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做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原赔偿18个月,是否合理?
原则是,个人主动离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的。但是你却提出公司只愿意赔偿18个月,是赚了便宜卖乖?
还是你确实符合“个人主动离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下面“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及标准:1.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大部分都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比如,
1)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
3)用人单位搬迁或其他经营方面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
2.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虽然大部分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是因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但是,确实有种情况,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劳动者辞职是因为以下理由的:
1. 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 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也就是说,如果题主单位存在以上情形,题主以此为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期限,规定不得超过二年。
题主在单位工作了23年,十分可能属于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或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那么,单位担心题主离职后去同行业单位工作,增强竞争对手的实力,从而跟题主约定竞业限制期限,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也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除非是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或未缴纳社保等不合法情况,或者是单位跟题主约定了竞业限制。否则,题主在单位工作了23年,现因个人原因离职,单位支付18个月经济补偿金,你就赚大啦!关注@晶说社保,为您深度解析社保政策,劳动法律法规,欢迎关注、咨询!
在公司做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原赔偿18个月,是否合理?
你好,你在公司干了23年,现在因为家庭原因申请辞职,也就是你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公司能够给你补偿18个月的工资,太不合理了,简直超出了我的认知和想象。
你自己申请离职,公司还愿意补偿你,而且这一补偿就是18个月的工资,我断定公司应该还有其他的因素支持这样补偿,因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离职补偿规定,员工因家庭原因主动离职的,公司完全可以不给补偿,不管你在公司里面干了多少年,都是没有的。所以,公司给你18个月的工资补偿,一定另有原因。至于具体什么原因和情况,你没有说,我也不好过多揣测。
如果公司真的是因为其他的原因补偿你18个月工资,相对于你在公司干了23年,这个补偿数额也是很可以了。如果没有其他的原因,就是你在公司干的长,主动辞职了公司还这么慷慨大方的补偿你,那么没得说,18个月的补偿真的是“天上掉的大馅饼儿”。你要知道,很多很多其他公司的老员工被辞退都拿不到一分钱的补偿,很多很多企业都在想方设法的让员工主动离职而避免补偿。所以你主动离职能拿18个月的工资补偿,我觉得太不可思议了,太不正常了,超出了我的常识。
总之,你干23年,主动离职能获得公司18个月的工资补偿,要么是你跟公司还有其他的事需要用钱解决,要么是你在公司的贡献非常非常的大。但总的来说,不管哪种情况,补偿你都是合理的。
最后,我想知道公司为什么要补偿你18个月工资,能说出具体原因吗?
在公司做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原赔偿18个月,是否合理?
不合理,按照劳动法规定,如果是员工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赔偿的。
你在公司即使做了23年,自己主动申请离职,公司根本就不需要给你支付赔偿金。而且看你这口气,似乎对单位很人情化地主动给你18个月的额外工资还很不满意。真是有点太贪心了。
还是赶快拿钱走人吧,别让这天上掉的馅饼突然消失了。
在公司做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原赔偿18个月,是否合理?
你在公司做了23年,因为家庭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愿赔偿18个月,是否合理?应该说员工自行离职,企业不需要作任何补尝,而你的公司,可能考虑到你是单位的老员工,那么多年为公司作出了不少贡献与努力,才作出了补尝你十八个月的补尝,既然你是因为家庭原因而离职的,做人应该知足,,你应该感恩你的公司,非常人性化的决定,当然,假如你的公司辞退你,就另当别认了,最少23个月的补尝,外加三个月的求职补尝,这就是本质上的差别,希望你明白《劳动法》中员工自行离职与公司辞退有本质的区别,结果也完全不一样,还是拿完钱走人吧。
在公司做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原赔偿18个月,是否合理?
是的,公司太欺负人了!
按照每工作满1年赔偿1个月工资的原则,所以公司至少赔偿你23个月工资才行!!
而且你是因为家里原因才不得不走,又不是自己想离职的,所以你没有错,错在公司,为公司贡献了这么多年的青春,怎么连补偿金都要克扣!!
建议你不要那么软弱,应该找个借口,去告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他支付你双倍补偿金,也就是46个月工资!!这笔钱少说几十万的,非一线城市付个房子首付妥妥的有木有,离个职赚套房,这生意不亏,赶紧行动起来吧!!
哎,现在不要脸的人真的是越来越多了。
一、员工主动离职,公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说实话,这个公司真的是业界良心了。毕竟按《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一些特定的违法行为(比如无故拖欠工资,提供的劳动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等),劳动者可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且索要赔偿金外。一般情况下,都只有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公司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才会有补偿金这回事。
所以但凡员工个人原因离职的, 不管他干了多少年,公司是一毛钱补偿金都不用给的,但该公司居然还大方主动地补偿员工18个月的工资,也是非常神奇了。
二、经济补偿金最多只需要给12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了,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以退一万步来讲,即使你是和公司协商解除的劳动合同,即使你在公司干了23年,公司最多也只需要赔偿你12个月的工资,而不是18个月。
三、你主动离职,公司还赔偿你18个月工资的可能性原因- 可能公司念在你贡献大,奉献了23年,能待这么久肯定是做的比较尽责的。所以公司领导层出于情义方面的考虑,顺便塑造一个好雇主的形象,给你支付赔偿金。
你提到因家庭原因离职,可能是因为家里遭遇变故,经济困难,所以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以补偿金的形式,来给予你帮助和慰问。
- 可能是因为公司跟你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而支付的经济补偿。虽然一般这种情况下,大多是按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一般期限为2年。一次性给予补偿金的情况比较少见,可能是因为你们之间有另行约定吧,即使这样,18个月的工资一次性支付,怎么说也比2年内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好。
总的来说,遇到因为家庭原因要离职,公司还上赶着给你18个月工资补偿的好事,就赶紧拿上跑路吧,免得公司反悔,夜长梦多。
感谢阅读,公司资深HR,不妨添加对我的关注,有什么职场问题方便随时交流!
在公司做了23年,因家里原因申请离职,但公司只原赔偿18个月,是否合理?
谢邀请,我做人力资源,我来答。
合不合理这个事情真是仁者见仁了,你家里有事情,自己主张离职,能给你补偿,这个单位真不错了。很多的单位是做不到的,即便你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公司给了你18个月的“补偿”啊,要你自己纳税税钱都不少拿,帮你省了吗?
合法,是一定合法的。
(虽然你没有说明这个“赔偿”包括的内容,是否含有赔偿金、保密和竞业禁止,以及你的待遇,但你公司能给你18个月相信已经把法律放在首位了)
没错,每满一年按一个月补偿,众所众知的,可有一点,还需要你分清楚,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但是劳动合同法是在2008年执行的啊,放在现在不过才10年,此外,在赔偿金上限上也有约定:月工资高于所在市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再结合相关法律对照下,看看自己真的吃亏了吗?或者你把更为详细的信息拿出来,咱们聊一聊。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