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老板让我带一百万去提货,我在和客户见面后经过一番谈判把价格压到了95万,那多的5万我可以拿走吗?

当然不行啊,如果真的将这5万私自吞掉,未来被查出来之后,可能会以侵占公司财产罪被刑事起诉啊。这种事情在很多业务员、营销人员群体中,可不是发生了一例两例了。法院也有着成熟的判罚标准。

而且在这件事情中,其实业务员犯了两个职场中最大的忌讳,每一个都会导致业务员被开除,而且很有可能未来应聘此类岗位时,知道的老板都不会聘用,不论其是否经验丰富,人脉广阔,还是专业知识丰厚。因为其实在职场中,上司对下属的信任是占着决定性的作用的。老板对幼儿园如果不信任,那怎么可能聘一个业务员呢?

老板让下属带这100万去提货,而下属同客户见面之后,又一次进行了价格谈判。如果这种谈判是老板不知道的事情,也不是老板授权的事情,即使未来谈下来了,而且也将省出来的钱交给了公司。老板心中也会有芥蒂的。这就同曹操杀杨修的故事一样,一个人擅自主张,表现的太过聪明,那他离滚出这个公司已经不太远了。

在老板已经同对方敲定价格的情况下,其实再做一次不是老板授意的谈判,是显得自己聪明呢,还是显得老板不够专业呢?而且也给对方造成了老板说话不算数的印象,对于未来的生意合作往来有着极大的负面作用。另外一点,老板原来定的比较高的价格,是不是为未来其他合作做铺垫呢?

如果业务员还将省下来的5万元揣到兜里,那更是错上加错了。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其实,早早晚晚还是会被发现的。尤其是对方公司会通过各种的方式,会让这边的老板知道发生过这么一件事。另外一点,如果从职务行为角度,也不应该贪没这5万元,因为这5万元还是属于公司的钱财。

将来老板发现真相之后,加上对方公司的证词,我们可以想想对方公司肯定是非常乐于做证人的,因为原来这5万元是他们的利润啊,相当于虎口夺食了。那么进公安局、进派出所被判刑,那已经是非常大概率发生的事情了。

所以此时最好的方法是,当业务员携带这100万元去提货时,觉得价格还有空间,可以先给老板汇报一下,听一下老板的意见。按照老板的指示去行动,另外不论是否谈下来多少钱,这些钱都要如实交给公司。在职场中,公司给予的信任可能比这5万元来说,是更为重要的。

假设老板让我带一百万去提货,我在和客户见面后经过一番谈判把价格压到了95万,那多的5万我可以拿走吗?

如果我是老板,即使你把5万元一分不动给我,我依然会毫不犹豫地开除你。

这里面你至少犯了2个严重的错误:第一破坏了原有的权力体系;第二误将谈判结果归为自己的能力,并且很可能让公司蒙受远超5万元的损失。

价格谈判是一项敏感权利,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可逾越

原材料采购部门,往往是商业贪腐的重灾区,而定价权更是采购最为核心的权力,为了规避风险,老板往往会采取两种手段:授权信得过的人、权力分拆互相监督。

采购一直以来都被称为“小舅子岗位”,如今在很多的中小企业依然如此,很多负责原材料采购的依然都是老板/老板娘的亲戚。

其实这也很正常,首先采购在传统观念中是个谁都可以干的活,谈谈价格、下个订单、追追物料,没啥技术含量;其次采购也是很多人眼中的肥差,供应商天天请客吃饭,礼物不断、回扣不断。

这样一个“没啥技术含量的肥差”,“小舅子”自然会比外人更信得过,退一万步讲,即使拿回扣,也是肥水不流外人田。

我认识一个老板朋友,他经营着一家几十人的加工厂,采购用的就是自己的小舅子,时常也有不少风言风语传到他耳朵里,说他小舅子拿供应商回扣。

有一次跟这朋友聊天聊到这个话题,他笑着说:“这个厂子是我自己一手创办起来的,原材料的成本我都大概有数,所以每次小舅子拿价格来审批,我都大概知道有多少水分,真的离谱了我就给退回去,差不多我就给他签字同意。”

