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名家长,你允许老师体罚自己的孩子吗?教育是否有罚戒权?

从教育效果的角度来看,惩戒权确实能够有效的管理好学生,为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打下一定的基础吗。但是从法律层面来讲,教师严禁体罚学生,老师是不具备惩戒权的。

老师具备惩戒权但是绝不能代表老师就能“体罚孩子”。“惩戒权”是指老师针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给予一定的惩罚措施,其中包括请家长也是教师惩戒权的一种表现。在教育中的惩戒权是被允许的。但是“体罚”是绝对不允许的,他是指用暴力手段管理学生。

作为家长我觉得对孩子进行适当的“惩戒权”是可以的我也是支持的。它能让教育变得更有效果。但是如果教师对孩子进行“体罚”,我是坚决不允许的,不仅对孩子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更为严重的是心理伤害,很有可能造成孩子厌学的心理。

我读小学的时候,那时候的老师还可以体罚学生,我就知道有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性老师,应该是到了更年期,课堂上她说的一切都是对的,如果有学生提出不同的意见马上就能受到批评。其中有一次下课上厕所,下课铃刚响,由于比较急,跑的比较快,撞上了刚准备出教室的她,她立马怒了,不仅不让去了,还一下子把我推倒在地,手臂被门口的铁门划破了很长的一道伤口,她看流血比较多,用布帮我包了一下,并突然变了态度温和的对我说不准告诉家长。当时真的很傻,回家给父母说自己体育课摔倒了。但是从那时起,我真的特别害怕这位老师,甚至出现过离家出走的想法,到现在我依旧对那位老师怀恨在心,每次见到她根本不搭理。

惩戒权并不代表就是体罚学生。所以适当的惩戒权是可以的!但是体罚孩子是坚决不行的,孩子出现事情可以积极的与家长沟通。

做为一名家长,你允许老师体罚自己的孩子吗?教育是否有罚戒权?

体可以不要打孩子可以接受

做为一名家长,你允许老师体罚自己的孩子吗?教育是否有罚戒权?

做为两代孩子的家长,我个人认为学校里老师体罚学生只要不把孩子至伤我能接受。我告诉我的儿女,在学校犯了错,被老师打了,我不会去学校找老师理論。两个孩子在校也没挨过打。孙女孙子也是在我跟前上学,孙女已经大学毕业上班,很感谢所有教过他们的老师为孩子们辛劳的负出,我经常说孩子们遇到严格,认真的老师那是他们生命中遇到了贵人。我的孙子是从上初中转到我跟前读书,学习有点懒,不完成作业,老师罚他写十遍,有十罚在操场蛙跳一百个,有时他回来讲,我高兴的夠呛,一方面练习写作,另一方面锻练身体,現在孙子已经上高二了,学习有很大的进步。

做为一名家长,你允许老师体罚自己的孩子吗?教育是否有罚戒权?

我当然不允许教师体罚我的孩子,但我允许教师在孩子有错的时候施以惩戒。

不过,区分体罚和惩戒是一个技术活,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官方的可供对照的清单告诉我们啥叫体罚啥叫惩戒。所以,老师有时候也是瞎琢磨,胆大的还敢继续管教学生,胆小的干脆明哲保身。要不然,管教过程中发生任何肢体上的接触都可以称之为体罚,任何触及到学生内心使其难受的都可以称之为变相体罚。没有界限,反而处处都是界限,一碰就触雷了。

其实,以前是没人提什么体不体罚的,孩子不听话了、犯错了,老师上去就是一顿揍的情形也常有。揍过以后,孩子这次回去不敢言声,否则还会招来家长再一顿胖揍。而下次,他们可能就不敢再犯或者至少收敛多了。

自从搞出个体罚与变相体罚之后,老师们不知道怎么是好了,家长们也觉得老师的确不应该体罚了。但是,这些年来,一些孩子越来越肆无忌惮,顶撞老师,欺凌同学,对抗家长乃至升级到举刀相向,不能不说与惩戒缺失有一定的关系。人们也渐渐意识到这一点,《人民日报》也发文表示,“犯了错没人管”是孩子的悲哀。

区分惩戒与体罚我觉得可以从动机、过程和结果三方面来思考:

第一,教师的动机是什么?从孩子出发还是从自己出发采取了惩罚手段,这一点至关重要。

第二,惩罚的过程是怎样的?用了什么手段?造成身心伤害的可能性有多大?频率和持续时间?

