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已转外籍,能否捉拿归案?
自古有句话说的好: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无论再狡猾的犯罪嫌疑人跑到哪里去,最后都能抓回来。
就说那个远华集团实控人赖昌星,出了事,跑到加拿大逍遥十几年,最后还不是照样给抓回来,判刑,坐牢了吗?
最近时间,河南出了“村镇银行”这档事,说真的,我看了真的是痛心疾首,这个年头,小老百姓挣个钱真不容易,想着把钱存银行吃点利益,没想到村镇银行暴雷了。
这钱里面,有的是人家的救命钱,有的是买房子准备的首付款,有的是人家给儿子娶媳妇攒的彩礼钱,有的是多年辛苦打工攒下的血汗钱,这钱,现在已经取不出来了,更有大概率追不回来了。
眼看着这么多年积累的财富就这么瞬间化为乌有,存款的人真的是欲哭无泪,想死的心都有。
但是,有网上不和谐的声音质疑说:这些人活该,谁叫他们贪小便宜的,这就当是给他们的教训。
这些人,说真的,真的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净说风凉话,设身处地的想想,人家只是想存点钱,把钱存在信任的银行,挣点利益,就这么简单。
人家怎么知道这里面的水,那么深,套路那么多,如果真料事如神,知道内参的话,又不是平民小老百姓了。
“贫民”老百姓怎么能玩过背后的资本。
说真的,背后的资本,河南新财富集团真的是可恶至极,这么多年,居然能把这么多人玩的团团转。
一出事后,实控人就跑路国外,独自留下哭泣的受害者承担一切风险,最后一地鸡毛,想想真不是滋味。
这个吕某,出事后跑到国外逍遥法外,又因他是外国籍,所以一时半会,很难将他捉拿归案,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但这个吕某,虽然最近有媒体报道他是塞浦路斯国籍,但想抓他,也不是不可能。
大家知道,一般涉及到经济犯罪,每个国家都是零容忍态度,所以涉及到经济犯罪,引渡的概率比较高。
所以,如果证据确凿,通过国际刑警可以通缉这个吕某。你要知道,在国外如果被通缉就是罪犯身份,会遇到很多问题,所以大概率这个吕某承受不住压力,回国自首。
还有,这个欧洲小国,塞浦路斯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关系密切,两国交流也频繁,早在几年前,就与我国签订了引渡条约,所以如果我国真的要引渡吕某的话,塞浦路斯为了综合考虑,答应引渡。
毕竟,范不着为了个区区吕某,从而影响到两国经济,文化层面交流。
最后,就是通过打家属牌,亲情牌,朋友牌,劝告吕某回国自首。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想在国外过飘零,担心受怕的日子,这个吕某也许最后承受不住压力,想通了,主动回国自首。
当然,把这个吕某捉拿归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这个过程也许持续很长,程序比较复杂,时间也无法把控,所以等到把这个吕某抓回来,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还有一点,这个吕某虽然是塞浦路斯国籍,但人据说在美国,人在美国,抓他就难了,毕竟美国一直打着人权的幌子,美国会那么轻易放人吗?
而且这个吕某在出事前,已经想好了退路,料到什么后果。
所以,大概率捉拿这个吕某归案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还有,问题的关键点,就是愿不愿意捉拿这个吕某回来说清楚,值不值得捉他归案,记得有句话说的好:一个萝卜带出一身泥。
我想,这个吕某也许就是“萝卜”,我推测,也许背后有好多人不愿意他回来的。(擅自赋红码就是很好的例子)。
写到这里,我想点明一下,不管村镇银行暴雷这档事发展如何,不管宣传抓几个人,处理几个人,这事,最后一定要把受害者储户的钱追回来,给受害者一个切实交代。
即使这钱不能完全追回来,至少也追回三分之一,还给受害者,那才是给受害者一个莫大的心理安慰。
同时,河南村镇银行暴雷这码事,也给我们提个醒:
一:存钱还是到正规的四大行去,不要贪图点蝇头小利,最后导致自己血本无归,呼天抢地,追悔莫及。
二: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上。要分散自己的财富,减少风险的发生。
三:不要轻易相信网上那些所谓“高息揽存,异地存款”,这些打着高息揽存的,也许本身就是个“坑”。
四:在存款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多看,多观察,多了解,自己的救命钱,一定要负责。
五:出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要理性,要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写到最后,我想说,天下哪有那么好的馅饼掉下来砸你头上,你想人家的利息,人家想的是你本金,所以,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千万不要贪图一时便宜,最后得不偿失,你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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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已转外籍,能否捉拿归案?
