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普遍负债的现象,国家会全面实行个人破产来化解吗?
其实年轻人对于个人破产保护制度不要做太多的期望。因为个人破产保护制度,针对未来还有着收入来源和发展潜力的年轻人来说,有可能不是特别适用。只要是在负债人目前还没有绝望的情况下,其实也不介意实施个人破产的申请。
而且个人破产在一定程度上不等于债务可以全部的免除,整个个人破产法针对债务人的申请是有着三种解决方案的,那就是债务重整、债务和解,以及债务清算方式。只有最后一种债务清算才能彻底免除掉债务,但是他的面向目标人群主要是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是年老退休没有其他收入的人群。针对还可能取得未来工作收入或者有劳动人群的负债人,一般仍然是采取债务重组和债务和解两种模式。
在2021年3月1日,深圳特区在全国率先实施个人破产制度。其中试行了一个月,一共收到260件个人破产申请,最终优先受理了8名个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最终采用的方案是三人债务重组,三人债务和解,两人债务清算。所以个人破产制度还是一个好制度,可以有效减轻因创业创新失败、生活遭遇重大变故的人的生活压力,鼓励他们重新开始。
但是大家一定要记住,如果是自己觉得对于现有负债无法在中短期还清,未来那是可以申请个人破产保护的。 但是前提是要遵循法院提出的前提要求,那就是要求如实汇报个人财产情况,而且不能向他人转移财产后申请破产。否则已经发现可能处罚是更加严厉的,而且也绝不可能受到批准。
另外个人要明白,破产保护被批准之后,在解除限制期之内,要遵守法院提出的条件。奢侈消费是绝对不允许参与的,不论是否是自己花钱还是别人花钱。而且在平时工作生活中有着很多约束条件,例如不能再去创业做股东,需要向法院汇报自己的收入情况,法院定期会向社会公开破产申请人的各项资料,社会参与进行监督。个人的隐私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无法是被保护的。
对负债人来说,其实到法院申请破产保护,那是自己债务问题无法解决的最后一条道路。如果可以同债权人进行这样重组的谈判,同债权人进行债务和解条件的达成,那就不需要申请破产保护了。当同债权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个人又无法在中短期还清债务,此时那才是最终要申请个人破产保护的时机。
另外申请个人破产保护,那也是需要债务堆到一定量的,例如十几二十万是不可能申请成功的,一般都是巨额债务。而且此债务的形成,要有着一定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因。
在此次深圳试点之后,有可能个人破产法会加快试点,预计在十四五期间会全面推出到各地。所以对于符合条件的负债人来说,还是有盼头的。
但是自己最好还是要努力工作,多点收入,自己能解决问题,争取不要经历个人破产的痛苦过程,那3~5年的时间是非常难熬的。不论是在经济方面,还是在名誉方面,都是要受到极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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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遍负债的现象,国家会全面实行个人破产来化解吗?
从经济发展的趋势来看,推出个人破产保护制度是必然的。
有三点,第一是负债人群的占比提高。有报告显示86%的90后都使用过借贷APP,也就是说以后人们尤其是年轻人负债是常态。在经济上升期这都不是问题,但一旦升速下降甚至不升,那么负债就很难靠收入增长来解决。
第二点,负债的刚性以及利率得高企,无力还债的人也会越来越多。多数有负债的人,都是拆东墙补西墙,即所谓的“养贷”,实际就是以贷还贷。这么做的结果是负债越来越高,借款利率也越来越高。恶性循环的结果,必然是无力还贷。
第三,出台个人破产制度有两个用意。除了可以让诚信的负债人重新回归社会之外,还可以有效约束高利贷的泛滥。如今到处都是放高利贷的,他们自称都是“互联网金融”或者“普惠金融”,实际却是吸血的恶鬼。个人破产保护制度能让这些出借人有所收敛,而不敢去到处忽悠无力还款的年轻人借贷。
国外的经验也证明出台个人破产制度是有利于社会稳定的。人家资本主义国家历经经济下行大起大落,这才搞出了个人破产法,我们还没经历过负增长,未来出台个人破产保护制度是大概率事件。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对于普遍负债的现象,国家会全面实行个人破产来化解吗?
