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毒狗案”七旬老人获刑3年,赔偿3.1万元,你怎么看?

大连“毒狗案”终审获刑3年,赔偿3.1万元,对此你支持还是反对?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3年前的一起七旬老人不满小区居民饲养宠物狗,恶意毒杀9条宠物狗的“毒狗案”案做出终审裁定:驳回部分宠物狗主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2017年9月21日,大连市开发区一小区内数只宠物狗先后死亡。一名业主称,自家宠物狗在死亡前不断抽搐、呕吐,随后在几分钟内痛苦死去,疑似误食了有毒物品。

主要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投毒不光是毒狗、毒鸡、毒鱼、毒猪马牛羊都是投毒罪,都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大连“毒狗案”七旬老人获刑3年,赔偿3.1万元,你怎么看?

对于七旬老人判刑,于法于理都行不通!首先狗是一种普遍动物,它不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它改不了犬类属性。犬类动物容易给人类带来狂犬病毒危害,并且狂犬病是不治之症。任何国家的法律都秉持人民生命权之上的原则,小区内宠物狗盛兴,严重危害公民安全,尤其对儿童危害更重,这引起民众共愤,此案七旬毒狗老人就是一共愤一员,可以讲他毒狗也是出自保护自己,也是为居民着想。但只是做的过激,假若国家及当地政府正确引导饲养宠物狗,避免狗多成患,就不会出现毒狗现象。所以司法部门应纠正并立即取消此刑事判决,只对其劝谏戒免,相应担承民事赔偿责任!

大连“毒狗案”七旬老人获刑3年,赔偿3.1万元,你怎么看?

狗要是按照规定拴绳由人牵着,会吃草丛里的东西吗?遛狗不捡屎,等于狗遛狗。

大连“毒狗案”七旬老人获刑3年,赔偿3.1万元,你怎么看?

按照这个判例,如果狗咬人的话,狗主人应该按照伤害罪入刑。

大连“毒狗案”七旬老人获刑3年,赔偿3.1万元,你怎么看?

判得对,支持!狗🐶也是一条生命,请尊重它们!

大连“毒狗案”七旬老人获刑3年,赔偿3.1万元,你怎么看?

太不公正了,宠物狗死亡是散养、不栓绳造成的。老人是见义勇为,不应该惩罚,要罚的是狗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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