难度很大,因为他的外国人身份,除非他主动前来投案或者他再次踏入我国领土。当然也不是说由于他是外国人在国内犯了罪就无可奈何,这需要外国及国际组织协助,程序也比较复杂时间无法把控。
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已转外籍,能否捉拿归案?
比较大概率的讲,未来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大概率会变成红通人员,遭到我们的长期追捕。所以一切要有信心,即使他现在跑掉了,他未来早晚跑不掉也有可能会被抓回来。看看我们之前那么多的红通人员在外面有的躲藏了近20年以上,最后不也把他抓回来了吗?
其实现在最不确定的就是,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到底已经转移了多少资金到境外?当然他一切都是有预谋的,但即使如此,有时候也不一定能够携带出大量的资金。因为我们也可以通过国际合作通道,将他在境外的一些账户进行冻结。尤其是如果有了犯罪证据,而且被国外法院认可的话,那么那些账户就有可能被长期在境外冻结,之后再通过谈判慢慢收回境内。
现在大家都知道,吕奕加入的是塞浦路斯国籍,这是欧洲的一个小国家,只要就是靠移民搬迁来养活自己。据说拥有塞浦路斯公民身份和护照,那么未来可以免签证进入世界上172个目的地和国家/地区,也将拥有在整个欧盟国家/地区的完全行动自由。那么肯定大家就发现,他也是拿塞浦路斯作为一个跳板而已。未来他不可能待在塞浦路斯,据说现在已经去了美国。
虽然我们同美国之间没有引渡协议,但是只要我们尽力去抓,其实在之前也有不少从美国遣送回来,或者自愿投案自首而返回的贪腐人员以及一些严重犯罪分子。所以问题的根源不在于他逃到了哪里,抓捕回来的难度有多大。而在于是不是国内会全力去抓捕?他的犯罪证据掌握了多少?
吕奕从2011年开始,就已经通过各种违法违规手段,控制了一些村民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犯罪时间跨度长达十几年。我们可以说他背后涉及到的一些贪腐官员,以及金融系统的高级管理人员肯定非常之多。
当真相逐渐的浮出水面时。表面上看到的是新财富集团吕奕通过复杂的股权设计以及让人代持股,控制了多家农商银行以及村镇银行。但是实际上想一想,如果不涉及到腐败问题,不涉及到内外勾结,不涉及到监管失职,新财富集团也是无法得逞的。其实他根本没有什么高超的财技,有的就是靠金钱开路,以及和猫在一起进行贪腐。用金钱打开了所有的大门而已。
总结来说,看起来吕奕跑到了国外,好像很不好抓。但其实如果在境内清除掉他所有的保护伞,固定了所有的证据,打掉了所有跟他合谋的贪腐分子。那么在证据齐全的情况下,如果全球全力抓捕,他跑到任何国家都是能冻结掉他的账户,抓住他的人,或者最终逼迫他返回国内进行投案。
抓获吕奕的最大关键就在于清除国内的保护伞和同谋的贪腐者。另外他虽然取得了他国国籍,但是他现在并没有放弃中国国籍,所以我们仍然可以按照国内居民在全球通缉他,在国内审判他。
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已转外籍,能否捉拿归案?
完全可以捉回来,他转入的那个国家和中国有引渡条约!问题的关键问题是愿不愿意捉他回来,相信有很多不愿意他回来的人有这个阻止的能力!当地应该不少人不希望他回来,因为他就是传说中的萝卜……
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已转外籍,能否捉拿归案?
