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打架,对方轻微伤就是不出院,该怎么办?
把人打成轻微伤后,明明已经医治痊愈,却赖在医院不走,为的就是多坑对方一笔钱而已。
遇到如此蛮不讲理的赖皮,真的就束手无策吗?病好却拒绝出院,损失由谁买单?
首先,打人者应受到的处罚和赔偿责任把人殴打致轻微伤,尚不构成犯罪,情节较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实践中,公安机关一般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对于达不成调解协议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之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以上拘留或罚款,都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而轻微伤又给对方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打人者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两者的性质不一样,是同时存在的,不是“认拘”就可以免于民事赔偿的。
具体到民事赔偿中,又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项目。
具体到该具体案例中,既然已经明确为“轻微伤”,那么想必已经进行了司法鉴定,最坏的结果是打人者已经被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而对伤者的民事赔偿依然免不了。
既然不能免于民事赔偿,那么伤者拒绝出院的行为就会扩大打人者的赔偿金额,相应的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也会因住院期限的拉长而增加。
那么对于这种故意延长住院时间,造成损失扩大的行为,伤者能得逞吗?打人者又应当如何规避一些不合理的赔偿呢?
第二,故意扩大损失,自行买单任何人都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倘若把人打伤了,侵害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请求赔偿是受害者的权利。
但权利的行使必然要以诚实守信为原则,故意不出院属于扩大损失的行为,应当自行买单。
举个例子讲,2020年11月份的某天下午,陈某驾驶机动车行驶在路上,车辆突然爆胎导致方向偏离,正好撞上旁边摩托车驾驶人史某,导致史某头部流血。
后史某被送医治疗,本来只是简单的小伤,住院治疗几天就可以出院了,但史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出院,住院时间长达94天之久。
在这94天的住院期内,史某共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83032.73元,出院后第一时间就找保险公司和机动车驾驶人陈某索赔,但保险公司早就看出史某有故意扩大损失的嫌疑,存在明显“敲竹杠”的行为,因此拒绝赔偿。
气不过的史某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和驾驶人陈某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支持83032.73元的赔偿金额。而保险公司则申请了鉴定,最终结合史某的病例,法院确定了合理的住院期限、误工期限和护理期限,合理期限内的总损失只有27817.79元,远远低于史某83032.73元的请求。
这个案例就是采用拖延住院时间,从而故意扩大损失,请求不合理赔偿的真实案例,但史某的行为最终被识破,他忘了对方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通过结合受害者的实际治疗康复情况、病历、病程记录等资料综合评判合理损失,对于不合理损失,对方是有权拒赔的,只能自己承担。
第三,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小病大治”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受伤害的一方往往觉得自己有理,于是便通过拖延住院时间来达到利益最大化,从而获取较高的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呢?教你几招:
1,首先就是请求第三方或第三人介入调解,用句大白话说就是“差不多就行了”,没有必要长期住院下去。能通过这种方式调解更好,如果不能,那么就用下面这个方法:
第一步:搜集相关凭证;
治愈后,伤害一方要搜集好病例、医药费发票以及用药清单,一旦医院认为可以出院了,务必收集好住院记录、医嘱、出院通知书,这些都是主张免责的重要凭证;
第二步:进行司法鉴定;
如果对方“敲竹杠”索要高额赔偿,侵害一方可以拒付,让他去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以了,对于有争议的赔偿部分,可以提起司法鉴定,相关鉴定部门会根据病历等资料进行住院期、误工期、护理期的合理界定,对于不合理的赔偿,特别是对于故意扩大损失的部分,侵害一方是可以免赔的。
写在最后:这种事是谁都有可能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事,但遇到了也不用怕这种无赖行为,要记住多一个心眼,对于合理的损失,该赔偿的就赔偿,对于不合理的赔偿,一定要拒赔。
谨记一点:伤者拒不出院,故意扩大的医疗费等损失的,是伤者自己故意造成的,与他人无关,别人没有承担这块损失的义务,可以通过后期司法鉴定的方式对合理赔偿作出界定;当然,现实中,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不必要的损失,最好通过第三方调解的方式妥善调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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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打架,对方轻微伤就是不出院,该怎么办?
不出院,就在医院里待着吧。
轻微伤,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的,把对方殴打致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有可能被行政拘留的。而如果在派出所达成了调解协议,是可以不被治安拘留的。
这就导致了有一些人,为了能够得到相对高的赔偿,而逼迫对方调解,对方基于被治安拘留的恐惧,就会答应高额赔偿的条件。但是有的人宁愿被拘留,也不愿意赔偿。
不愿意赔偿,将来就到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实际的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如果对方一直在医院不出院,也没有多大关系,比如你将对方殴打至轻微伤,伤及胳膊,而对方却一直在治疗糖尿病,你说这个医疗费需要承担吗?
