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是正科级单位提升为副县级单位,原来单位的一把手怎么办?

我们部门就有这样的例子。本来是正科级部门,部长是正科,后来改革了,部长由副县级领导兼任,而增设了常务副部长,也就是原来的部长。常务副部长为正科级,对部长负责、汇报工作,主管部门的全面工作。

所以说,如果单位升格,增设常务副职由原一把手担任,而现一把手由另外的领导担任,这是一种处理方式之一。

其实在现在的不少政府部门,都存在这种现象。比如说原来的直属民宗局,与统战部合并后,民宗局局长兼任统战部副部长。还有老干部局,局长一般兼任组织部副部长,还有工商联主席,也一般兼任统战部副部长……

我看到有人说,原单位一把手可以跟着直接升职,这种情况其实并不多。因为想要从正科级升副县,首先硬性条件就要担任正科级三年才有升副县的资格。

还有,政府单位要提拔一个人可不容易,要经过层层审批,而且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来执行,虽然是在原单位转任,但也是提拔性质的转任,所以就得走提拔的程序。

原单位是正科级单位提升为副县级单位,原来单位的一把手怎么办?

你说的这个问题,是机构升格后,原单位一把手的安置问题。我觉得,一般情况下,有这三种可能。

一是原来的一把手,如果德才兼备,年轻有为,能力很强,领导欣赏,那就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很可能由正科级提拔为升格后的副县级一把手。

二是原来的一把手,如果德才一般,能力平平,领导又不熟悉和欣赏,很可能原职不动,任命为升格后的单位正科级副职,另派新的一把手

三是原来的一把手,如果年龄偏大,能力一般,也可能趁此机会,变为正科级虚职,退居二线。

总之,各地情况不同,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组织上的安排,是从本人德才,工作需要,年龄学历等各种因素,综合平衡,全面分析,慎重决定的。但从当前用人导向标准来看,要被提拔重用,德才是基础,学历不可少,年轻是优势,领导了解并欣赏也很重要。

以上看法,仅供参考。

原单位是正科级单位提升为副县级单位,原来单位的一把手怎么办?

就这问题,其实也就是“机构升格”后必然出现的问题,无论原“单位"从“正科级升为副处级"或“正处级升为副厅级",其单位主要领导的干管权都相应的得到提升,从我所在的地区来看,也出现过多例,就我所了解情况来看:

涉及机构升格部门或地区,多数“原机构"一把手都调离,到其他部门任“原级别"职务,若年龄偏大的转非领导职务,在2019年职级并行后,组织还是给予相应地关心照顾,如:原任正科时间较长的转非后一次确定为“四级调研员",就我了解的如:州(市)、县级“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来说,近年来都几乎机构升格,领导高配,具体从升格后的主官,即“主任、书记"来看绝大多数都是新的人选。

当然也有个别年富力强,在所从事单位主要领导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较强的能力水平,且在原“机构升格"后仍具备一把手能力水平的,被组织在原部门(机构)提拔任用的情况。

总的我认为,就此问的情况,各地区在单位升格后,对其“主要领导"的选拔任用上,也可能大至如此!

原单位是正科级单位提升为副县级单位,原来单位的一把手怎么办?

这种事情在基层是发生过的。当一个正科级单位提升为副县级单位的时候,原来单位的一把手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平调到别的单位。

这种情况发生的较多,有的人将之称为”水涨船不高“,就是说,原单位的级别是提高了,但单位的一把手却没有得到提拔,那么他留在原单位也就没什么意思了。为了让新来的领导好开展工作,一般会将原来单位的一把手,平调到也是正科级别的单位担任“一把手”。具体平调到哪个单位,可能会征求这个原来的“一把手”的意见,就是说他可能有一定的选择权。领导或者组织上会给予他一定的照顾。

二、继续留在原单位任副职。

这种情况也有发生,就是单位级别提高了,原来的一把手还在单位任职,只是由正职变成副职了。从一把手变成了二把手,但是级别是没有别的,还是原来的级别,还是正科职。

在职务职级并行的情况下,也有可能让其在改任单位副职(正科)的同时,在职级上晋升一级,比如由正科实职,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

三、在原单位提拔继续任一把手。

这种情况很少发生。这就是相当于将原来的一把手提拔了一级,从原来的正科级提拔到了副处级。这是上级对该一把手的工作非常认可,认为由其继续负责这个级别提升了的单位的工作,更有利于该单位工作的开展,更有利于完成该单位的工作。

四、在原单位退二线。

如果原来的单位一把手年龄较大,或者领导不想再重用他了,可能会让其退二线,保留原待遇,不负责具体工作,也就是边缘化。当然,在退二线前,可能会在职级上提升一级。在以前没有职级晋升的情况下,也有转任非领导职务退二线的。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原单位是正科级单位提升为副县级单位,原来单位的一把手怎么办?