第三,惩罚究竟有无达到预计的结果?不能帮孩子改正错误的惩罚都是用得不对的手段,教师罚的意图更明显而惩的目的不明确。

做为一名家长,你允许老师体罚自己的孩子吗?教育是否有罚戒权?

第六感 观教育:其他教育手段都不能代替体罚时,我不会反对老师用体罚来教育孩子。

自己的孩子自己都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孩子一天天变坏,你还在乎老师怎样能把孩子教育好吗?哪个老师会为了自己打伤孩子,而受到处理?不是孩子特别不听话,特别气人,相信没有老师愿意冒着风险去体罚学生。

有些孩子,说服教育对他们一点儿作用都没有,一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老师真的没辙。所以,孩子一直混下去。家长舍不得摸一下,更不愿意让老师动一手指头。从小养成自我中心主义,没有逆境教育,孩子抗挫能力较弱,遇到困难和不顺,轻者灰心丧气,严重的离家出走,极端者自杀身亡的不在少数。好多悲剧都源于家长溺爱下的营养不良型家庭教育。

有时候想着孩子挨打挺心疼的,这是人世间最真切的疼爱;有时候看着孩子气人毫无办法,懊恼不已。有的家长宁愿孩子一生一事无成,也不愿孩子受一点委屈。体罚这种教育方式已经不被大家所接受,应该彻底退出历史舞台了。不要再存在某些不人道的幻想了,逆历史潮流的结果会有好下场吗?

做为一名家长,你允许老师体罚自己的孩子吗?教育是否有罚戒权?

作为家长,我允许老师体罚自己的孩子!因为我相信:

1、现在的老师不是原来的先生,不会因为孩子的一点点小错误就去体罚孩子,更不会下死手去体罚孩子,因为老师对他的学生无冤无仇;

2、老师对孩子更多的只有爱,这种爱不是家长的那种没有丝毫原则的爱,老师的爱主要表现在如何培养孩子成人成才之上,所以老师的体罚是对孩子的爱的一种表现,绝不是有的家长所理解的无原则的打骂孩子;

3、老师的体罚,只会有选择性的针对孩子的某些难于纠正的劣性方面,我知道,孩子很多时候是不长记性的,老师的体罚可以让他长记性,让他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做了不能做的事情,该要承担什么后果。我还知道,对于孩子,有些道理是讲不通的,因为他根本就不懂道理;

4、我不会寄希望于自己的孩子有多聪明,不指望他懂得很多只有大人懂得的道理。我更不寄希望于自家孩子有多么自觉,会自动的遵守学校的规则。老师可以用自己的方法,教会他该遵守的规则,现在是学校规则、将来是社会规则和法律规则;

5、我也不会去研究教育专家的大道理,我只知道配合老师把孩子培养好。

不知怎么了,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教师的惩戒权业已形同虚设!

我知道,我家孩子不多,他们是我家的宝贝,我真的不能失去他们。但是如果没有了老师的惩戒,他们可能成为断线的风筝,将来真正的飞得无影无踪了!

惨痛教训:

6月17日上午,湖南宁乡第十三中学发生一起学生斗殴致死案。案发时,参与斗殴的学生正在该校参加中考。澎湃新闻(澎湃新闻-专注时政与思想-ThePaper.cn)从当地官方人士处获悉,受害人张肖某锐和犯罪嫌疑人邱某分别系两个中学的学生。据公安机关初步核查, 6月16日,犯罪嫌疑人邱磊与受害人张肖某锐发生偶发性肢体冲突,两人此前并不相识,受害人张肖某锐打了邱某耳光。6月17日,邱某等多名学生与受害人张肖某锐一行几人发生冲突,邱某动刀刺向受害人张肖某锐,受害人张肖某锐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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