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名下账户,人在外地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保留最低生活费吗?

人在外地,要求法院冻结账户保留最低生活费,必须到法院去沟通还是可以通过电话沟通

法院冻结了名下账户,人在外地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保留最低生活费吗?这肯定是可以,法院又不是债权人单方面的委托记录,这是社会中立机构,它是站在双方的立场上选择一个最佳的解决方式。尤其是关系到人的最基础的生活保障方面,那是法院首先保障的责任。

在法院判决之后,而且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应付款的债务人没有按照法院判决付款,那就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在这个阶段,法院会冻结债务人名下的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和支付宝账户。这冻结的过程是没有前提条件的。法院这样做法的目的就是想逼出债务人现身,可以同债权人及法院进行沟通商量。

假如债务人没有做任何的收入和资产的调查隐瞒,同时法院前期银行账户、资金账户的调查工作做得足够充分详细。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债务人确实不可能从各种金融机构取出任何钱进行花费,其中可能也包括自己的工资账户。现金花完了怎么办?那么也只好同法院进行协商。这其实就是法院冻结账户的初级原因,逼债务人现身。

债务人不可能手中有着无数的现金可以使用,所以在同法院沟通的过程中,也只能同意法院冻结自己的所有账户,但是对于工资账户希望留下生活费。当然此时法院也会继续调查债务人的资产情况,当核实无误后一定会留下生活费的。这个流程同债务人在外地和本地没有任何的关联。因为法院针对的是钱,而不是人。

当然这种人也不要有幻想,法院会留下太多的生活费。不论过去自己的每月实际开支是多还是少,法院会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来去制定生活费标准。单身一个人,三口之家或者其他的特殊情况,只要是给法院说明,法院会根据债务人的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家庭生活费标准。当然这个生活费基本上也就是在一个城市中最低生活标准的保障。

其实债务人到了被执行阶段,应该做的事情就是主动沟通。将自己难言之隐和实际情况反复同法官进行沟通,这样法官才能了解到自己和家庭的情况,在制定生活费标准方面可以按需进行个性化的标准制定。法院的目的并不是致债务人于死地,他们的目的是解决纠纷,将矛盾进行化解。

大胆的主动沟通,讲清楚自己的实际情况。让法官得到充分的信息沟通,最终好好进行协商还款。其实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大部分都还是以协商还款了却纠纷的。

法院冻结名下账户,人在外地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保留最低生活费吗?

上个月刚冻结我的,微信银行卡都冻结了,直接给法院打电话,协商,一个礼拜全解开,钱也没扣,所以自己试过才知道,不要盲目听别人瞎说

法院冻结名下账户,人在外地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保留最低生活费吗?

银行账户被冻结,如果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保留最低生活费的话,那法官也太好忽悠了,同时对申请执行人(原告)也是不负责任,极不公平的。

在民事诉讼中,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是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而实施的一种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措施。在冻结账户过程中,出于人道,司法部门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问题,但是否保留最低生活保障,主要依据是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和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因此,在庭审过程中,司法部门一般都会要求被告提供详细而真实的财产报告,即财产报告制度,由法院审查核实。其内容主要包括,被告名下的实际财产、工作和收入情况等。比如有房产和汽车等动产不动产,那么是否有租赁收入;是否有工作和收入,工资有多高;是否享受低保待遇等等。

司法部门一旦收到财产报告后,当然会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不可能仅凭债务人一口说词就信了,同时作为债权人(原告),他也可以向法院提供被告的财产和收入有关线索,所以一旦发现财产报告有虚假陈诉的,不仅不会保留最低生活保障,而且还会受到训诫和处罚。

而要详细说明自己的财产和收入情况,仅靠电话沟通显然是不够的。比如房产汽车需要提供所有权证明,工作和薪资水平则需要单位证明,是否享受低保等还需要社区和社保部门证明等等,所有这些,你说仅靠电话沟通就能解决吗?肯定是不行的。

像哪些开庭缺席的(被告),以及隐瞒真实财产和收入情况的,不与法官见面的等等,本身在态度上就缺乏诚意,很容易让人感觉是消极和逃避债务,那么被谅解或援助的可能性肯定会很小。俗话说,心中无冷病哪怕吃西瓜,因此,要想得到原告和法院的理解和支持,还是多见面多沟通的好,态度和诚意往往可以得到意想不到的加分。

法院冻结名下账户,人在外地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保留最低生活费吗?

如果法院冻结名账户,人无论在外地还是本地,单靠电话和主办法官沟通保留生活费是不可能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陈述保留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的理由,经执行局局长或院长批准后才能保留,一般情况下既然查封了你的资产,冻结了你的账户,就是逼迫你履行被执行人的责任,是不会轻易给你生活费的;如果是夫妻双双的债务,可保留一方的生活费。

法院冻结名下账户,人在外地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保留最低生活费吗?

首先要看冻结的账户是你个人账户还是工资账户。

一般来说,如果是工资账户,法院每个月会保留你工资的30-50%的生活费,这是你生活的必要支出,法院执行局是根据规定是允许的。

但是如果只是你个人的账户,法院会根据判决书当中的金额去执行,有多少就划拨走多少,不会给你留什么最低生活费用的,因为这是你履行法院判决书所必须的义务。

其次就是时间点。

1)如果是在法院冻结你的账户之前,你可以跟执行局进行沟通,如果不沟通账户里面的钱全部要进行司法划拨(假设你账户的钱不够所需要执行的金额)。如果你能找到法院执行局的联系方式,电话也可以沟通。如果联系不上,最好亲自去趟执行局。

2)如果是在冻结后,法院没有给你保留生活费,你或者你的家属都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错误的执行行为;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被执行人或者其家属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总而言之,如果法院还没有执行冻结账户,你可以电话或者当面沟通,说明这个账户是你工资账户(提交书面证据,银行流水或者公司盖章的证明书),那么法院就不会全部冻结,会保留你的和你所供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如果已经冻结了,你或者你的家属都可以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

法院冻结名下账户,人在外地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保留最低生活费吗?

你在异地从新开张卡,啥事没有,申请执行人没有你的信息,法院不会主动执行的,法院就这样,中国的经济纠纷太多了,要是每个都执行到位,全国得有一半的人是执行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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