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月仙事件处理结果出来!对此你怎么看呢?

知名演员于月仙车祸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出来了,根据其丈夫张学松的发文,这场1死3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司机负全部责任。目前司机已经被移交司法机关,等待处理。

这场事故发生在8月9日凌晨,“谢大脚”于月仙及其他三人乘坐小型SUV,在内蒙古阿拉善右旗区域S228线443公里500米处,发生车辆与骆驼的相撞事故,于月仙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和原因进行了认定,近期张学松披露了“司机全责”的认定结果。

其实对于“司机全责”的认定早有预料

事故发生后,不少人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展开了讨论,观点无非有以下三类:

一是司机全责,毕竟是单方事故,而事故发生地又属于骆驼的活动范围,骆驼和骆驼主人非但没有责任,而且还是受害者;

二是骆驼主人全责,认为主人没有尽到看管监护的责任,让骆驼横穿省道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三是司机、骆驼主人都有责任,一方涉嫌疲劳驾驶、超速驾驶,另一方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但是从最终的责任认定来看,显然第二种观点最终“胜出”,责任全部归司机,而骆驼主人非但无责,还可以向司机追偿骆驼死亡的损失。

那为什么司机全责、骆驼主人无责呢?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

首先,按照常识来说,骆驼主人应当负管理不善的责任,毕竟骆驼如果不冲进马路,这场事故大概率可以避免,于月仙也不会因此身亡。

但常识归常识、现实归现实,对于抱有这种观点的人来说,大多对广袤的内蒙古大草原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思维还局限在“人至上”的城市。实际上事故发生地属于牧区,牧区就是动物牲畜优先活动的区域,之后才有人类在这里建设了公路都交通、生活、生产设施,人类才是“外来户”。

在牧区,牲畜至上,一切人类的活动都需要让行于牲畜,所以这里大部分的路段是不会设置围挡的,目的就是让牲畜自由的活动和迁徙,保证它们的正常活动,而车辆通过时需要减速慢行、让行动物,确认安全时才能通行。

老刘之前跟随朋友自驾到过内蒙古类似的牧区,在那里发生车与牲畜的对撞事故时,一般的处理方式都是司机赔偿牧民的损失,一头骆驼从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这就是牧区的行事法则,与城市的法则是完全不一样的。

具体到于月仙的这场事故也是一样的道理,骆驼的主人根本就不用负管理不善的责任,骆驼穿行马路在牧区是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

再者,为什么司机需要负全责?

虽然交警方面并未公开事故责任认定书,但是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和造成的结果来猜测,司机极有可能涉嫌疲劳驾驶、超速行驶,最终的罪名大概率是“交通肇事罪”。

司机涉嫌疲劳驾驶的依据是事故发生在凌晨03:27分,正是人最容易犯困打盹的时候,而按照交法,连续驾车4小时就需要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司机是否连续驾车4小时以上、是否中途休息了,我们不得而知,但即便不是疲劳驾驶,他大概率也涉嫌“超速驾驶”;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表示将在此地设置移动测速点,限速80公里/小时。根据之前的信息,此路段通常限速70公里-80公里。但反观事故现场,小型SUV的车顶几乎被削没了,两头骆驼当场死亡、残肢散落一地,从现场来推测,车速不止七八十公里,100公里甚至100公里以上都是极有可能的。

最重要的一点是事故造成了“1死3伤”的局面,而根据《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司法解释,“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构成肇事罪”。司机疲劳驾驶或超速造成“1死3伤”,负事故全责,极有可能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需要赔偿死伤者、骆驼主人的经济损失。

写在最后:

综上来说,我倒觉得交警对事故的处理合情合理合规,一定是在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勘察的基础上才认定司机全责的。另外,那些认为骆驼主人同样应该负责的,完全不了解牧区的实际情况,如果把城市里的那一套交规套用在这场事故上,那肯定是不合适的,更不适用此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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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月仙事件处理结果出来!对此你怎么看呢?

于月仙事件的处理,真的是让人费解,司机负全责,骆驼主人看管宠物不到位,却不用负责任,事情真的有我们想得怎么简单吗。

真实情况可并非如此,张学松之前还特地澄清过,司机和于月仙根本都没见过,也是初次合作,是当地主办方给安排的人。

之所以要大半夜赶路,那也是因为要在第二天早晨去参加活动,所以才走得很匆忙,一下子又变侄子了。据了解于月仙看司机长时间没有工作,所以安排她开车的。

于月仙事件处理结果出来!对此你怎么看呢?

