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S真吸毒,会被判刑吗?孩子监护权会归汪小菲吗?

两个问题,一是大S若真吸毒,会不会被判刑,会受到什么处罚的问题;二是凭此,汪小菲能否要回两个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首先交代一下背景:婚姻以及孩子抚养权、大小S被爆吸毒以及回应

提到富商汪小菲和娱乐圈大S二人的结合,还要从2010年说起,当年两人闪电订婚轰动了整个娱乐圈,同年11月份,两人在北京朝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婚后的2014年和2016年,大S分别为汪小菲产下一女和一子,分别取名汪希玥和汪希箖。两人世界升级为四口之家,那个时候两人足够恩爱,至少是在外人看来。公开场合,两人多次晒出一起带孩子的照片。

时间来到2011年,两人婚姻关系出现了裂痕,应该是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的原因,汪小菲曾暗指大S“不愿住在北京”是离婚的导火索。同年11月,两人签订离婚协议自愿离婚,结束了10年的婚姻关系,大S称以后还会以朋友的身份相处,看来关系并没有闹得那么僵。

既然是协议离婚,那就绕不开子女抚养权和按月支付生活费这两个问题。在抚养权方面,两个孩子归大S直接抚养,汪小菲只有探视权;在生活费方面,作为非直接抚养人,汪小菲按月支付生活费,项目包括孩子的生活费、教育、医疗等费用,每月大概支付100万新台币。

协议离婚

以上就是关于两人10年婚姻关系,以及抚养权、生活费等方面的协议结果。再交代一下大S被爆吸毒,以及她做出的回应:

张兰,也就是汪小菲的母亲,俏江南的创始人,曾爆料大小S“天天吸毒”,并表示自己有证人能证明此事,言外之意是她完全掌握情况,并非刻意抹黑。还有鼻子有眼的说“可以让法庭拉着她们去验血”。

其实早在之前,汪小菲也曾爆料大S长期“滥用药物”,至于是何种药物,说的则比较委婉。

大小S被爆吸毒之后,昨天她发了一篇长文予以否认,表示“我俩(大小S)心脏都不好,妹妹一周工作4天,与公婆和孩子住在一起,没有吸毒的条件”;再就是表示“对此没兴趣”、“很遵纪守法”。

总之,对于汪家对大小S吸毒、滥用药物的说法,大S予以全盘否认,表达的中心思想只有一个—“子虚乌有”。

二,假设大S吸毒,会不会被判刑?会处以何种处罚?

不考虑其他,先从我们这边的法律规定来说,单纯的吸食、注射毒品,不伴有容留、运输、贩卖毒品行为的话,是不会被判刑的,并不会触犯《刑法》。

《禁毒法》第4条中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虽然不会被判刑,但是吸食或注射毒品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处以拘留或罚款,或者处拘留并处罚款。这一惩戒在第七十二条第3款中有明文规定: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除了行政处罚之外,按照《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有些情况下还会被强制戒毒,比如对于“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对于吸毒成瘾严重且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在大约10年前,对吸毒人员还可以处以“劳动教养”,不过自2013年劳动教养被废除之后,现在对于吸毒人员的处罚限于罚款、行政拘留、拘留并处罚款、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4种方式。

大S作为台湾省人,在台吸食也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而且处罚力度相对来说更大一些:

比如,岛内按照种类,把毒品划分为四种类别,一类是海洛因、吗啡、鸦片、可卡因等;二类是罂粟、古柯、大麻等;三类是司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等;四类多是精麻类药物,比如汪小菲提到的“思诺思”安眠类药物。

对于吸食、注射一二类药物的,处罚力度尤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判刑,失去人身自由;对于吸食第三类药物的,最低只罚1万新台币罚款与四小时毒品危害课程学习;对于吸食第四类药物的,不在处罚范围。

所以大S在岛内有类似行为的话,关键还要看她吸食的是哪类药物,如果是一二类药物,那么就是要入刑的。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大S来内地发生以上行为。

对于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按照我们的法律予以惩戒,毕竟都是中国人,退一步讲我们法律是属地属人管理,在我们的地盘上有吸食注射行为的话,依律处罚。

三,如果存在吸毒行为,孩子的监护权能归汪小菲吗?

关于一双儿女的抚养权,两人是在离婚时通过协议的方式自愿确定下来的,把孩子抚养权划归给大S是基于双方的认可。如果当时存在抚养权纠纷,那么才有法院进行裁决,一般倾向于划归给无过错一方,或者经济条件较好的、有能力抚养的、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一方。

同样的道理,如果现在想要变更孩子的监护权,那么同样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和法院诉讼这两种方式。

也就是说,如果大S愿意,汪小菲也愿意接收,那么孩子的监护权可以随时更换,双方自愿认可、协商一致即可,与大S是否存在吸食等行为是没有关系的。

如果大S确实存在吸食行为,又不愿意放弃孩子的监护权,那么此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具体来说:

《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这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显然,监护人吸食行为是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法院有理由对孩子的监护权作出变更。

所以,如果大S真存在吸毒行为,那么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的,根本原因是这种情况已不适合直接抚养孩子,变更监护权是从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的,尽量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综上来说,倘若大S真存在吸食毒品的行为,那么其吸食所在地和处理机关的不同、根据药物的分级不同,在内地会被处以拘留、罚款或者强制戒毒等惩戒措施,而在岛内吸食一二级毒品的话,则是要入刑的。

一旦有充足证明证明大S存在上述行为,那么她很有可能丧失对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和直接抚养权,方式既可以通过自愿协商,也可以通过诉诸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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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S真吸毒,会被判刑吗?孩子监护权会归汪小菲吗?

