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江苏常州一女老板与逃犯同居10年?
女老板为什么与逃犯同居10年不结婚,是不是她知道一些蛛丝马迹,这仅仅是猜测。还有就是这位女老板确实不知道他是逃犯,逃犯自己隐藏的也深。
【案件回顾】
这是发生在7月21日的事情,西新桥派出所接到警情,一小饭店老板娘王某被同居10年的男朋友打了一巴掌,双方产生纠纷。警察到饭店以后,同居10年的男朋友早已离开,女老板王某不知道同居10年的男朋友任何信息,只知道他自称"孙涛",外号“胖子",从来就没有见过男朋友的身份证。
民警感觉蹊跷,就针对附近居民进行调查询问,后又通过女老板王某知道,同居10年的男朋友看见警车就躲起来,从来不使用自己的身份证。
走访中,了解到逃犯有一个儿子姓伊,警察问他父亲的下落,儿子小伊拒拒绝透露父亲的下落,这引起了警察的重视,立即查找小伊的户籍所在地,经过调查,让警察大吃一惊,小伊父亲竟是潜逃在外的重案犯,经过警察30多天的努力,在8月18日将逃犯伊某抓获,经过审汛,伊某交代了他于1996-1999年间伙同他人多次持枪抢劫强奸的犯罪事实。
近一段时间,杀妻、杀女友的案情频出,女老板王某是不是有点后怕,因为一巴掌而选择报警处理,这也是明智选择。
首先为这个女老板点个赞,有大小事儿找警察。同居十年的男朋友不知道一点消息也不可能,另一个反映出女老板的聪明,你不说,我不问,只要能帮忙干活就行。逃犯男朋友伊某人高马大,在饭店里不反能帮忙,还能替女老板震慑一些社会上的闹事儿的,可谓一举两得。
如何看待江苏常州一女老板与逃犯同居10年?
现在这社会,未婚同居非法同居者大有人在,早已见怪不怪了。问题是与一个重案潜逃犯同居十年,竟不自知,实在荒唐。该犯隐姓埋名,恐怕是根本不敢出示自己真实的身份证,肯定是编造虚假身份伪装自己。但不管怎么说,他一切的伪装都很成功,并没被该女老板识破,不得不说该逃犯的表演功底实在了得。但我个人以为,更关键的还是该女老板太大意,太马虎才造成了如此荒唐之事。对一个人还没有丝毫的了解,就先行同居,尤其还同居了十年,简直就是拿自己的身家性命做赌注,何其惊险也!交友有风险,相处需小心,同居更谨慎。
如何看待江苏常州一女老板与逃犯同居10年?
【雨畦观点】
事情回顾:近日,江苏常州西新桥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一小饭店老板娘王某被同居十年的男友打了一巴掌,双方产生纠纷。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自称“孙某”的该男子竟是潜逃在外20余年的重案逃犯。
最让人无语的是,同居了10年,王某竟然从未看过孙某的身份证,只知道他自称是“孙涛”,外号‘’胖子”。实际上姓伊。曾于1996-1999年间伙同他人多次犯下持枪抢劫强奸的罪行。着实是让人唏嘘不已。
同床共枕十年,居然不知道枕边人的真实身份?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真爱吗?这女老板娘王某未免有点太作践自己了吧?连对方身份证都没见过,然后就一起滚床单,这是爱情吗?
我觉得只能用“姘头”来形容,还好因为纠纷报警,结果警察发现异常,通过审讯查处了事情的真相。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岂不是放了一颗“定时炸弹”在身边?一旦爆炸,又是第二个“许某某”。
如何看待江苏常州一女老板与逃犯同居10年?
许某某太多了,女人们要警惕忱边的他。
如何看待江苏常州一女老板与逃犯同居10年?
逃犯和女老板同居10年,这看起来像电视剧里面的剧情,但实际上就是现实当中活生生的事情。
先来简单了解事情的经过。在大家的认识当中,逃犯都是非常危险的人物,所以平时大家一谈到逃犯都是心有胆怯,很多人都远离逃犯。
但在现实当中却有那么一个逃犯,非但没有让大家感到害怕,有一个江苏常州的女老板还跟他同居了10年。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20年7月2日,常州西新桥派出所接到一起伤害殴打他人的警情,一饭店老板娘王某被同居10年的男友打了一巴掌,双方产生纠纷,而警方在调查的过程当中发现,这名男子竟然是潜逃在外20余年的重案逃犯,这名逃犯在1996年到1999年间伙同他人多次犯有持枪抢劫等犯罪活动。
怎么看待这个事情?看到这个逃犯跟女老板同居10年,很多人都可能以为这名女老板在包庇这个逃犯,但实际上并不是,这个逃犯在跟这个女老板同居10年的过程当中并没有透露自己的身份证信息,甚至连他所使用的姓名都是虚假的。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名逃犯打了这个女老板报警处理,估计这名逃犯的信息也不会暴露。
从中可以看出这名逃犯的反侦查能力是非常强的,作为一个重案逃犯,能够逍遥法外二十几年没有被发现,还可以正常跟其他人同居,充分说明他平时非常小心谨慎,正如他身边的人所说的那样,这个男子一遇到警察都会躲起来,自己反侦查能力非常强。
所以对于这名女老板来说,她根本就不知道同居10年的这个人竟然是重案逃犯,要是这名女老板知道这个跟他同居10年的人是逃犯,估计她的小心脏都吓坏了,现在想想,枕边人竟然是一个持枪抢劫犯,想想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此刻求证明女老板的心理阴影面积?
而这名逃犯之所以能够在犯案之后逍遥法外20多年,只能说明他自己的反侦察能力比较强,另外在九几年的时候,当时的侦查能力,侦查设备也没有那么先进,不像现在到处都有摄像头,当时甚至连DNA检测都很难,所以有不少逃犯在犯罪之后都可以逃之夭夭。
而20多年过去了,当初的逃犯在长相方面肯定有了很大的变化,所以才能够蒙混过关,逃过警方的法眼。
但是有句话说得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有些犯罪以为他们反侦察能力很强,做事情可以密不透风,但是人最难克服的就是本性。
对于这些犯罪来说,他们本性是比较恶的,所以这名男子在跟同期10年的女子发生冲突的时候就打了他,结果不小心就把自己犯罪的事实给透露出来了,这只能说他自作自受,或者说人在做天在看,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
现在这名重犯男子已经被警方拘捕,这只能说是一种因果关系,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审判。
如何看待江苏常州一女老板与逃犯同居10年?
同居十年不知道叫什么名字!谁信呀!!把全网友都当傻了、就她聪明。一个不知道什么事情就没有啦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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