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已6年了还受法律保护吗,为什么?
借条已经6年还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对一切真实发生的合法业务都会保护,具体到实际的保护措施时,有个“诉讼时效”问题可能要注意,因为这涉及到债权人最终能否成功通过诉讼获得还款的结果。
诉讼时效,具体到债务双方,实际是一种“债务人的抗辩权”,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诉讼时效以内的债权(借条)法律对借条诉讼时效的规定为“注明到期日的,诉讼时效为到期日之后的3年,未注明到期日的,借条诉讼时效为20年”
对应你这张“已经6年”的借条,同样要对照“到期日的状况”,如在诉讼时效以内:当前未到借条到期日、当前未满到期日之后3年、借条未注明到期日,这3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那么你随时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在你们双方的借贷行为真实合法的情况下,法院会给你提供强有力支持的。
借条已过诉讼时效如果当前时间已经过了“借条注明的到期日之后3年”,那么,如你去法院诉讼,法院仍会受理,但如果债务人对借条的诉讼时效提出异议并据以行使“抗辩权”的话,法院在你无法提供新的证据情况下,有会采纳并驳回你的起诉。
但是遇到这种情况,法院不会也不应该主动直接对诉讼时效提出异议,只有在被告债务人提出时,才会按法律规定支持被告的“抗辩权”。现在涉及经济往来的人都对此非常熟悉了,因此指望“被告不行使抗辩权”几乎不可能的。
借条已过诉讼时效并非不可补救。我国法律规定,只要借贷双方都一致认可的债务,法院仍会支持。在此基础上,只要后续债权人能够提供“法庭认可的证据”,原诉讼时效可中断、延长或重新开始。这些新的“有效证据”包含但不见于:
原借条上由价款人追加的签字,签字时间距今不满3年即可;
能够真实有效对应原欠条的“催款通知”,此催款通知需由借款人签字,且最后一次签字在距今3年以内;
其他法庭认可的证据:如书记短信对话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监控视频记录等,同样此类证据记载的内容一是要合法(如窃听设备取得、逼迫强制等都属于非法),二是要能完整记录并与原借条内容对应,三是证据形成时间再3年以内。
小贴士:
如有债权人手中的借条未还(未还清),应在到期日之后接近3年的时候,设法让债务人“带时间补签字”或其他方式取得新的“债务人认可”的有效证据,以对原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开始计时。
借条已6年了还受法律保护吗,为什么?
借条无论几年,只要是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个借条本身的实体权利永远是有效的,债权债务不会消灭。只不过,说到法律保护的问题,就涉及到诉讼时效期间的概念。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这个法定期间就是诉讼时效期间。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原来是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如果借条上注明还款期限,起算点应该在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计算;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可以随时主张权利,起算点从债权人第一次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起计算。
但但但,法律并不禁止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的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些条款的规定,意思是说,在诉讼中,即使债权人出具的借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法官也应当受理,而不能主动说明、或者适用因超过诉讼时效而裁判原告败诉或者不予受理,如果被告不对诉讼时效进行抗辩,那么诉讼继续进行,而不考虑超过诉讼时效的因素。
借条已6年了还受法律保护吗,为什么?
只要借条本身是合法的(不存在胁迫、强制等形成借贷关系)的情形,那么该借条下的借贷法律关系就是为法律所保护的,与经过多少年没有关系。
但是,毕竟借条签后已经过了6年,很明显就是要面对一个借条诉讼时效的问题。如果借条本身已过诉讼时效,这时法律保护该借条下借贷关系的力度会减弱。
一般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该期限一般从借条载明的还款期限到期后起算。以题主所述,可能有如下情形:
1.如果借条本身约定的还款期限是6年或者大于6年,那么意味着还款期限未到,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
2.如果借条规定的还款期限已到,而且已经超过6年。但在前3年内,债权人有不断请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比如电话催要、上门讨要、甚至是起诉等),那么3年的诉讼时效就会不停中断,每次中断直到中断事由消失为止,3年的诉讼时效都会重新起算。
但要注意,债权人要保存好请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证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3.如果借条规定的还款期限已到,而且已经经过6年,在6年之中债权人没有任何请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行为,那么此时借条就已经经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借款人获得了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但是,借款人获得该抗辩权也不一定能为所欲为。首先,法院不能因为借条已过诉讼时效就驳回起诉,这一定是违法的;其次,法院在裁判时不能主动援用该抗辩权,也不能提示债务人援用该抗辩,债务人必须主动自觉地行使该抗辩权。最后,诉讼时效的抗辩权十分霸道,举证简单而且效果明显,一行使就意味着债务人永远不用还钱。
但是试想,一旦法院据此判债务人不用还钱,该判决公开后,社会上的其他人会对债务人怎么看?恐怕他的形象会大打折扣,今后也不会再有人借钱于他,其生活、名誉都会受损。
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这种抗辩权,但实际上很少有人会行使这种权利。当然,法律设定该权利的初衷,是为了督促债权人及时行使权利,避免司法成本的浪费,提升司法效率,这无可厚非。
徒法不足以自行,但依旧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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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已6年了还受法律保护吗,为什么?
借条是否过期是否受法律保护,应该是从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承诺从还款之日起,经过六年的时间内,债权人从来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债务人也没有表示过要归还借款,此种情况下,债务就错过了诉讼时效的保护期了。在诉讼中,被告以借贷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债权人将失去胜诉权。
第二种情况,自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曾经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那么该债务的诉讼时效就自主张债权时起中断,重新计算三年,只要在诉讼中,债权人向法庭提交曾经主张过债权的相关证据,债权人的债权仍有胜诉的权利。
第三种情况,自债务人承诺还款之日起三年之内,债权人没有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或主张过债权但没有证据能证明,超过诉讼时效后,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该债务能够得到保护。
在此,个人建议,债务发生后,债权人应当积极催告债务人,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若经催告未履行,债权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中断诉讼时效,并保存催收的相关证据,以免失去胜诉权。
借条已6年了还受法律保护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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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借条已经过六年是否有效的问题,其实正确的理解是借条签订六年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民法总则出台以后诉讼时效由原来的两年变为三年,题主的借条已经签订了六年,那是否一定过了诉讼时效呢?不一定,因为诉讼时效开始计算的期限为债权到期之日,即债权到期以后再经过三年。如果没有约定履行期间,那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是否约定履行期限到了是否经过三年一定来经过诉讼时效呢?不一定,因为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和中断的问题。总之诉讼时效比较复杂,即使约定债权履行之日已过三年诉讼时效,专业人士也有办法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民间借贷是否得到法院支持,不仅诉讼时效重要,支付借款凭证也是非常重要的。
借条已6年了还受法律保护吗,为什么?
可以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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