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张宝艳女士提案看法?
感谢邀请,我们来说说贩卖人口的几宗罪。
贩卖儿童的人,有些是把儿童卖给其他家庭。
第一种结果,是孩子离开自己的父母家庭,重新在一个新的家庭成长。失去孩子的家庭,全世界寻找,找到了,孩子回到父母的身边,有些找不到,家庭永远失去孩子,父母整天以泪洗脸,有些家庭就此分崩离析。
第二种结果是qi官被贩卖,这是最罪大恶极的恶,属于反人类反人性的恶。
但拐卖儿童的人并不管这些,拐卖是一个过程,他们并没有直接决定孩子最终的命运,决定孩子最终命运的是购买者,当然,也可能被三转四转后的的最终买家。
最终买家的最终用途才是决定孩子命运的,如果买了自己养,是一种结果。最可怕的结果,是电影“钢琴家”里的那种用途,并不是为了弥补没有孩子的遗憾,而且qi官买卖,这是最残酷的结果。
所以,其实人贩子并不是最大的恶人,那些黑市里做器官移植的人,才是最大的恶,一个活生生的人,在他们的手中变成一个个qi官,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
这是一个利益链条,有买者,有卖者,还有中间的实施者,最大的恶人是那些血淋淋的手。
对张宝艳女士提案看法?
今天看新闻张宝艳女士提案加大对人贩子的量刑力度。我非常赞同,坚决支持,相信全国人民都会支持。
人贩子贩卖妇女儿童,搞得有人妻离子散,散尽家财寻找孩子,有人到死都没有找到孩子,人贩子十恶不赦,人人痛恨。要求对人贩子终身追责,绳之以法,以平民愤。
宝贝回家网站创始人张宝艳解救了许多被拐卖的孩子,在张宝艳看来,由于法律对拐卖妇女儿童量刑过轻,对拐卖犯罪起不到震慑作用,使一些犯罪分子依然挺儿走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还在不断发生。
最近看了打拐妈妈李静芝儿子两岁八个月被拐卖了32年终于被公安民警找回来了,儿子見到親生母亲奔跑去拥抱妈妈的场景使人心碎。人生能有几个32年?
人犯子过了追诉期就能逍遥法外了?
《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処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希望张宝艳女士提案得国家党和领导人的支持!
对张宝艳女士提案看法?
人类的最卑鄙、最灭失人性的就是贩卖人口。必须严惩不贷,为一点点钱,层层转卖,让父母失去至亲骨肉,小小生命,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把这些人贩子的孩子贩给别人,他们自己是不是也绝子绝孙,痛不欲生呢?
贩婴产业链,灭绝人性,产而诛之,露头就打,贩而杀之,让蝇头之利灭亡,让贩婴者无以为人。
要特别注意的是,有少数人生自己的孩子作为商品出卖,这样的父母自己已不是人类之数,也该立而铲之,让他们畜生似也,无以为人。
对张宝艳女士提案看法?
终身追责,赞同!有些案例害了被拐卖人一辈子、害了被拐卖人一家!人贩子必须严惩,不管是十年、二十年人犯都要严办严惩!案件没有诉讼期!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废除人贩子的侥幸心理!
对张宝艳女士提案看法?
对于人贩子,不止死刑,比死刑更残酷的刑法我都支持!
另外,除了人贩子,买孩子者也要判死刑!绝不能对这种犯罪留任何余地!
对张宝艳女士提案看法?
我认为,人贩子给社会,给一个家庭,给每个受害者造成的恶劣影响和伤害痛苦丝毫不比毒贩子差。所以,对人贩子的量刑力度应该与毒贩子一样,必须重判,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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