如果一个轻微伤,在医院花费了数十万元,其中有治疗糖尿病的药物,也有高血压的药物,甚至还有冠心病的药物,而你只不过推了对方一下。
将来法院会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以此鉴定到底哪些费用是必须由打人者承担的,哪些是受伤者自己承担的,而不是所有的医疗费都是由打人者承担。
所以,人家愿意在医院待着,你也没办法强制把伤者撵出去对吧。
双方打架,对方轻微伤就是不出院,该怎么办?
双方打架,对方轻微伤,就是不出院,我来帮你分析一下怎么办:
刚才看了很多的答案,大家总的意见就是不用管他,让他一直住着就行了。实际上,这种做法根本不可取,因为住的时间越长,将来赔偿的钱款就越多,这个压力是一般人无法承受的。
住过院的人,或者有过纠纷的人都知道,对轻微伤的病人来说,其实住院费和治疗费真的没有多少钱,就是那么点的病,医院也不可能为你治疗太多的药品,花费太多的钱财,这有可能将来吃官司的,还可能会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所以,治疗费和住院费不会太多的钱,关键就在误工费和护理费。
我以前回答过,赔偿的费用包括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和护理费是最贵的。比如,护理费,随便找一个家政签个护理的合同,费用基本上就得每个月一万多,误工费每天也得三四百吧。所以,这两个费用,如果再加上其他的费用,整不好就得五六万、六七万元,还是压力山大的!
对轻微伤的治安案件,如果不能和解,治安拘留是肯定的,有一个治安处罚,对双方的责任进行了定性,就为将来的民事赔偿做了基本的准备。然后,对住院治疗的相关费用,还得赔偿,可以说是得不偿失。因为将来你肯定要败诉,有关部门会对你名下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钱款肯定也会到位的。
之前有一个治安案件,定责后没有调解成,然后打人的被拘留,被打的治病,最后对费用走了民事诉讼,结果败诉。不近赔偿费用和此前相比翻了一倍,还被拘留了。确实是一个值得汲取的教训!
所以,你的案子,还是要立足于调解,这样你既不用拘留了,还能省去很多麻烦。否则,你不仅要被拘留,还要赔偿相关费用,得不偿失呀!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我还回答了很多法律实务问题,欢迎留言关注,共同讨论提高!@龙哥哥说法
双方打架,对方轻微伤就是不出院,该怎么办?
这是所有打架案件,造成一方受伤住院后,常遇到的事情。不管伤情大小,既然获准住院,就耐着性子住下去。反正医药费、住院费、生活费、陪护费全有人支付。关键是,让打人者受受教育,打人是要用钱支撑的。看以后你还打人不。
也别说,就这一筒单处理,受伤者住到医院就不提出院,就会极大的损伤打人者的雄心壮志。甚至打人者都会产生后悔。为什么当时不让对手把自己打一顿!臥槽!你要是将我打一顿,我会去北京住院。
就是这种情况,受伤住院者不出院。尤其认为伤己全愈,仍不出院。一天天所有费用,几百几百往上加,还没头。怎么办呢?
打人固然不对,但对出现这样的问题,也还是要讨论一下的。
你是认为,受伤者的伤己全愈,并以这作为依据,想让伤者出院。但你要有人家伤愈的证据。根据谁指证谁举证的原则,这个证据还要你出。你只有请求主治医生作出这个监定。关键你作为打人者,医生会不会听你安排。假如伤者说些内伤情况,如头还疼。也许医生根夲不会给你出具证明。你也不防考虑一下作反证明,即你认为伤者己全愈,可以称,即日起不再付医疗等费用。这时受伤方如说未全愈,他将要负责出具未全愈的证明。这样,一经检查全愈与否也会自然明白。
反正病人需不需要出院,主治医师是要签字的。要多与医生结合吧。
双方打架,对方轻微伤就是不出院,该怎么办?
像题主说的,这种讹诈行为应绳之以法,要是别打,挨打了算别耍赖。这种丑形,无非就是想让对方服软,或致对方坐牢,或致对方多赔钱。属于诬赖行为!
双方打架,对方轻微伤就是不出院,该怎么办?
去做伤残鉴定,如果拒不配合,可以不支付他的医疗费用。如果他不滿意让他去法院超诉去,不过也有可能是皮肉之伤治好了,但精神伤害,心气儿还不顺,你也可以去道个歉,安慰一下。心气顺了,也自然而然地出院的。往往有些人伤了人还理直气壮,大不了扔几个钱,总认为是老子天下第一。要记住世上的事多种多样,虽然钱是万能的,但有些时候钱也是无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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