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制度,大家觉得可行吗?

“一妻多夫”制度,我觉得不可能解决3000万光棍的问题,与其让一个女人收了其他们,不如创造条件让3000万光棍变得很优秀,所谓你若盛开蝴蝶自来。

社会在进步,一夫一妻早已在人们的心中根深蒂固,任何一方出轨都是逾越了道德底线。

如今,黄有光教授提出“一妻多夫”制,真的刷新了大家的三观。

有网友说,假如真的“一妻多夫”制,应该让教授的家人以及支持他观点的人先做试点。

若真如此,以下几点请注意:

1、妻娶夫,彩礼问题如何解决?是否每位“夫”都一视同仁?

2、生育的子女姓氏跟谁?如何辨别是哪个“夫”的孩子?

3、财产如何分配?谁是一家的经济顶梁柱?

社会文明在发展,淘汰了封建社会制度,如今有人另类提倡,深感遗憾及痛心。

如此言论,是否表示社会文明在退步?

就数据而言,中国的男女问题并未失衡,尚在正常范围。这位砖家教授的视角很特别,所看到的片面代表了全部。

不知道他是否看到天价彩礼,和高房价等问题?又或如提问者所说把3000万光棍变得更优秀?

如此本末倒置,究竟于事何补?一妻多夫制绝不可行。

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制度,大家觉得可行吗?

这个专家和他的提议 被广大群众喷成了🐶 简直不可理喻 人之所以为人 是因为脱离了纯粹的兽性 懂得伦理道德 懂得科学知识

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制度,大家觉得可行吗?

前言: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制度,我觉得是绝对不可能施行的。

黄有光教授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人。他是澳大利亚籍的华人,而且是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可谓是高级知识分子了。

黄有光,1942年出生于马来西亚。1966年获新加坡南洋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1971年获悉尼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74年至1985年在蒙纳士大学任教授,1985年至今任蒙纳士大学讲座教授。1980年被选为澳大利亚社会科学院院士。

纵观黄有光教授的人生履历,他主要是在南洋接受了西方系列的文化教育,并没有系统地学习过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更不了解中国国情。严格意义上说,黄有光是一个“黄皮白心”的外籍华人。

因为黄有光“黄皮白心”,因此,他对中国的国情并不了解。在被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特聘为讲座教授以后,针对中国男女比例失调,专家预测,到2020年,将有3000万至4000万处于婚育年龄的男士“被剩下”的这一严重社会问题,黄有光提出了颇有见地的解决办法:一妻多夫

一石激起千层浪,黄有光的建议,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

我个人对“一妻多夫”是强烈反对的。而且,我也可以断定“一妻多夫”在中国是绝对不可行的。

原因有以下三点:

一.“一妻多夫”违背中国传统的天理人伦、道德伦常。

除了原始社会早期的母系氏族时期,中国社会一直都是由男性主宰着的。尤其经过几千年的传统思想浸透,中国社会可能会接受“一夫多妻”,但是,绝不容许“一妻多夫”这样的形式广泛出现于中国社会之中。

二.“一妻多夫”严重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在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所以,在中国倡议实行“一妻多夫”制度,就是对中国法律的严重挑衅,是绝对不能被中国法律所容忍的。

三.中国男人为了面子,也绝对不会参与“一妻多夫”的。

受几千年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中国绝大多数男人,骨子里都是思想保守、死要面子的。而“一妻多夫”,对于恪守传统文化的中国男人来说,可以说是莫大的耻辱。我相信,除了一些接受了西方教育的“黄皮白心”之类,没有哪个中国男人愿意与他人共同享有一个配偶。他们宁可选择孤老终生,也不愿承受世俗的谴责。

四.中国女性受传统思想的束缚,也绝不至于开放到可以接受多个丈夫的地步。

结语:一切不考虑中国国情,不顾忌中国人民感情的荒唐建议,我们都应该旗帜鲜明地进行反对。而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制度,我可以断定这不过是一个荒唐的建议,绝对不可能在中国施行的。

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制度,大家觉得可行吗?

这老东西最起码是三观不正!连一个正常人的价值观都没有,犹如一个出生在蛮夷之地野人,真不知这老东西是哪家的教授!

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制度,大家觉得可行吗?