著名演员于月仙清晨乘车去演出单位途中车出事故不幸去世,昨天事故处理结果公佈:司机负全责。

当初有消息讲司机是李月仙侄子,实际司机是当地有关部门临时安排的,果如此司机应该清楚行驶路段经常有骆驼经过,应谨慎驾驶,仔细观察路况才是。然而,经检测发生事故造成一死三伤的原因竟是超速驾驶撞到路过的骆驼,两骆驼被撞死,车辆翻跟头翻到路边损毁严重,乘车人伤亡惨重。这起事故教训深刻,那就是为保证安全,车友夜间驾车一定不能超速。

于月仙事件处理结果出来!对此你怎么看呢?

本案很明确是一起司机应负全责的事故,追究其刑责合理合法。如果他主动认罪,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含家属)谅解,或可处

以缓刑。否则,三年以上的牢饭是吃定了。

于月仙事件处理结果出来!对此你怎么看呢?

名星因车祸事故去逝屡见不鲜。只要有名星长途奔腾去赶戏赴会赴晏,名星车祸还会发生,也没有什么稀奇的。前有“阿庆嫂”洪雪飞,后有刘丹等,今后可能仍会发生。

于月仙事件处理结果出来!对此你怎么看呢?

曾经轰动一时的于月仙车祸事故的处理结果终于尘埃落定了,其责任认定、赔偿多少必定有法可依,咱不去讨论;至于那两峰骆驼到底该不该赔还是追不追究养主的责任,那咱更不必操心了。

我想说的是于月仙死的到底值不值?这起事故到底该不该发生?

我和于月仙有过三天的接触,2013年,本山传媒来到我们这里一个美丽乡村示范村义务演出,有幸接触到于月仙老师。

她比银幕上的“谢大脚”要俊俏的多,气质也不像“村妇”,很高雅、端庄。

她很谦和,没有那种大牌演员的傲慢。只要是有想合影的,就是再累,她从不拒绝,还跟着摆各种姿势,很可亲的。

她很真诚。吃饭时,她总是带着他那个残疾弟弟和我们坐一桌,逢人就介绍他的弟弟,还带着他一起敬大家酒。对此,我们都很敬佩她,她不像有些些名人那样虚荣,刻意去包装自己,家里不给长脸的人和事都回避,本是农村出生还要把自己包装成“高大上”。比起那些人,于月仙老师的真诚就更难能可贵了。

她出事后,我很震惊,也就更加关注了她的一切。于月仙出身家境并不好,她排行老大,又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家里还有两个妹妹和一个残疾弟弟。为了这个残疾弟弟,她开始是倾其所有、花巨资为其治病。后来,弟弟的病逐渐好转,她又为弟弟操持娶妻生子,可自己已经过了最佳生育年龄,好在丈夫还很通情达理,二人成了“丁克”家族。

她一生是“奔波”的一生。为事业、为家庭、更为那个残疾的弟弟。

她为了事业,为了自己的追求,丢掉“铁饭碗”,在父亲的激烈反对中毅然决然的走上了艺术之路。

她为了生她但不疼爱她、不看重她的那个家付出了太多太多。

尤其是为了那个残疾弟弟,可以说为给他治病和供养他,于月仙成了挣钱的“拼命三郎”。

她的一生太“拼”了。把一天当成两天来来过,直至英年早逝。试想,她那晚要不那么“赶”会命丧车祸吗?

人生在世到底为谁而活?为钱?有多少钱才算多,据说,她的资产也达几个亿了,还在拼。

为别人?“儿孙自有儿孙福,莫为儿孙做马牛” ,没有你,别人照样活,人都是“有山靠山,没山独立”。

为了事业?没命了还有“事业”吗?

你死了,太阳照样从东方升起。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金钱,就只能供那些继承者享乐了。他们痛苦不了多长时间,可能就用你的钱花天酒地去了。

珍惜自己吧,只有身体是自己的,只有生命才是无价的。奉献应有度,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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