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家里老房子应该无偿给侄儿吗?
坐标农村,家中已经分家分房子了,自己只有女儿,现在兄长家提出要求,未来家中老房子要过户侄儿,侄儿负责送终。其实针对这种事,法律确实也有着相应的规定。但是更重要的是一个家族内部要形成统一的意见,制定出相应的要求。
针对民事方面的裁决,法律是最后一道屏障。其实前面应该是道理或者是统一的一致意见,如果直接所有的民事事情全部用法律进行裁决,那其实显得我们这个社会已经缺少了协商机制,绝对不是一个有着5000年传承的文明社会。
针对继承和遗产分配,其实更多的是遗产所有人自己的意愿。不论他是不是有儿女,不论他是不是需要有人传宗接代,遗产的分配,其实有遗产的所有人自己来去决定。可以在自己意识清醒活着的时候,对于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身后的分配。留给自己的后代也行,留给亲属也行,留给社会也行。这个意愿的表达是法律承认的。
正是因为拥有遗产所有权的人,对于身后的财产分配要求是让法律来法定继承分配,或者没有留下任何话语,此时才真正是我们的遗产分配法去决定,其实按照我们现在的民法典规定,大家都知道我国是有着遗产的三层顺位继承顺序的。其中自己的父母配偶以及子女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这个规定中可没有说不能给女儿,只能给儿子哦。
遗产由儿子继承,或者是由家族中的男丁来继承,这仅仅是古代的一种遗产继承的方法而已,也不代表着过去家族遗产继承的规则。在我国即使在古代,遗产的继承其实也是多种多样的,有些是儿女共同进行分配的,有些是男性继承的,有些是男性养子继承的,还有一些直接捐给了家族。所以从来没有家族中的男性可以继承家族中所有家庭的财产的这一说法。
所以碰到这样的亲戚,觉得自己家的儿子可以继承无儿子叔伯家的遗产,或者觉得可以继承无子女的叔伯舅姨的财产,都是对于法律和过去传统的一种误读。他们没有这个权利,财产拥有人可以任意支配他们身后的财产,包括给照顾自己晚年的无血缘人,包括捐献给社会,给自己的亲朋好友。只有在自己没有明确指定的情况下,才可以按照民法典上面的法定继承顺序,由法律进行裁决。
所以此时最好的方法就是给他们说的清清楚楚,自己家所有的财产,包括房子,与兄弟家没有任何关联,未来如何支配由自己决定。
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家里老房子应该无偿给侄儿吗?
看了你的简介说明。你家的这个老房子是属于你丈夫和小弟两个人的。大哥早已分出去过(且已去世)。虽是哥兄弟四人,但老二给了别人家。大哥的两个儿子都已结婚生子了。大嫂和侄儿却以家里风水不好为由,想要你们的老房子。说你们家是女儿,房子不能留给外人之类的……不知当初你们父母在给你们分老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字据,房子能过户,或者已经过户了吗?
如果这些都明确,他们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想把老房子占为己有。它属于谁的凭证是那些足够的证据?而不是凭空说的 ,为自己利益考量的借口。他们觉得家里的风水不好,可以把房子卖了,再买别的。他们自己家的事,又和老房子扯上什么关系?
父母当初都已把房产分配清楚。那时你们就有两个女儿。也不是现在才有的事实。想必老人都有自己的考虑了!用这样站不住脚的理由,来争夺房产,告到哪儿?都不会支持他们?
你们现在要是自己住着老房子,就踏踏实实地住 ,不理睬他们会怎么说?分给谁的是谁?以后两个女儿结婚 ,你们有随女儿过的打算,或去女儿家养老。在卖房屋时,他们可以优先购买。或看着自家兄弟,亲侄子的面子上,价格优惠些。毕竟这是一份祖产,落在外人手里,不如留给自己的亲人,也是一份念想。
但要是因为你家是女儿 ,就要无偿给他们。还那么理直气壮,决不能答应。自己的财产,自己有支配权 ,而不是任由他们说了算。亲兄弟也得明算账。何况还是房子这么大的事。自己要有主见。
你们家庭条件好,女儿们也不想在这住,也同意你们给侄儿,出自你们心甘情愿地给,那么也说明你们兄弟情深。他们要感恩,还行!不能以这种应该应分,“蛤着来”,明着要。自己的东西要随自己的心意,不能任由别人摆布。
凡事得说理讲法,不能不靠谱,用看
似的理由,觊觎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还说的那么冠冕堂皇。也不能听风,就是雨。他们纵有千条妙计,你有一定之规。一家人好商好量,什么事都好办,好解决。但不能用那些老观念,重男轻女的思想压人。当今是法治社会,依法办事。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家里老房子应该无偿给侄儿吗?
农村的和市里不一样,农村房子是你的但宅基地都属于集体的,如果女儿嫁到本村指定是女儿的,如果女儿嫁到外地户口迁走,就算你不给侄儿,也是尽快卖给其他人,因为老房子一旦年久失修倒了宅基地村里就收回了。还有这种情况你想卖很少会有人买,因为谁买都相当于得罪侄儿,大家都不想惹这麻烦,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老人活着时把房子卖了,然后带着钱去女儿家生活,否则女儿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家里老房子应该无偿给侄儿吗?
您好!
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所以若把房子给了女儿就等于给了"外人"?
这种逻辑,恐怕还是受传统陋习影响太深了。至于风水先生说的,能不能住也是他们自己家的事情,自己家不能主,就打起别人家房子的主意?
要不要无偿给侄子,不敢说应该还是不应该,但是建议题主换一个思路:房子给谁不给谁,不应该以男女区分,而是要以谁对自己好为评判标准。
若女儿们尽心尽力伺候自己,建议不要犹豫,将房子留给女儿,天经地义、公平合理。谁会接受自己付出了、好处却落到别人口袋里?更何况对方是"我们家风水不好,你家又没有儿子,所以你们的老房子应该给我们家儿子"这种上不得台面的理由。
反之,同理。如果女儿们不赡养,侄子们对自己尽心尽力,给到他们同样无可厚非——还是要鼓励公平、劳有所获。
所以,建议的思路,简单概括就一句话:不要因男因女去考虑将房子给谁的问题,而是秉着"公平"原则,谁为己付出,房子留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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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家里老房子应该无偿给侄儿吗?
你这问题真奇怪,你有女儿为什么要把房子给侄儿,就是女儿也没有也要看侄儿对你好不好,再决定给不给他,现在的社会男女平等,女儿也是你的后代。自己做主不听别人
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家里老房子应该无偿给侄儿吗?
这问题要是男的问的,我也就忍了,竟然是个女的问的,简直了!既然这样你还等什么,赶紧给啊,当妈的都不护着女儿应得的财产,不如给了人家省心,女儿嫁出去了也好有理由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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