根据目前的通报,新财富集团实际控制人已经转为塞浦路斯的国籍。
现在恐怕能做的只能是法律遣返工作。
根据的通报的情况来看,2011年之后,长达十几年间一直在从事这种非法的吸收存款的情况。但不明事理的人一般奔着别人的高利息,我认为超过4%的存款利息都要警惕,很可能在理财和存款之间打擦边球。正如那句老话说的好,你想要别人的利息,别人想要你的本金。
总额涉及的资金大约397亿,接近400亿的资金,这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奇怪为什么人在外省,怎么样把资金存进了河南村镇银行,即使很多人是通过网上第三方平台购买的形式进行的银行存款,正如通报当中已经明确的很多人通过线上存款和线下存款两种途径方式进行的。
目前来看,有部分地区有新上线了这种定期360天的高利息存款理财项目,希望这一次大家不要再上当不要再存款了,有的不是存款有的是理财。
如果为了这一点点的利息上,当做了p2p理财的话,那么很可能追回本金的可能性和时间将会很长很长时间。这对于很多出户来说将是雪上加霜,但是我相信既然把钱存入了,这其中可能等级用钱的可能性就不大,而更担心的是什么时候能取回本金,取回本金的可能性有多大?能取回多少本金,这才是初步考虑的问题。
最后我想奉上那句话,投资需谨慎,一定要小心相信那句老话,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对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河南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奕已转外籍,能否捉拿归案?
先来看一下许昌警方的最新通报,大致内容有这么几点。
1.4月19日已经立案,本次村镇银行无法取现事件不是简单的银行有没有钱的问题而是有人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了严重犯罪。
“严重”二字标明涉案人数多、金额大,之前网传400亿元虽未得到官方确认但我估计实际数字查不了多少。
2.犯罪嫌疑人是以吕某为首的一群人,据第一财经披露吕某全名为吕奕,是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他还参股了多家地方性城商行、农商行,形成了规模不小的“吕氏金融帝国”。
3.已经抓获了一批人并查封、冻结了一批涉案资金和财产,公安机关还会加大侦办力度,加大追赃挽损力度。
村镇银行事件由于有了“赋红码”加持成为了全网热点,警方的通报内容慎之又慎,结合媒体调查后发布的新闻能够从中解读出一些隐藏信息。
第一,最重要的嫌犯是吕奕,但目前还没有抓获。
如果已经抓捕到这位新财富的实际控制人的话警方必然会在通报中详细提及,同时也就不需要在通报里写上“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惩罚”。
因此,可以基本判断出最重要的犯罪嫌疑人吕奕还未到案,他是解决村镇银行事件的关键,不仅对破案至关重要还关系到之后的追赃及还款。
第二,拥有塞浦路斯国籍的吕奕应该不在国内。
吕奕的老家为河南南阳,早年加入了塞浦路斯国籍,也就是说他已经不是中国籍公民了。塞浦路斯是欧洲国家,并不算知名但入籍难度较低,吕奕愿意放弃中国国籍加入塞浦路斯极有可能就是为之后可能的出事考虑。
具体来说,作为外国人将个人财产转移回“本国”更加容易,同时,出入中国更加方便,也可以在欧洲各国以及美国等地停留更长的时间,甚至可以随时选择“回国”(塞浦路斯)。
作为河南新财富的实际控制人,集团内部运营情况如何他是最清楚的, 也能够预料到之后会因为资金链问题暴雷,甚至在去年已经预见到了事情会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为了逃避处罚提前离开中国去往其他国家的概率非常大。
抓捕存在一定的难度但并非完全不可能。
吕奕不是红通人员,无法发出红色通缉令,涉外案件往往非常复杂,尤其是刑事案件。虽然我国刑法讲究属地原则,但外籍人士一旦离开中国,属地管辖往往也就是理论上的原则了,毕竟在外国的土地上抓外国人牵涉的手续、事宜实在太多、非常复杂。
另外一方面,各国对于金融犯罪的尺度不同,有的国家金融管制较少,一些在国内属于刑事犯罪的金融案件在他们那里可能只是民事金融纠纷,这就让抓捕变得更加困难。塞浦路斯和吕奕可以以不存在犯罪为由“合法”拘捕,我们也无法要求塞浦路斯政府配合。
当然,这事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塞浦路斯本身不是一个非常强大的国家,咱们可以通过外交手段迫使当地警方配合。考虑到村镇银行案件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值得努力尝试。
这个事情办成了的话不仅对解决案件有非常大的帮助,而且展现了中国的国际大国地位,体现出咱们越来越受到他国尊重。
抓回吕奕是追回赃款的最重要一步,希望过段时间能够听到警方带来的好消息,真正做到不让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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