双方都掌握对方重量证据(背后的不堪)。哎……毁了她就是毁了孩子的世界!参见双方申明,必有所悟!看事情的脉络,必有所得!看谁心狠吧。至于下面的判刑,监护权的是另外一回事

台北一大家子,三个女人出道至今唱了多少台戏了?有些东西就是看起来不正常“阴盛阳衰”,她们的思维逻辑及行为做事我们不能用常理度之。比如用利益(钱)来作为行事的引导。

北京两母子,妈妈的爱,是天底下最伟大的爱,65岁了还在拼命的赚钱,她需要用那么多钱吗?还不是为了儿子!儿子为什么吞下那么多啪啪打脸的心酸泪水?还不是为了两个孩子!植于骨血中的血脉之情——有时候会让人变得很强大!让人变得很隐忍!还会让人身不由己,手足无措,进退失据!

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惜有时天下父母并不是一条心!

有些文字玩花活,有些文字背后有故事!大家一起研究文字吧!女方的声明你们也看看吧。说着最软的话背后全是要命的硬刀子;我总是觉得男人说着最狠的话背后全是哀求。

如果大S真吸毒,会被判刑吗?孩子监护权会归汪小菲吗?

如果大S真吸毒,判刑应该不会,多半会被强制戒毒,这一点可参照娱乐圈其他吸毒人员,比如白百何的前夫陈羽凡等人,不过孩子的监护权肯定会失去,毕竟吸毒是硬伤。说到这,不得不佩服张兰的果断。

之前,汪小菲多次攻击小S嗑药,但都说得很隐晦,显得很是优柔寡断,可能是怕影响到两个孩子。而这次大S诉诸法律向汪小菲讨要生活费,S妈恶人先告状控诉张兰辱骂她,彻底激怒了张兰,爆出了大、小S吸毒一事,快准狠直击对方要害,免得S一家人在网上无休止瞎BB。

至于大S是不是真的吸毒,个人认为大概率是真的。

首先,大S的回应避重就轻。说什么自己和妹妹心脏不好不能吸毒,妹妹还和公婆、小孩住一起,更没机会吸毒了。以前对大、小S的滤镜太厚了,实际上这两姐妹嘴里就没有一句真话,搞了个大阵仗还汪小菲床垫,还被品牌方验证是假货,真是笑死人了。

其次,大S的癫痫症其实是嗑药后遗症。大S生二胎、怀三胎都被爆出癫痫发作,而好姐妹吴佩慈也证实大S癫痫发作无数次。而这所谓的癫痫症,就是长期服用思诺思停药后的副作用之一。大S的生二胎、怀三胎导致癫痫发作,应该是她为了怀孕,停服了一段时间的思诺思导致的。

最后,如果张兰真的是造谣诽谤,依大S的性格,怕不是在微博上弱弱的解释一下就能一笔代过的。联想到大S家的电费每月高达数万元之巨,怕不是我之前调侃的在家里开了个来料加工厂就能解释清楚的,很多人怀疑大S是在家里种植了违禁药材。再有就是,大S能和具俊晔勾搭成奸,可能两人都有吸毒的共同爱好,毕竟这哥们在韩国就多次被警方要求做尿检。

如果大S真吸毒,会被判刑吗?孩子监护权会归汪小菲吗?

捉贼拿脏,若是没有有力的证据,那就是诬告诽谤。

汪小菲母子曝出大瓜,指控大S姐妹吸毒,这可不是普通的骂街乱喷,性质上已经和刑事案件挂钩了。

若是大S真的吸毒,判刑倒不至于,劳动管教肯定少不了。

在家监护权上,大S将彻底失去,吸毒人员被剥夺抚养权再正常不过了。

而在这件事上,汪小菲已然立于不败之地。

道理很简单。

关于吸毒的指控大概率是事实。

以大S姐妹的脾气,汪小菲无中生有的话,早就律师函发过去,刚好借用执法部门的手,让汪小菲好好安静一点。

实际情况是大S只是在口头上否认,并以自己有心脏病为托词,证明自己根本就无法吸毒。

这样的回应太软弱了。

软弱说明心虚!

吸毒的人在三年内,只要进行系统的身体检查,绝对可以查出毒素。

大S真是无辜的话,那就去医院检查一下,拿到没有毒素的检查报告,岂不是能狠狠打汪小菲母子的脸?

所以说,大S这瓜恐怕是逃不掉了,除非服软,不然汪小菲接下去就要拿出吸毒证据了。

他敢说,那就必然有证据!

如果大S真吸毒,会被判刑吗?孩子监护权会归汪小菲吗?

吸毒一般没有啥大罪,尤其是在台湾。强制戒毒。只要不贩毒问题不大。

至于孩子的监护权要看哪里的法院,来北京试一试?就说那娘们吸毒,服用精神类药物。在台湾太难了,汪小菲赢回孩子监护权的希望不大。

如果大S真吸毒,会被判刑吗?孩子监护权会归汪小菲吗?

第一个问题,台湾有个罪名叫吸用烟毒罪,属于较轻的犯罪,处罚也不重,最高刑期才6个月,在台湾还把吸毒人员作为病人对待,目的是使其康复,吸毒虽然有罪,但有条件可以免刑,因此大S就算真的吸了毒,活动一下,不会被判刑。

第二个问题,在我们大陆,如果大S吸毒,监护权转给汪小菲是妥妥的。台湾也有孩子监护权变更的规定,监护人对子女有不利情事或未尽教养保护义务,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监护人,打官司就看各自的能量和律师的水平了,在台湾打官司,我觉得汪小菲赢的几率不大,小孩的监护权应该是拿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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