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一楼,根本不坐电梯,物业却让我交1020元电梯费,这合理吗?
“我家住一楼,不上楼也不下地库,你让我交电梯费是什么道理?我用电梯了吗”?
科技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由此产生了一些纷争,好像自电梯发明以来,一楼业主是否需要缴纳电梯费的争论就没停息过,甚至已经成为一楼业主和物业的主要矛盾。
一楼业主不使用电梯,就无需交电梯费了吗?并非如此,该交的还是要交。
01.法律层面对一楼业主是否应当交电梯费的规定:大家都别吵了,交与不交,不交是否合理,还是按法律法规之规定吧!《民法典》第273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那什么是“专有部分”?简单来说,专有部分就是业主享有100%所有权的那部分,比如住宅,或者业主的产权车位;其余部分,则为“共有部分”,包括电梯。
根据第273条,针对包括电梯在内的共有部分,业主均对其享受权利,权利的一部分就是“使用权”;同时全体业主对其承担义务,义务的一部分就是承担维护、维保,这些都是要花费真金白银的,一楼业主自然也要交电梯费。
更重要的是,273条明确规定“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也就是说,即便一楼业主承诺在任何时候都不乘坐电梯,也不能因此免除交电梯费的义务;说得更直白一些:坐不坐电梯是你的事,但电梯费必须交!
以上就是法律层面的硬性规定,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所以一楼业主抗拒缴电梯费,实际上是不合法的。
估计看到这里还会有一楼业主不服,我就是不想交、不用交,看法院如何裁决!
好吧,我们再来看2009年4月,最高法专门就“物业服务纠纷”问题通过的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第6条后款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很明显了,如果物业因一楼业主不缴纳电梯费而将其起诉,一楼业主以“不使用电梯”为由抗辩,那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你不在小区散步,就可以不交绿化费了?你不使用小区内的健身器材,就可以不交维护保养费了?显然说不通。
什么时候才无需缴纳电梯费?从第6条可以很明显地看出,物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时,才是业主不交电梯费的正当理由。举个例子讲:
“物业合同中明确约定,24小时内对电梯进行3次清洁、1次消毒,每周进行1次小维护、一月进行1次大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但在实际工作中,物业并未做到以上工作,既不清洁消毒,也不维护检修,实际属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违约方;此种情况下,无论是一楼业主还是其他楼层业主,不交电梯费的理由就合法合理了,毕竟物业违约在先。
综上,放弃权利并不意味着义务随之消亡,因此一楼还是要交电梯费的,除非物业违约物业合同在先。
02.从其他角度来讲,不使用电梯也需缴纳电梯费,理由正当:暂且抛开上文所说的法律层面,从实际使用角度,放弃使用就能不交电梯费了?电梯带给一楼业主的只有“乘坐”这一唯一价值?并非如此:
虽然一楼业主可能常年不“直接”乘坐电梯,但电梯的存在、运行,并非没有给一楼业主带来利益,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电梯内一般都设置有广告位,而广告位的收入,按照规定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一楼当然也受益;
2,乘坐电梯的并非都是业主,也有可能是对楼梯、楼层进行检修、维护、保养的工作人员,比如楼顶需要定期检查是否漏水渗水、保洁人员乘坐电梯对各楼层进行打扫,一楼业主也从中受益,否则房子还能干净、整洁、安全吗?
3,最重要的一点,加装电梯的住宅楼,相较于没有加装电梯的住宅楼来说,在同一城市同一地理位置上,前者的价值一般高于后者;也就是说,一楼业主因为电梯的存在而使得自己的房子保值、升值了,也是直接受益者。
综上三方面,即便一楼业主放弃电梯的使用权,但并不意味着他没享受到电梯带来的附加值或利益,因此也是需要缴纳电梯费的。
03.一楼业主缴纳电梯费有理有据,但鉴于实际情况,可以给予适当照顾:一楼业主基于电梯的存在而受益,但不是最大的受益者。一般来说,楼层越高的,受益越大。
鉴于此,在缴纳电梯费这方面,可以给予一楼业主适当地“照顾”,比如:
以我们小区为例,从2019年开始就对各楼层业主实施阶梯性收费制度,简单来说,一楼业主承担最低比例的电梯费,楼层从下到上,比例不断增加,最高层业主承担最高比例的电梯费。
正是因为采取如此收费方式,最近几年来,从未出现过因此类问题而引发的矛盾。
除了阶梯性收费之外,还有一些小区按照家庭人数或者按照住宅面积来收费,也避免了类似矛盾的出现。
综上,我们经常说“权利和义务对等”,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当承担义务,但是不要因此陷入一个误区,放弃权利并非就能不履行对应的义务,这两块是分开的,不要混淆了。
一楼乘坐电梯的频率最少,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即便承诺不使用电梯,也是需要缴纳电梯费的;但为了更人性化,也是为了给一楼业主一个心理上的平衡,在制定电梯费收费标准的时候,业主大会或物业公司不妨借鉴一下“阶梯性收费制度”,尽量给予一楼业主一定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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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一楼,根本不坐电梯,物业却让我交1020元电梯费,这合理吗?
下地库如果坐电梯还是需要交的,但是应该按国家规定交。应该统一收费标准,按不同楼层不同价格分摊费用。这是个实实在在的民生问题。
我住一楼,根本不坐电梯,物业却让我交1020元电梯费,这合理吗?
不合理。一楼也不用,为什么要交1020元呢?其实物业自己都没有答案,如果是他自己,也会质疑的。
物业存在的问题太多了:除了扫地搞卫生、看大门、收费,还干什么?每个人都居家小区,应该有同感。至于绿化、墙面维修、路面保养、私搭胡建、品质提升……做的太少了。业主都有意见,真希望有好的办法改变现状。
我住一楼,根本不坐电梯,物业却让我交1020元电梯费,这合理吗?
那你每天早上,上到电梯里,把1楼到顶楼的按钮都按一遍。等电梯再回到1楼,你再按一遍。你天天早上如此操作一下,你的电梯费就可以免除了。
我住一楼,根本不坐电梯,物业却让我交1020元电梯费,这合理吗?
我住一楼,根本不坐电梯,物业却让我交1020元电梯费,这合理吗?
类似的问题,各地都曾经讨论过,直到《民法典》颁布,对这个问题才有了法律层面的统一规定,类似的争论也就少起来了。
先看看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是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则对业主的理由不予支持。
显然,一楼的电梯费收取,应当是合理、合法的。
以上两个法律规定已经明确,对于公共部分的交费,一楼不能以不使用为由拒绝交费。
当然了,鉴于具体情况,一楼对电梯的使用是比较少的,一楼业主可以在业委会讨论电梯收费制度的时候,对此情况适当考虑。
我住一楼,根本不坐电梯,物业却让我交1020元电梯费,这合理吗?
我住一楼,根本不坐电梯,物业却让我交1020元电梯费这合理吗?我认为不合理,这虽然是电梯楼,但是一楼不用坐电梯,也根本用不到电梯,物业不能以电梯楼为借口向一楼住户索要电梯费,这是不合理的。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理有据。合情合理。
这是个电梯楼不假,但是现实情况是,一楼用不到电梯,也没有坐电梯的必然,更涉及不到费用问题,如果是二楼或者三楼,有可能偶尔坐几回电梯,作为物业,应该按实际情况收取电梯费,而不能以这是电梯楼为借口,收取一楼业主的电梯费,这是强词夺理,一楼业主可以据理力争。
任何费用的产生都是以他被利用的价值为根据,电梯运行了才能产生费用,一楼业主不会闲的没事坐电梯上下玩耍吧。我认为收取一楼业主的电梯费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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