“既然风险可控,你为什么不换个更有能力的人来干呢?”我傻傻地问。

朋友淡然一笑:“我就是因为这小舅子能力不强才让他干,他顶多也就吃十几二十万的回扣,换一个能力强我还得防着他弄别的手段。再说我这小舅子要不给他安排个事,照样还得还得管她姐要钱,与其让他游手好闲还不如这样也算正经有个工作在干。”

如果你以为这只是管理不规范的小作坊企业才这样,那就大错特错了,在制度流程健全的大企业,对于采购的定价权更为敏感,会有一整套体系来防止权力的僭越。

如今在集团化企业的采购管理中,往往会单独成立供应商管理及开发团队,来决定什么样的供应商可以给企业供货;成立单独的商务管理团队,来对采购价格进行谈判;成立单独的采购实施团队,负责订单的下达和催货交货。此外还有专门的成本管理团队来审核价格的合理性,审计部门来监督各个团队的业务流程规范性。

各个团队之间可以互相协同,但是不允许侵犯对方的权力,这样一来就等于将采购中的各项权利进行分拆,毕竟供应商可以搞定几个人,但是要搞定所有人几乎不可能,以达到大家互相监督、互相牵制来防止腐败发生的目的。

所以在任何企业当中,采购的定价权,是一项非常关键而敏感的权利,任何人没有得到授权,都不应该私自逾越。

采购定价的背后是采购策略,降价的背后可能要付出更多隐性成本

有两个生动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案例1是2017年的时候,公司从某大企业跳槽来了一位采购经理,来了以后他发现公司采购的某款进口轴承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于是就跟供应商去谈判压价。

经过谈判对方确实给降了价格,但是后续供货却引发了严重的连锁负面反应,原来该款轴承是在德国工厂生产,订货周期长,而我们的需求量又不是很多,供应商供货热情并不是很高。

但之前由于公司给的价格还行,所以对方为了保证我们的供货,还给我们做了一些库存,如今价格一压,对方就直接不再备库存,于是这边计划稍有调增,作为关键物料的轴承立马就缺货,车间只能停产等待,客户抱怨严重。

价格是采购策略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但不是全部的因素。作为采购方,有时候面对资源紧缺型物料,可能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进行战略卡位;有时候可能需要借助供应商的品牌效应来提升自己产品的附加值等等,你肉眼可见的高价格背后,可能还能给公司带来隐性的战略收益。

就像傻子都知道滴滴刚开始的时候补贴司机和乘客是亏本运营,这时候如果有个人自作聪明取消补贴,后期他们又从哪来的市场份额呢?

一般来说,老板亲自谈的价格,必定是包含了战略因素的考量,此时作为执行者如果背离了老板的战略意图贸然进行价格谈判,很容易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案例2来自于我们的一个客户,由于第一次合作不清楚他们的套路,我们按照行业惯例,送样验证通过双方签好价格协议,我们就正式开始投资量产。

结果等我们刚开始批量供货,对方就提出要求降价,否则货物就不予入库。后来我们才知道这是他们的采购人员为了获得降本业绩的惯用套路,但当时没有办法,设备工装模具都已经投下去了,此时如果放弃损失更大,只能同意他们的降价要求,对方才同意收货入库。

但是后面还有新的项目,我们也明白了其中套路,由于他们采购关心的并不是真正的采购成本,而只是降本业绩,所以一开始报价我们就预留了足够的利润空间,后面等到量产再给降价,实际上我们的预留的利润还是比较高的。

这样一来,客户的采购有了业绩,我们也有了利润,大家都开心,至于客户公司真正的损失,并没有人关心。

本文题目中的“我”在提货过程中进行压价,把价格从100万谈判到95万,这很有可能并不是因为“我”的谈判技巧,而是供应商的产品已经做了出来,不希望变成100万的库存,无奈只好让利。

而且供应商会将这种行为理解为老板授权,同样套路供应商只可能吃一次,下一次就会事先抬高售价,来防止你再次出现这种“临门一脚”的压价行为,公司也会因为商业信誉的受损而付出额外的代价。

最后如果还惦记剩下来的5万块钱,这就更危险了,甚至可能涉及商业犯罪

老板让我带一百万去提货,我在和客户见面后经过一番谈判把价格压到了95万,那多的5万我可以拿走吗?

