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取1000,柜台人员给了2000,拿着就走了(离柜概不负责),结果会怎样?
“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是我们去银行柜台办理业务时经常能见到的“温馨”提示牌。
新闻中经常会报道储户到银行柜台取钱取出假钞或者短款的情况,事后找银行理论,银行以“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为由进行推脱。首先我们不排除该种情况确实存在,但是这也只是被媒体放大的零星案例而已。
事实上如果储户真的遇到短款这种情况,事后银行肯定会严肃对待,首先银行监控24小时不间断录像,柜台监控一般可以保存3个月到半年的时间,所以到底是否出现短款是有据可查的;再者,银行出现这种情况属于“事故”,往小了说要罚款柜员,往大了说一旦被客户投诉到银保监,还会面临银保监等监管部门的处罚。孰轻孰重银行不会不知道,所以根本不会为了一点利益而消极处理。
当然了,我们不排除个别储户会遇到“无据可查”的情况,比如取出的假钞因为没有记录冠字号而无法确定是否来自柜台;再比如时间已经过去了很久,银行监控早就被新的监控录像所覆盖。遇到这种情况就真的说不清了,也只能自认倒霉。
上文我们说到的是银行“赚便宜”的情况,那么如果储户“赚了便宜”,取1000给了2000,结果又会怎样?很多储户认为“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是霸王条款,只是单方面的保护银行的利益,那么一旦柜台多给了储户钱,储户就真的“离柜概不负责”了吗?
首先,我么可以肯定一点的是,多取的钱银行是会追讨的,并不会出现“离柜概不负责”的情况,而且银行追讨是有法律依据的,储户拒不归还的行为叫“不当得利”——《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事实上银行与储户这种真实的故事也曾真实上演过:2012年浙江慈溪秦女士在某银行柜台计划取款2.24万元 ,该银行柜员操作失误,多给了秦女士1600元。事后银行联系秦女士进行催要,秦女士以柜台的“离柜概不负责”为由拒绝归还。银行与秦女士多次协商未果,最终银行以秦女士不当得利为由将其告上法院,法院作出支持银行的裁决,秦女士构成不当得利,并被判决归还1600元。
上面秦女士与银行之间的“故事”是真实案例,事实上银行在起诉秦女士之前已经私下多次催要,银行无奈才将其告上法庭,判决结果也足够有法律依据,没有任何疑问。
但是虽然银行催款属于正常行为,但是银行在处理这种事情的时候应该注意工作方法。
不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上“趾高气扬”,甚至拿法律法规“威胁”储户,因为毕竟多给钱是柜员失误,是柜员工作出现了错误和偏差,与储户一点关系也没有。所以银行催款也要放低姿态,主动给储户致歉,毕竟储户因为银行的失误也会影响其工作、浪费其精力。
甚至我觉的对于主动及时归还的储户还应该给予他们一定的奖励或者表扬,只有通过这样才能达成银行与储户之间的信任,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在以后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才能心平气和的友好解决。
结语总之,银行多给钱,事后进行催要符合法律规定,储户形成“不当得利”,有归还的义务。但是出现这种情况的责任完全在银行、在柜员,所以银行在催要时一定要放低姿态,不要“得理不饶人”。相信只要银行真心致歉,承认自己工作失误,还是会有很多储户愿意配合银行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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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银行取1000,柜台人员给了2000,拿着就走了(离柜概不负责),结果会怎样?
