矛盾的事件的和解,并行成协议。

调解可以双方自愿协商,他人组织协商和中人调解协商。

当调解不成时,受损害一方才走法律程序。

在劳动仲裁委员会进入程序后,都会主持调解,调解无效才仲载。

经过仲裁委员会处理发生法律效力,就该执行。

如不服仲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按理说老板没上诉,肯定服了,但服了就该履行。可他没履行才走到了法院执行。

三、现在和解还有什么意义,什么好处?弄清楚了这点再确定和不和解。

这件事走到了法院强制执行这步上,充分说明大家已经闹翻了。

私了就是和解,没闹翻前私了大家和和气气,不伤感情,图今后好相见。但是走到了法庭了,明明早就撕破了脸,这时私了还有意义吗?

这时老板提出私了,不是对你有什么情义,而是在你面前显威。他要让你明白一切都我为中心,我说了算。不甩你帐陪你打万官司,让你折腾,现在我说私了你还不得私了,把你折腾了一年转了一圈,又回到的原来的地方。

人什么都可以没有,但不能没有志气,不能没有主见任人摆布。

遇上这种情况这种老板,我们应该给点教训,让法院执行局去强制执行,不但不给他私了,而且要对他说一声员工不是人人都好欺负的!

(图自网络,侵权删除)

我是职场低层,为低层人说话,敬请关注。

正常离职,拿不到应得工资,劳动仲裁已胜,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老板想私了,能答应吗?

三棱镜法律咨询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您,绝对不能答应私了!原因:一是私了,你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补偿8万元没了,这可不是小数儿;二是都走到强制执行阶段了,没必要私了。脸皮早已撕破,也没什么情谊可言了。三是不私了,仲裁判处公司给您的钱,它也一分少不了。因为从您的描述来看,公司账户不是没钱,而是不想给。四是不私了,公司它也不敢不给你。强制执行,公司耍赖,法院对付他的手段多着呢。法定代表人可以上征信黑名单、限制做高铁、飞机、住高档宾馆,除非公司不想开了,任谁也受不了。五是答应私了,你就中公司的圈套了。因为公司拖欠工资、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可能会受行政处罚的。故此,强制执行阶段,答应与老板私了,对劳动者有百害而无一利!

正常离职,拿不到应得工资,劳动仲裁已胜,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老板想私了,能答应吗?

看私了怎么了?

1.什么是正常离职?

《劳动合同法》规定有13种情形,劳动者可以离职

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的,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单位的,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单位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利益的,单位强迫订劳动合同的。

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单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单位以暴力强迫劳动的,

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3种到第10种情形,不用预告劳动者通知单位即可,第11,12种情形,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正常离职,拿不到应得的工资,单位违法。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

未支付经济补偿的,除支付外,逾期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劳动仲裁已胜,向法院申请执行,老板想私了,你问答应吗?

要看老板是真给你经济补助和赔偿金吗?

如果是以私了为名,不给你赔偿为实,那就惨了。

你要答应与老板私了,有什么好处?

没什么好处跟他私了干什么?私了只有风险。

如果你答应私了,你得向法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

你可得有把握呀。

如果在法院已经撤销执行申请,老板说一套做一套,说话不算数,就把你坑了。

老板真的不给你赔偿,法院因为你撤销执行申请了,法院不会管你了。

到那时,你可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应,谁也帮不了你了。这时你会后悔跟老板私了,跟他私了干嘛?

他跟你私了,就是骗局。

你说答不答应私了,自己作主。

正常离职,拿不到应得工资,劳动仲裁已胜,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老板想私了,能答应吗?

劳动仲裁你既然赢了,主动权在你手中,有两点点建议:

一、已经撕破脸,没必要再维护表面关系

通过你的描述,你曾经的老板不是个可以继续合作的人。如果他有和解的诚意,应当在仲裁开庭前和你协商和解,而不是在开庭后,另外,他给你谈的和解条件毫无诚意,所以,你无须退让。

二、可以谈私下谈,但条件由你提

既然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他必须给你钱,如果公司账上没钱,法院会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公司财产线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资产等强制措施。

如果你想早日拿到钱,可以在赔偿总额的基础上让1-2万元左右,并告诉他这是你的底限,让他不要心存侥幸。

另外,任何协商的条件都要白纸黑字写出来,双方签字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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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离职,拿不到应得工资,劳动仲裁已胜,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老板想私了,能答应吗?

到了这个程度还协商什么?一切优势都在劳动者手中掌握了。就要求老板按照仲裁裁决进行执行呗。

现在打劳动仲裁官司也不容易,有很多证据取证都非常难,正常还在工作的同事,因为怕丢工作,一般也不敢予以配合。好不容易将仲裁官司打赢了,那么也就不要再客气了。

其实在劳动者提起仲裁时,到最后仲裁进行最终裁决,并不是不给老板机会。在劳动仲裁立案后和裁决之中有两次可以和解的机会。那是仲裁庭给予双方调解的机会,老板不珍惜,以为可以通过证据的反驳,将官司打赢。最后老板输了,面临到法院执行的阶段,还想私了,哪有那么容易啊。

拿着劳动仲裁的决议,如果老板及公司在裁决书最后期限前没有履行裁决内容,可以直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庭可以直接查封企业银行账户,如果银行账户欠款还不足以执行的话,企业又没有筹资进行履约,那么也可以限制企业法人的高消费。这造成的影响就大了,这就属于企业失信的情形。

其实劳动者其实打赢了官司,拿到了补偿,也还是遭受了一定的损失。因为为打官司要来回奔波,延误了自己的劳动时间,丧失了一些机会,又增添了成本开支。这也是可以向企业主张误工费用的。

总结一下,到这个程度,不建议做任何私了,就让企业按照劳动仲裁的裁决履行责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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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离职,拿不到应得工资,劳动仲裁已胜,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老板想私了,能答应吗?

前几天才出事的,公司走私账,最后员工被判刑敲诈勒索罪关那么久,不长记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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