答案当然是不可以,多下来的5万元为提货款,所有权归公司,个人没有权力侵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根据“两高”2016年4月18日《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贪污贿赂案件解释》)的规定,6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所以私吞5万元尚不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不过常言道,人心不足蛇吞象,既然今年敢拿5万,明天就一定敢拿更多,离真正构成犯罪也不过是一步之遥罢了。

及时只有5万元,公司发现后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偿,并且员工个人也会因为该丑闻,而在行业当中无法立足。

说在最后

最后针对题目问题,分享2条职场铁律:

1.随意越权是职场红线,谁碰谁死;

2.勿将平台的资源,当成个人的能力。

假设老板让我带一百万去提货,我在和客户见面后经过一番谈判把价格压到了95万,那多的5万我可以拿走吗?

先给你讲个真人真事,然后再回答你的问题。

超老板工地需要15000张模板,供销双方谈好的价格是45元/张。工地材料仓库是由超老板舅舅负责的,所有进入仓库的材料都必须由其舅舅签字认可,公司财务部才会付款。可以说,超老板舅舅掌控着材料的生杀大权。

权力不受监督就会产生腐败。

材料供应商第一车模板送到工地后,超老板舅舅以各种理由拒绝验收,材料商好话说尽都没有用。装模板的拖挂车在工地停了两天,进退两难。

迫于无奈,材料商找到超老板舅舅,跟他聊了半天,才知道原来他嫌模板价格贵了,他告诉材料商说,现在市场上同一规格的模板才38元一张,材料商的模板价格比市场行情价贵了7元一张,15000张,需要多付出105000元,太贵了。

材料供应商解释说,45的模板与38的质量完全不一样,超老板舅舅也知道一分钱一分货,但他认为无商不奸,能够为外甥的工地砍下几块钱,那砍下来的钱就是赚的。

于是,超老板舅舅与材料供应商砍价,将45元的价格砍到40元成交,合同价格进行修改,材料商想找超老板谈,但超老板出国旅游,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没办法,只能接受他舅舅的价格。

15000张模板很快全部入库,材料商结账走人。

半个月后,一道跨度8米的1.2×2米的大梁在砼浇筑过程中,模板爆裂,经检查是属于模板质量问题。这一查就将查到了模板价格上了,材料商的理由是40元的只有那种模板。

责任在谁?超老板知道,他当初与材料商谈的那个价格本来就是从48的单价砍下来的,他的工程必须要用那种质量的模板,而40单价的模板比48的整整低了一个等级!

损失谁赔?超老板想打官司都打不赢,因为是他舅舅要求更改的合同书!

回到主题,老板谈好的价格自然有老板的考量,你只管提货就行了。如果强行砍价成功,你还将砍下来的钱据为己有,你不仅违背了老板的意思,犯了自作主张的大忌,而且,你还会因为私自侵占公司财物被起诉!

假设老板让我带一百万去提货,我在和客户见面后经过一番谈判把价格压到了95万,那多的5万我可以拿走吗?

只是让你去提货,因为价格是谈好了的,并没有授权你去砍价,不要自作主张。定这个价格是有原因的,你擅自砍价会被客户认为是你老板授意的,虽然客户因为各种原因可能会忍受你这次砍价,但带来的负面影响将会导致你直接被开除,如果你敢拿这个钱还会被告,因为那是公司的钱。所以你只需要执行老板的指令,切忌胡乱显摆你的能力。

假设老板让我带一百万去提货,我在和客户见面后经过一番谈判把价格压到了95万,那多的5万我可以拿走吗?