这是不可能的。我2012年在本地的商业银行里取钱,我取的是一万块钱,然而,柜台给了我是两万块钱,我因有急事才拿钱所以拿了钱放在包里就马上走了,这时候说心里话我真不知道自己拿的是两万块钱,就因为心里有急事所以拿了钱就马上走了,而,我拿钱时是下午三点多钟,大概在五点钟左右银行的电话就来了,说什么我刚才多拿了一万块钱,还说什么银行里的监控都可以看到的等,这时候我才打开包看看果然是两万块钱,也因为我已经出了深圳到别的地方了,再说了,我也不是贪心的人,所以,跟银行确认了并答应明天上午还给银行。这就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因此,我不得不问,假如是银行多收了顾客的钱时,会不会一样地承认多收了后还给客户的呢?然而,在银行里不是自己的错而要把错事搞到自己的身上的,这本就是银行柜台的错嘛,所以,如按银行里所注明的一出银行概不负责的原则,是不是因为银行的错而不关顾客的事,所以,既然已经出了银行的门了,那么,一切的后果是不是像顾客一样由自己负责的呢?那样,既然是银行自己出错的,那么,就不关顾客事了,对吧?但,最后的,为什么顾客与银行同是出错时,就不是对等的结局呢?比如,顾客到银行取钱,但,是银行少给了钱时,是不是一出银行门口都概不负责的呢?这与银行多给了顾客的钱,绝对不是对等的,对吧?
去银行取1000,柜台人员给了2000,拿着就走了(离柜概不负责),结果会怎样?
你是做梦取媳妇。尽想好事。谁会那么粗心大意。及时给错了。你也得还给银行。不然人家告你非法占有。况且现在银行的监控系统非常好。你能走到那里。
去银行取1000,柜台人员给了2000,拿着就走了(离柜概不负责),结果会怎样?
多给了顾客钱,肯定不是顾客的错,这一点是明确了。银行会通过一些方式找到他们职员的错,然后,根据你所留信息找到你,要回多给你的钱,如果是真的多给了,最好退给银行,虽然写的离柜不认,但法律法规好像还是站在银行方,打官司时也会判返还。怕就怕银行职员理不清,伤害无辜。有一次我孩子考上学校去建行取钱,然后通过中行转去学校(校方指定的银行),建行、中行两对门,而且那条街为步行街,孩子从建行取了钱后,穿过街立马去了中行转。第二天建行的职员(办理业务那姑娘)发短信说多给了我孩子一千,要求退回,我是不会相信这事的,首先,我孩子优秀且善良,从来没有品质方面的污诟,再有我一再叮嘱他额度大,不要停留,取到马上去中行办,我儿子照办了,也不可能慢慢数,多了拿出来再去转。我们一再表示没有多给,从建行到中行,全程都是有监控(因闹市区,街上也有完整监控),并且这过程根本没有时间去数,那职员咬定就是多给了,发了许多威胁的语言,弄得我老公都怀疑孩子了,孩子彻底伤心了,没办法,我准备去找行长,这个时候那职员来信息,说错怪我孩子了,是她自己由于不熟业务,让我原谅她,如果带上她发的威胁信息去找行长,她会被开除,唉,我又一次选择了善良,只是本来考上学校是好事,结果让建行折腾的,心里都有阴影了,所以,一辈子不想与这样的银行打交道。
去银行取1000,柜台人员给了2000,拿着就走了(离柜概不负责),结果会怎样?
最个不用问我,也不用解释,更不用争论他们的霸王提示。不是我的钱坚决不能要。
银行工作人员也不容易,难免有些出错,失误。但咱们的品质不能失误,人生活在世上,应该行得正,站得直。多给我的1000元立马退回,昂首挺胸走出银行大门。
去银行取1000,柜台人员给了2000,拿着就走了(离柜概不负责),结果会怎样?
理论上肯定要还,至于实际还不还不一定。
有一次我从客户那拿回4万货款,都是银行没开封的,我就没数,直接拿银行去存,柜员点钞机过了2遍,显示的数额总数没错。办完下午给我打电话,说少了400,让我送回去,态度挺好,我说你验钞机点过的,我也不可能再去向客户要,我拒绝还款,然后不了了之了。
还有一次,我同事柜台取钱一万,给了一万一千,打电话让我同事还钱,同事很痛快,说那必须还,但是让银行上门取,第二天7点半上班前来取,过期不候。银行其他时间来两次,家里没人,让送不送,银行说不还报警,我同事出差一个星期才回来,说随你们便,你们想要钱就早上上班前取,结果银行听话把钱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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