谢谢邀请,关于个人负债大多数是房贷和车贷,这也是年轻人最大的压力。先说车贷吧,汽车虽然是耐用消费品,大多数人的车都在10-20万的比较多,车的寿命一般在10年左右,也就是说每年消费汽车这一块也就是1-2万元左右,这个风险也是比较小的。最关键的是房子的贷款也算是最大的负债吧,大家都知道房子这一块的泡沫最大,不论在那个国家要是这个泡沫刺破了那就是经济的灾难。日本的房地产的泡沫刺破用了几十年才把经济缓过神来,米国的次贷危机也是用了10年左右的时间才恢复过来。
我认为中国的房地产行业现在几年调控的比较好,一方面只卖给刚需的人,一方面对买房的人逐步加大首付款,这就是减少房地产风险做的实实在在的策略。虽然有国家的调控,但是今年也有很多以前买房子的人对还房贷也是压力山大,国家也考虑了今年的特殊情况,对当时有困难还房贷的人可以延后,这也是救急吧。
今年五大银行的坏账大约已达到了三万亿左右,这里面就包括房子的贷款,银行要是按和购房人签的协议用法律去处理那麻烦的事就大了。银行就是打赢了官司也不过是一堆房子的成品和半成品,成品还好一点半成品的房子就是在地上高高的垃圾。再说了国家也不允许银行这么做,今年也是特楚情况就是不这样银行也不会对大多数人采取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房贷,少量的人也是可以的,达到60/100以上的人还不起房贷了,这说明房地产的泡沫已被刺破了,经济也走向了下坡路,是任何人也解决不了的问题,维一的出入就是等待经济复苏。
关于对个人的破产我是这样认为的,有的人虽然开公司和企业,破产的话就根据公司法和破产法来执行了。对个人及家庭来说来说破产法好像没有这样的规定,可用其它的法律规定来解决个人的负债问题,作为公民个体最起码也要保障生存的条件,这也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放心吧就是负的债再多,在没有能力偿还的条件下国家也不会让每个人吃不上饭和睡在大街上的,当然了这不是负债不还的理由,这不过是经济出现了特楚情况下不得不面对的事情,就回答到这里吧。
对于普遍负债的现象,国家会全面实行个人破产来化解吗?
对于普遍负债现象,这个问题已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危害性与严重性在此不作讲述。国家与地方政府己在深圳,浙江试行个人破产法。这是一件好事。
但是,国家不会全面实行个人破产法。理由是:1,负债的原因,错综复杂。需要区别对待,不能对所有欠债人都实行个人破产法。通俗说,破产法适用的人群有明显的界定。2,既使是符合破产法的欠债人,也要结合他本人与他的家底的一个整体经济状况来加以调查清楚,并做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落实。3,个人申请破产法保护,需要本人提供很多的证据材料,经ZF部门核实,包括监督。整个过程,有一个时效性,只有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才可以得到保护,化解债务。
深圳第一例个人破产法被执行的案例己经产生。大家不妨关注一下。
切不可娇枉过正,滥用个人破产法。
对于普遍负债的现象,国家会全面实行个人破产来化解吗?
如果国家不实行个人破产来化解,失信人永远不会翻身,只能躺地等死,做社会发展的绊脚石。
对于普遍负债的现象,国家会全面实行个人破产来化解吗?
90后可能是负债最严重的一批了,信用卡,网贷。个人破产,现在已经执行了不是么,年轻人过度消费,提前消费,很显然已经是常态了,负债基本人人都有,出事情的新闻也屡见不鲜,国家打击违法网贷,也是在限制一部分人继续负债,实行个人破产帮住很好,缓解了很多人的焦头烂额,焦虑,不安,恐慌,总而言之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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