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住院期间出现脑出血,让医院对其负责,大家怎么看?
我在工作中,也遇到过类似的病例,也都是前辈们说的。
好多年了,一个50多岁中老年人,因为胃穿孔急诊做了胃穿孔修补术。手术过程都很顺利,血压、心跳、氧气等生命监测也很正常。但是手术麻醉清醒之后,病人发现半边身子不能动了,做了CT检查发现是脑梗死,脑梗后偏瘫。病人当时没表达出什么怨言,只要求医生尽量把他治好,他还是家里的顶梁柱,不能有什么闪失。但他的家属不能接受这个事件,一直说是我们用错药,手术损伤了病人的大脑,并多次要求我们给个说法(无非想要赔偿)。经过了多次沟通,仍然无果。好在病人的病情逐渐好转,肚子不痛了,也慢慢能下床活动了。排除这个纠纷的影响,病人能好转,我们做主管医生的都从心里替病人高兴。眼看就要到出院的日子,问题还没有解决。因为我们服务都很到位,病人病好了,他是没有什么怨言,也多次劝阻家属放弃这个纠纷。但家属说什么都不愿意,最后退一步说,只要免去几千块的手术费,此事就此揭过。
我们从事医疗工作,人命关天,从来都是认真严谨。更何况这种做了无数遍的手术,术前也做了相应的沟通,能出现医疗差错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是医疗过失及差错,院方最后也是很强硬,坚决不赔偿。最后弄到了司法机关,合着到头来家属什么也捞不到好处,还要出一大笔诉讼费。医院还是仁慈,没有告他们诽谤!以我的观点:这种事坚决不能纵容,太容易得手,反而会滋生这类人的投机心理。病态的社会,总有人想通过这种“捷径”不劳而获。
最后,我想强调一点:如果是医疗差错或过失,不能协商好,可以经过法律途径做医疗鉴定,医院是有义务赔偿的;对于那些没有证据乱诬陷的,哪天逼得医院需要拿起法律武器自卫,对目前紧张的医患关系没有一点好处。
欢迎大家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不要通过闹事的方法解决。医院是公共场所,闹事者不管有理无理,会先被拘留的。大家身边都有什么类似的故事?欢迎留言分享。病人在住院期间出现脑出血,让医院对其负责,大家怎么看?
我总是不爱用正面思维回答问题。我给作者提一个反问提,看你回答得出来吗?说,你两兄弟,你爸爸上个月住你弟弟家了,结果出现脑梗塞,问你弟弟是要负责任吗?很好回答,你弟弟没有故意使用手段使你爸爸得脑梗塞,凭什么要他负责?医院也一样,如果医院有故意或者疏忽,导致脳出血,那么医院要负责,如果没有,仅凭在那里住院就要负责,那是很无理的。医院一般有两种情况下应该负责,1.用抗凝药物治疗,没有告知家属。2.外伤,被打或者监护不到导致摔倒,出现脳出血,要负责。大概这样,我不是脑科的,说的就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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