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造,农房拆掉,集体住楼房,对农户是怎样相应赔偿的?
这是众多农村朋友们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但是根据本人所了解到的信息,此改造方案只是试点运行。
而且早在2019年2月,就已经在符合其条件的地方开展实施,至2019年10月结束。
其目的是合村并镇,发展当地特色产业,带动大部分群众致富为主的一项举措,其题意当中的“赔偿”词语应该是补贴才对。
另外一项2012年的农房改造试点为危房改造项目;
从题意分析,其不属于拆掉集体住楼房的情况,只是政府补贴及银行贷款、社会捐助、农户自筹的行为,根本不属于赔偿范围之内。
以下内容“花哥”就相关情况为大家做一个知识分享,此文就当做是“抛砖引玉”。
如果有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的同时,并做出补充,以便让更多的朋友对于国家政策,能够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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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下列有50%内容源自住建部原文
01 农村改造,农房拆掉,集体住楼房,对农户是怎样进行赔偿?- 1.从题意中的农村改造一词里面,可以知道。首先,此举措是国家的一个合村并镇,发展特色产业为主的试点政策,所以用赔偿一词是不对的。
- 2.除非是政府征地,用于政府工程或企业建设,或者开发商品房才能以赔偿二个字冠名。政府工程建设包括马路、桥梁、高铁、水利等等都应用赔偿的方式给予被征地、房屋村民的损失。
- 3.而合村并镇的农村改造,同上述情况的定义是有很大的出入。前者不论政府市政建设需求,或企业、商品房开发,都属于是围绕对方自身利益的一个行为。
- 4.而后者恰恰相反,后者是为了改变农村落后的面貌,带领大家致富将生活水平提高的做法,鉴于大家在试点改造过程里面,符合验收标准,国家财政及地方政府的一项,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的资金支持。
政策利好
- 1.到2020年,各省(区、市)试点县(市、区、旗)建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农房,农房设计服务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房设计和建设管理经验。
- 2.条件较好的省(区、市)争取在2019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农房。到2022年,多数县(市、区、旗)建成示范农房,试点经验得到推广应用,农房设计服务,
- 3.工匠培训管理等,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初步健全,到2035年农房建设普遍由管理,至农民居住条件和乡村风貌普遍改善,农民基本上适应新生活方式的宜居型农房。
- 4.试点对象每个省(区、市)原则上选择3-5个符合条件的试点县(市、区、旗),各省(区、市)住房建设部门要在2019年2月底前,将试点名单和试点方案上报与住建司。
- 5.试点地区应了解当地安居需求,根据当地气候变化,地域风貌、民俗风情、文化传承、功能需求、研究提炼地域传统建筑文化元素和空间结构;
- 6.组织建筑师、规划师等专家,以及一批由农村走出去具备建筑知识,热爱农村的技术人员及专家,开展农房设计下乡服务。
资金补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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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以农房建设促进村容面貌提升为基准,农房设计要充分研究,分析所在地域特征和文化特色,积极探索村庄整体风貌下的单体设计。
- 2.农房要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即可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又充分体现时代气息,即注重农房单体的个性特色。
- 3.更注重村居的错落有致,有序构建村庄院落、农房组团等空间,着力探索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民居范式,以点带面促进村容面貌的提升。
- 4.试点建设完成以后,住建部将组织试点验收,各地因地制宜,制定试点工作要求和验收标准,组织专家对宜居型示范农房进行验收,原则上应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建设和验收。
- 5.验收合格的,有条件的地方应以奖代补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住建部将协商财政部门,争取以奖代补给予资金支持。
- 1.根据上述住建部明确发文,已经非常明了,具备试点地区条件必须得地方政府条件优越才可以,所以目前大部分地区距离试点名额,是只能仰望的份。而且第一批试点建设,已于2019年10月就结束了。
- 2.就住建部文件中透露信息,可以知道的是,有资格进入试点名额的都是全省比较拔尖的地区,仅四川省的5个名额,包括成都市郫都区战旗村、成都市郫都区青杠树村、成都市浦江县甘溪镇明月村、德阳市罗江区白马镇万佛村、德阳市罗江区鄢家镇星光村,这些都是经济条件特别好的地方。
- 2.农户也是有一定实力垫付资金,直到试点建设验收合格,领取地方政府及住建部同财政部门,以奖代补的试点住房建设资金。
试点范围以及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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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2年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范围是中西部地区全部县(市、区、旗)和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省全部县(市、区)。
- 2.任务是支持完成400万农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其中:优先完成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3万户贫困农户危房改造;
- 3.支持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试点范围内,13.08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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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央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它贫困户。
- 2.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基本安全住房的需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 3.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程序,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 4.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环节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
- 5.2012年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这基础上对陆地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
- 6.各省区市要依照改造方式、建设标准、成本需求和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不足等,不同情况,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
- 7.2012年中央安排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18.72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金35亿元),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达。
- 8.中央补助资金根据试点地区农户数、危房数、地区财力差别、上年地方补助资金补助落实情况、试点工作绩效等因素进行分配。
- 9.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抗震安居、游牧民定居、自然灾害农房倒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
- 10.扶贫安居等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有机衔接,通过政府补助、银行贷款、社会捐助、农民自筹等多渠道筹措,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资金。
05 结语- ①.目前农村改造将农房拆掉,让大家搬到楼房里的一个村合并试点行为,是农村极小部分条件优越地方,而且并不是大家想象的高楼房。住建部明文规定只能够根据区域特点,进行适合农村单户体特点的院落方式修建,一切费用农户应无需负担太多,但是需当地农户先行垫付试点建设资金。最后建设部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指派专家验收合格,以地方政府与国家财政部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资金支持。
- ②.但是这样的情况,对于之前没建房的农户无疑是一大好处,等同于国家与自己共同出资建房,前提是必须按照相关验收标准进行修建。之前建过新房的农户可就有点吃亏了,根据住建部发文解读,该情况是得不到任何的补偿,后期建房还得不到同等面积的试点住房修建指标,一切得按照验收标准进行修建,此不属于赔偿。
- ③.危房改造试点是2012年开始实施,此政策主要针对特困及残疾户、五保户、低保户困难群体的一项,对农村贫困户的一个危房改造政策,这也是政府补助、银行贷款、社会捐助、农民自筹方式的一个行为,也谈不上是赔偿。因为两种农房改造方式,并不是开发拆迁与市政建设征地,更不是企业建设征地,所以只有补助,国家不会以任何形式上对被拆掉的农房进行赔偿。
希望此回答能够解除你的疑惑,祝你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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