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遗产不想成为和配偶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办?

虽然不建议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财产归属上划分得太细致或彼此设防,但既然读者有这方面的需求,想必也是出于正当理由,我们不妨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支支招:

首先,女婿或者儿媳是没有对方父母的遗产继承权的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规定是配偶、子女和父母,也就是说女婿或者儿媳并非第一顺位继承人,理论上对方父母的遗产,作为女婿或儿媳是无权继承的。

《民法典》第1129条中更是直截了当地规定“儿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继承人”。除非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是丧偶,第二是对岳父母或者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如此才能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结合以上两条规定,父母百年之后,作为女婿或儿媳,建立在婚姻关系之上的“婚配子女”不享有父母的继承权。

第二,不享有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虽然女婿或儿媳一般不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但夫妻另一方继承来的父母遗产并非属于个人财产的范畴:

《民法典》第1062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中,包括“继承或受赠的财产”。

也就是说,在没有特别说明的前提下,比如父母百年后启动法定继承,对于夫妻一方继承来的父母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支配。

由此可以看出,“婚配子女”无对方父母遗产第一顺位继承权并不耽误遗产成为共同财产,依然有50%属于女婿或者儿媳。

第三,有什么办法可以避免己方父母的遗产沦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实际上方法是有的,而且形式有很多,举几个例子:

1,通过签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的方式:

《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款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针对这一规定,就有文章可做了,比如父母在世时可以先立下遗嘱或者是赠与合同,把己方子女作为遗嘱中的第一继承人,或者把己方子女作为赠与合同中的唯一受益人。

基于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的法律地位,父母百年之后所留下的遗产就与己方子女的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了,即便离婚,另一方也不能分割该遗产。

通过签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这两种方式是规避父母遗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常用最直接的方式。

2,通过签订婚内财产约定:

“婚内财产约定”可以对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书面约定。这种方式将法定财产制度排除在外,是一种“约定财产制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由此,针对一宗财产或者遗产,既可以约定全部一方或双方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也可以对其中一部分约定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归属比例上双方协商而定,无论是0%对100%还是1%对99%,只要双方签字认可就是有效的。

基于此,对父母百年后的遗产,可以签订“各自所有”的婚内财产约定,与另一方就没有关系了。

综合以上,这一问题解决的途径有三条,即遗嘱、赠与合同和婚内财产约定。

当然,为了避免以后出现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无论是通过哪种方式,都要注意法律效力的问题,最好进行公证。

第四,一旦没有提前布局,在法定继承下,遗产必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以上三种方式不难看出,为了避免父母遗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遗嘱、赠与协议还是婚内财产约定,都是“提前布局”。

法律法规层面讲,倘若父母在世时没有立遗嘱或者签订赠与合同,那么百年后是要“法定继承”的,而法定继承的结果就是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夫妻双方各有50%的所有权,除非另一方书面放弃所有权。

因此,想要避免成为共同财产,就要“提前布局”,让父母在世时就签订好遗嘱或者赠与合同。

其实对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而言,完全没有必要在财产归属上划分得这么细致,更没有必要彼此设防,只要婚姻关系和谐,终究都是一家人的财产,经营好夫妻关系才是最重要的。

除非婚姻真的出现了裂痕,未来不排除离婚的可能性,为了避免己方父母的遗产被另一方所分割,如此情况下才有必要考虑这一问题。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码字不易,给点个赞、点个关注吧。

父母的遗产不想成为和配偶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办?

您好!

  • 如果父母健在、想在百年后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个人,只能通过遗嘱的方式。
  • 如果父母已经过世,他们的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发生法定继承,则只能靠夫妻之间协商。

按照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中的有关规定:

  • 子女的配偶(除非代替去世子女为公婆或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也就是说,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子女的配偶没有继承权。
  • 但是,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将作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详见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除非父母生前通过遗嘱指定由子女个人继承。
  • 在第一千零六十五条中规定,夫妻之间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所以,如果想让父母的遗产成为子女个人财产,只有两种途径:

一种是父母生前订立遗嘱,写明只给孩子个人

未来发生继承时,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将按照遗嘱继承执行。例如(父母为遗嘱人):

在本人过世后,以下财产全部由xx(本人子女,身份证号码xx)个人继承,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一种是夫妻之间签订协议

如果父母已经过世,他们的财产发生了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父母的遗产成为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已经成为既定事实。唯一的方式就是夫妻之间协商,如果配偶同意该笔财产作为子女个人财产,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婚内财产协议)的方式约定清楚。

99%以上的家庭都会面临继承问题!请关注“一纸家书”头条号,持续为您讲述身边的遗嘱、继承故事,为您系统讲解遗嘱、继承专业知识。

父母的遗产不想成为和配偶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办?

这句话使人费解

首先,夫妻的婚前财产不能成为配偶的共同财产,这个好理解,也是好多人就是这么做的。

其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书面形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4种。

其中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你说的那样。

再次,立遗嘱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配偶除外)。

还可以立遗嘱将个人所有的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比如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等。

立遗嘱不可把夫妻共同财产当个人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或者以外的其他人。

为什么父母的遗产不想成为配偶的共同财产?

子女怎么知道的,是父母告诉你的吗?

有这种想法的人,说明父母的婚姻关系是名存实亡,是名义上的夫妻,在实际上早已不是夫妻。

自己死了,自己那份遗产不想让对方合法继承,才会寻找“剥夺”配偶合法继承的途径。用合法的途径,不让配偶合法地得到自己的遗产。

说明你父母的关系冷酷到什么程度才能想到这一点。

除非你父母有一方出轨,无错方才会想招不让出轨方在继承财产上得到便宜。

别想了,生前立遗嘱就可以了。立遗嘱把自己那一半财产留给子女,不留给对方,对方就继承不了你那份财产了。

父母的遗产不想成为配偶的共同财产,那得早点约定。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各自所有,有书面约定。

父母的遗产该如何处理?

是父母的事,作为子女勿掺合,别干预,更不能以欺骗手段让父母多给自己遗产。

父母的遗产不想成为和配偶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办?

那就书面约定并最好公证分别财产制;签订协议,夫妻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离婚不能分割,如果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

父母的遗产不想成为和配偶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办?

父母的遗产本身就是接受继承者本人的财产,配偶没有继承权。

父母的遗产不想成为和配偶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办?

咋办,好办,父母在世时可以生前立下遗嘱,写明生前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和自己子女的配偶无关,也可以立公证遗嘱自己生前财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子女的配偶无关,也可以立视频遗嘱,最好的办法就是立遗嘱来解决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