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因超生被开除了的教师现在有生活费补助吗?
真实案例:
我的小学老师就是这种情况,因为超生,干了12年的民办教师,本应发放240元养老补助,一分也没有!
为了要个男孩,他家在80年代超生了第3胎。
不必鄙视,在农村,尤其是那个年代的农村,家里没男孩,会抬不起头来的!
到了前几年,我们村实行民办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政策,每干一年给20元。
他特意去村委问了,结果被告知:因为他超生,违反了国家基本政策,所以现在不能享受教师生活补助费!
这种情况,有的地区也给发生活补助费但是有的地区,对于这种情况,是给予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比如河北,对于曾经当过老师,不管因为什么原因,无论是辞职还是辞退,无论是否存在违法超生,只要当过老师,都给予发放生活补助费。
我觉得这个问题,与当地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严格程度有关。
山东这边,真的是太严了!
虽然钱不多,也是国家的关爱对于民办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政策,虽然钱不多,有的地区只有几块钱,山东这边是每年工龄给20元。
具体金额由各个地区根据当地财政情况决定。
虽然钱不多,比之在职教师,简直是天上地下,但是也说明了党和政府对曾经的代课老师和民办老师的关爱!
没有忘记他们对党的教育事业做出的贡献!
毕竟,在七八十年代,民办教师的工资实在是太低了,一个月只有几块钱。
我记得我们村的老师,有两位是残疾人,就是因为普通的有正常劳动能力的人不愿意从事这项工作,可见待遇之低。
为什么民办教师因为超生,连生活补助费都不给发放呢?这就相当于现在在职的教师,因为教师属于事业编制,所以一旦因重大过失或刑事犯罪等被开除公职,相当于与原单位完全脱离关系,再也不能享受在职人员所带来的所有待遇,包括退休待遇!
所以,在没有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期,事业单位人员从这一点上说是比较吃亏的。
但是,在2014年10月1号以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进行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所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都要缴纳社会保险费,退休时的工龄认定以社保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一旦发生被开除的情况,视同缴费年限没有了,实际缴费年限还是存在的!
综上所述,在80年代,是计划生育政策最严厉的时候,计划生育被称为国家的基本国策。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会受到严肃的党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甚至被开除公职,甚至连单位奖金等都会受到影响。
所以,按照当时的国家政策所给予的处分,是合法也是长期有效的。
虽然给民办教师发放生活补助费是近两年的事情,但是因为当时的处分是长期有效的,所以,不能享受教师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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