由于我国始于1971年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因为当时粮食产量不高,如果持续不计划生育,国家存在己经养不起这么多人了的状况,当时又没者外汇进口粮食,所以才提出计划生育。说是基本国策,其实也是无奈之举。由于有的地区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是男孩就生,是女孩就人流了。日积月累,就造成了现在的男女性别不平衡,据有关方面统计,中国的男性比女性多出三千多万,除老年女性比男性多外,甚少也有两千多万人打光棍。在十四亿人口的大国不算很多,但也不少,几乎就相当于一个法国的国家人口。的确是个大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好会引起社会矛盾,闹出治安问题。于是,有位姓黄的教授,提出一女多夫制来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是不可行的。

一是有违婚姻法的规定,我国婚姻法明文规定是实行一夫一妻制。这是与法律相违背的,我们现在提倡建设法制国家,怎么能干与法律相悖的事?

二是有违风俗习惯,破坏了伦理道德,如果真的实行一妻多夫制,男人之间会不会产生矛盾?生下的孩子,喊其它男子是叫爸,还是叫叔,叫伯。如果每人都去做亲子鉴定,会不会产生男人们只对自己的亲生孩子好,对其他孩子歧视。家庭能否团结?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难解。

那么又怎么来消化这几千万光棍的问题,我认为还是有办法的,我们消化的优势也在于我们人口众多,两千多万才占十四亿人口的千分之一都不到。

一是结婚可以拉大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二十七八的男性与二十来岁的女性结婚,完全没有问题。男的大个几岁,女的小个几十,就可以消化很多光棍,光棍是逐年累月造成,我们也不能蹴而就,逐年逐年的消化嘛。

二是鼓励六十岁以下的寡妇再婚,象这样的情况,国家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助,有金钱的激励,等于国家给她力了嫁妆,肯定有人愿再嫁的,这也是消灭光棍的办法。

办法肯定比困难多,消化几千万光棍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是没多大问题的。千万不能实行一妻多夫,这种违法,而且丧风败俗的婚姻政策。

黄有光教授提出的“一妻多夫”制度,大家觉得可行吗?

毫无疑问,不可行!

首先,我们看一下黄教授的建议背景:截止到2019年,中国大陆总人口突破14亿。其中,男性人口为71527万,女性人口68478万,也就是说未来将有3000万男性找不到另外一半。 可是这3000万人口仅仅占了男性人口的4%,但是!另外两个数据:中国的离婚率逐年增加,2019年结婚等级接近950万对,离婚多少呢?415万对!也就是说,每年又“释放了”200万女性投入择偶市场! 2019年的出生人口为1465万,继2017年连续第三年下降,出生率仅为10.48%!

不难看出:1.婚姻离婚率逐年增高,导致女性被择偶数量增加! 2.出生率逐年降低,男女人口差距绝对值减少!

其次,“一妻多夫”的可行性有多少?文明是脱离动物的野蛮行径,用智慧建立的规则社会,如华夏文明、希腊文明等。文明出现的判定标准,主要是道德礼仪的出现,文字的产生,国家公平规则制度的建立。而,黄教授这一提议无疑让文明后退一大步。在中国的历史中,曾经有过“一夫多妻”制,到解放后基本上就消除了这种婚姻家庭形式,取而代之的是全面实施“一夫一妻”。直到时代发展到今天,一夫一妻已经成为法律规范下的婚姻家庭组成形式。因而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里打下深深的烙印,如果突然有人提出“一妻多夫”制,很难让持传统婚姻观的中国人所接受。

解决方法:1.破除旧思想,培养新观念!男女比例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重男轻女”思想作祟,导致很多地方通过孕早期排查确认男女,男孩留下、女孩打掉导致男多女少!2.发展经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社会精英阶层和受高等教育阶层的观念里,“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腐朽观念早已烟消云散,接触了先进、科学观念的人们也一直努力追求“男女平等”。3.不妨试试“走出去”,在世界尤其是东欧国家,战争和文化因素导致的男少女多情况,大批的优质、漂亮持家的女性因男生太少导致未能进入婚姻,为什么不能我们强强联合呢?这不正和当年钢铁厂对面设立纺织厂是一个意思吗?

最后,我想说黄教授的这种观念,究竟是基于他的理论研究还是为了博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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