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没钱还,但得工作来还钱,得出差,如何解除法院限制令?

有个朋友做生意亏本欠债碰到这问题,欠了银行,欠了私人,欠了信用卡,被私人和银行起诉了两起,实在没钱还,并且被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和高铁,他找了新工作重新开始,但得出差,有哪位知道如何解决?

这种情况下,给你建议还钱、找别人想办法帮忙还钱的,都是瞎扯。

已经到了这个地步的人,肯定所有的来钱渠道都已经堵死了,但是,既然已经找到工作了,求活路,那么办法还是有的。

限制高消费的最大麻烦是不能乘坐高铁和动车普通以上等级。现在高铁很快,如能解决这个问题,是否车坐飞机影响不大。那么办法来了:

使用护照

这个办法可以买到高铁票,——如果你正好有的话。

如果黑名单中的你没有护照,目前可能有的地方可以申请有的地方不允许申请。

乘坐慢车或动车二等以下座

没办法了,用时间来换吧,为了出坑,低等坐动车、驾车、慢速列车总有一款适合你。

最后一种办法“预支工资”

这种可能实现的可能性小,如果是一个工作上特有能力的人,与老板签订“卖身契”吧,承诺一个后几年的工作时间或者业绩保证,以此获得“能够还清债务的预支工资”。

为了脱坑,把自己出让几年如果能搞定,也是值得的。

实在没钱还,但得工作来还钱,得出差,如何解除法院限制令?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限销令是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我一直没有搞明白,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是根据什么标准或者法律判断的,现在真实情况基本都是依据债权人的态度,判决书或调解书进入执行阶段后债权人只要申请了债务人就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执行限消令,债务人连生存都是问题了,法院非要说他有履行能力根据什么,反过来你法院既然认定他有履行能力,按现在的形势和手段是完全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如果你法院说无法强制执行是不是也说明执行的法律依据不足造成的,那么现在就是两种情况:一种是债务人根本不具备履行能力而法院在拿不出证明债务人具有履行能力的依据的情况下,就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执行限消令;一种是对怀疑是债务人的资产而又拿不出法律支持的依据,也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执行限消令。这两种不管哪种,法院是不是在缺乏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利用被执行人的弱势地位而胡乱执行的,那法院不成了知法犯法了吗?当然如果能拿出法律认可的债务人财产依据,而债务人抗拒或不配合执行的,我觉得纳入名单实行限消令甚至拘留措施等都是合理的,但想想现在在这种高压下,还有多少有法律认可的财产不能执行的呢(当然多家查封的应该不能算是债务人的责任了),有哪位大神能帮忙解释一下?

实在没钱还,但得工作来还钱,得出差,如何解除法院限制令?

对于这种因为想东山再起的人来说,法院可以用一种办法,每个月到法院报道一次,防止失信被执行人人员外逃和消失,汇报每个月的工作情况,可以让他们坐高铁普通坐,飞机经济仓,哪里都不能去了,拿什么还钱给债权人

实在没钱还,但得工作来还钱,得出差,如何解除法院限制令?

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两个方面来回答:

第一:限制令是法院对老赖们采取的一种措施,限制老赖们到高档的消费场所,出行坐飞机、高铁、高档的客轮等等都是有限制的,我们都比较恨这些老赖,借钱的时候说的天花乱坠,我们好心借给他们钱,让他们解了燃眉之急,到还钱的时候就玩失踪,老赖们的电话也打不通,我们有时也是着急用钱,但是钱却要不出来。

第二:想解除限制令就得把钱还给人家,然后才能去法院申请解除,但是没有还钱的情况下想解除是很难办的,除非,你去协商债权人,并且向债权人承诺什么时候把钱还上,并写出还款计划,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后,你再去法院说明情况一般是可以暂时的解除,如果到时还是还不上钱,还会继续上黑名单的。另一种方法就是有担保人给你担保,担保人担保你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把钱还上,也是可以申请暂时撤销黑名单,如果到时还不上,有担保人来还,这种事情一般没有人敢给你担保的,除非是自己特别亲近的人,外人是不敢的。

实在没钱还,但得工作来还钱,得出差,如何解除法院限制令?

限制高消费是人民法院对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所采取的限制其高消费和非生活消费的措施。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时,禁止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禁止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禁止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解除法院的限制消费令的方法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最简单,那就是尽快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将钱交到法院,执行法官在收到你的执行款后会依法解除对你的限制消费措施。第二种,你可以去找申请执行人,表明自己想还款的决心,然后说明自己面临的困难,争取和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然后要求申请执行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撤销对你的限制高消费,法院经过审查,可以解除对你的限制高消费措施。第三种,你可以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包括人的担保或物的担保,经法院审查同意后,也可以提前解除对你的限制高消费措施。

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建议你考虑第二种或第三种方式。最后,希望你能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

实在没钱还,但得工作来还钱,得出差,如何解除法院限制令?

实在没钱还,但得工作来还钱,得出差,如何解除法院限制令?

限制高消费并非限制所有的交通出行。按规定,限制高消费主要是限制乘坐飞机、G开头的高铁以及动车一等座。所以动车二等座以及其他的交通出行还是不受影响。当然,因为机票也有廉价等等,有的人自然认为不属于高消费。但总体来说,飞机及高铁相较动车来说,应当属于高消费范围。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解除限制高消费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清偿全部债务。

2、因生活或者经营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得法院批准。

3、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

4、申请执行人同意。

按问题所述情况来看,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偿还债务是不可能的。被执行人提供担保,要么是提供财产担保,要是提供保证人。提供财产担保估计也不可能,提供保证人这个则要看你的办法,并且保证人还需要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另一个便是申请法院批准。这个恐怕也不太可能。毕竟你还是有其他交通工具可供选择,并非必须要飞机出行。

至于申请执行人同意,这个恐怕不太容易。但可能也就只有这个办法。建议你跟申请执行人协商,就债务履行问题达成和解意愿,具体包括还款方式以及还款期限等等。若双方达成和解,再由申请执行人申请解除限制措施。如果想什么都没做,还想解除措施,这是不现实的想法。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