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升格,由正科级升格为副县级后,单位一把手的安置有以下五种情形:

一是平调到其它正科级单位担任一把手。适用于有较强的政治资源和社会背景,但德能中庸,政治上无建树、无特色,亦无过错的干部。调动前后两个单位性质、地位差别不大,如从县档案局到县残联。

二是重用到其它科级单位任一把手或到常委部门(县级)任分管日常工作的副职。适用于具有较强的才能,被上级主管领导或组织部门赏识的干部,如从民宗局局长调任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三是提拔,调任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任副职或担任升格后单位一把手,后者的可能性一般小于前者。适用于有很强的政治资源、个人德能兼备、在原职颇有建树的干部。

四是改任非领导职务,退居二线。适用于年龄较大、无心履职的干部。组织上一般会征求这类一把手的意见,通常会把他们调至其他单位担任非领导职务,如四级调研员或一级主任科员。如县域内,通常会调至人大、政协担任中层室、委主任、副主任委员。留在原单位的一把手,多是因为单位福利待遇好或本人享受高级职称工资。

五是贬到其它科级单位任副职或非领导职务。适用于履职不力,由处分或其他原因的干部。

原单位是正科级单位提升为副县级单位,原来单位的一把手怎么办?

原单位是正科级单位,提升为副县级单位,原来单位的一把手怎么办?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属于单位升格,原则上原来的一把手如果没有重大原则性问题,为了保持干部的稳定,一般还是继续担任升格后的单位一把手,原有的中层干部还是担任升级后的单位的中层干部。

对于单位升格其实情况还是比较复杂的,有的是原单位升格,有的是几个单位合并升格,有的是因为行政区划的改变整体升格。最为典型的就是重庆刚直辖那几年。重庆直辖以后,相当于是当时在职的干部都是整体提升了一个级别。重庆刚直辖时,原来四川省管辖的黔江地区,涪陵市、万县市整体划给了重庆,而且这几个地市下面都还有代管县。

但是重庆直辖以后,原来的黔江地区变成了黔江区、涪陵市变成了涪陵区,万县市变成了万州区,原来这几个地方管理的县由县级单位变成了副厅级单位,这三个区还是保持了原来的厅级。但是原来涪陵市和万县市下面还有区,在直辖之后这些原来的市辖区就变成了了街道办事处,当然行政级别还是正县级单位。随着机构的升级,受益最大的群体还是原来的科级干部,原来的各个县的县级机关、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都是科级单位,但是直辖以后,县成了副厅级单位,各部委办局和乡镇街道成了副处级单位。

刚直辖时,重庆的区级单位除了原来重庆市所属的的几个区以外,再加上涪陵、万州和黔江,后来随着直辖后经济发展的需要,很多原来的县市都在争取升格为区,于是后来的永川、江津、璧山、綦江、大足等近郊县市升格为区,最近几年随着交通建设的推进,很多较远的县也升级为区。从县升级为区,就意味着机构从原来的副厅级单位升格成了正厅级单位,原来的一把手属于副厅级,随着行政区划的整体升格,原有的干部的也是官升一级。比如原来的县级一把手就成了区的一把手,部委办局的一把手也从副处变成了正处,乡镇党政班子也从副处变成了正处。

在机构升职以后,由于涉及到的干部不仅仅是一把手的问题,还涉及到原单位的副职干部,中层干部等。如果这些干部都要全部从外单位的同级干部中调入,干部的职数可能一时难以配齐,不但会影响原单位工作的开展,同时也会影响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对于单位整体升级,特别是像重庆这种成建制升级的,如果原来的干部符合升级后的单位领导干部使用标准的,一般都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前进行考察,在单位升级时同时进行任命。

综上所述,原单位为正科级单位升格为副县处级单位,原单位一把手如果符合升格后的单位一把手,大多数都是由原来的一把手转任,当然这种转任并不是一般的转任,而是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符合干部任职条件的规定来执行,虽然是在原单位转任,但也是提拔性质的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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