谢谢邀请。假设老板让我带一百万去提货,我在和客户见面后经过一番谈判把价格压到95万,那多的5万我可以拿走吗?毫无疑问,那多的5万元你是不可以拿走的。


老板给你拿的一百万让你去提货,一般情况下,你是无权再与客户见面再谈价格的,有可能你省下的5万元,觉得很了不起,为公司做了贡献,但也有可能破坏了老板的威信,老板觉得你多此一举。还有就是,有很多销售的门道你未必全掌握,货品的档次也有玄机,你认为用95万提回了1OO万的货,实际让人调了包而不知。货到家时,货不是老板要的同样质量的货。一沟通,是你自做聪明压价造成的结果。那时,你还想拿走5万元吗?怕是你做的投机取巧的事是公司教育员工的反面教材。


既使是你成功地为老板省下了5万元,也是公司为你创下的机会,5万元你拿回公司,放到老板面前,让他载决这5万元的去处。如果老板赏罚分明,拿出一部分赏你办事有功,那是你应得的。


老板给你拿一百万让你去提货,很显然是已经确定了一百万的货款,到地方拿钱发货走人,我就纳闷了你是怎样怎样与客户见面后有机会又就价格方面进行一番新一轮的谈判,这种情况有可能发生,但机率会是很低,你的成功只能是侥幸。但也可能,你发现了一个真实情况是,厂家给予的货品与所订货品要求有出入,经过你的细心揭穿了真象,厂家无耐只得让利5万。算是你为公司挽回了损失。老板有机会,一定会报答你的。

假设老板让我带一百万去提货,我在和客户见面后经过一番谈判把价格压到了95万,那多的5万我可以拿走吗?

不可以。如果你拿走,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你就属于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这样你就涉嫌职务侵占罪了。

一旦经侦查,坐实证据链,你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五万元被追回,还要蹲大牢,我想你会一失足成千古恨。正所谓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作为员工,执行老板的工作安排是职责范围内的事

老板让你带一百万去提货,你把货款给到对方,把发票带回,且根据合同约定现场清点好货物的型号、数量和质检报告,并监督装车就行。

如果工作不忙,你押车也行。到公司后,通知仓库下货和入库,并让仓库在回单上签字确认,才算把事情办完。

价格问题太过敏感,老板谈的价格,你要灵活处理

如果你在现场,通过谈判发现有5个点的下浮空间。有职场经验的人,不会激动,而是与对方细谈价格的具体构成,以充分掌握厂家选用配件或原料的品牌、规格,以及税收和利润等的信息。

然后,找空与老板私下通电话,要不要压价。如果老板说都谈好了,你只管提货,那你就不必再纠结价格了,这其中的“秘密”你是懂的。

相反,如果老板听了你的汇报,授权你在保证供货质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与对方进一步压价。那你就尽管施展你谈判技艺术,去为公司创造更高的效益。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什么钱能拿什么钱不能拿,你必须要拎得清

如果你背着老板,把这5万装入自己的腰包,你至少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风险:

1.掩耳盗铃。

一般老板谈的价格都是员工谈不到的底价,所以,你的这个“如果”只是一种假设。即使是真的,帐也没办法走。

公司给你一百万,你给厂家95万,那人家只会给你95万的发票。即使你给税金,让对方开100万的票,那人家的入帐也变不了啊。

也许你会觉得,100万金给对方,然后让对方以现金的形式返扣给你5万,那对方又会以什么名义支出呢?更何况之前的价格是老板谈的,你这不是截老板的胡吗?你真的是不想在公司混了。

2.品质风险

一等价钱一等货。厂家是必须对质量负责的。而一般生产企业的纯利润能做到5个点已经相当不错了。

据此,厂家凭什么要把纯利润全给你呢?除非只有一种情况,就是偷工减料,那就得更改合同,这样,厂家就可以撇掉因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了。

而当这批货回来,仓库入库清点发现毛病,或者是等到出了质量问题时,你赔得起吗?值得吗?

3.职务侵占罪的风险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你仔细对照下,你还敢拿走这个5万吗…

自古就有利不亏义,你正确的做法是征得老板的同意,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去与对方进一步讨价还价,然后,把这5万元上交公司。至于老板发奖金给你,你就放心大胆的拿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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