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现在有病了,让女儿拿一半医药费,女婿可以拒绝吗?
说白了,这就是传统的伦理观念和现代法律意识产生的冲突,虽然法律规定了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但同时也规定了子女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
按照传统的伦理观念,出嫁的女儿没有继承权和赡养义务,继承权和赡养义务是具有关联性的。这样的问题在以前是不会出现分歧的,只是近年来,随着法制的健全,一些传统观念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所以出现了类似问题。但是按照传统习俗来说,这种情况下,女儿的赡养义务不是必须的,必须本着自愿的原则处理。
一般在这类事情上,如果分歧过大,通过法律裁决的话,基本还是要本着保护老人利益为前提下的公平公正处理的。如果全部继承遗产的儿子,完全具有抚养老人的能力,他无权要求没有继承遗产的外嫁女承担同等责任。如果儿子真的有困难,而女儿确实有经济能力担负部分费用,则会本着保护老人基本权益的原则,要求女儿必须承担部分费用。但实际操作中,此类案件很少宣判解决,大多数都是调节下双方和解。结果大多数女儿会出一部分钱尽自己该尽的义务。就算没有分到遗产,起码父母把你养育成人,出一部分费用还是合情合理的。
如果不能和解,女儿仍需尽赡养义务,但可以提出保护自己的继承权,法律上两者是分别规定的,不直接产生因果关系。除非双方自愿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以前人们的伦理观念非常强,此类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生,现在则不算什么新鲜事,这就是中国的制度从外儒内法,转变为单纯靠法的结果。老祖宗经过千年的历史演化,慢慢总结出了一套社会运行机制,那就是儒家思想为基础的道德伦理观念维持社会基本稳定,只有事情较为严重,靠伦理道德观念不能解决时才会付诸于法律,法律只是个底线,伦理道德观念才是根本,法律本身存在很多问题,他并不是万能的,所以从汉代开始,外儒内法基本就成了国策,只有新文化运动以后,特别是那特殊的十年,把千年来建设起来的社会体系搞得千疮百孔,才有了这本不该有的社会问题。
现代人根本不把伦理道德放在眼里,眼里只看到利益,社会被金钱主宰,笑贫不笑娼,古代的地主大多都很低调,注重名声,不信看看你周围的桥梁寺庙,都是那些有钱的地主乡绅出钱建设,再看现在土豪横行,炫富欺压百姓明目张胆,为什么?就是人们失去了敬畏之心,除了钱和权,什么伦理道德、什么天理报应,什么都不信。这样的社会能好得了吗?
事情看着小,背后隐藏的问题却不小,道德伦理观念的缺失,使人与人之间完全是去了礼让、亲情和信任,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利益关系,想想都可怕。
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现在有病了,让女儿拿一半医药费,女婿可以拒绝吗?
感谢邀请。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都会遇到。因为在中国人的意识观念中,养儿为防老,所以把大部分财产都会留给儿子。但万一老人得了重病,儿子的负担压力太大,老人就会要求女儿共同承担,往往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一些问题。
01 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有得到父母财产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女儿和儿子一样,都是父母的财产继承人,所以女儿同样可以得到父母的财产。
但是如果出于某种情况父母立下遗嘱,无论怎样分配,都应该遵从遗嘱而行,哪怕是儿子或女儿都没有得到遗产,或者是不公平的分配,都不能有任何异议。
像问题中的父亲把大部分财产都给了儿子,这是一个明显的不公平。一方面可能是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在作祟,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女儿的家庭条件要比儿子好。
02 女儿和儿子一样,同样具有赡养父亲的责任和义务我国法律规定,亲生子女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和岳母的责任和义务,同样儿媳也没有赡养公公和婆婆的责任和义务。
相对于女儿,儿子呆在父母身边的时间更长,瞻养的机会相对也更多,所以多分到一些财产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女儿出嫁外在另组家庭,看望父母和赡养父母的机会相对比儿子要少得多。但是父亲得了重病,肯定花费压力很大。如果父亲提出让女儿和儿子平摊医药费,作为女儿应该尽自己的努力去做。如果家庭条件有限,也可以和父亲商量斟酌着办。
03 女婿该不该拒绝?我国法律规定,女婿没有赡养岳父岳母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妻子作为女儿,她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女婿不应该阻拦妻子对岳父的赡养,也不应该拒绝妻子承担岳父的医药费。
具体到这个问题中,岳父要求女儿承担一半的医药费,对于女婿来说,可能会感觉到数目有些大。
如果你的家庭条件还不错,完全有能力去负担,不妨可以拿出这一半的医疗费用。
一方面岳父岳母虽然对自己没有养育之恩,但是他们辛苦养大的女儿成了自己的妻子。正所谓爱屋及乌,爱自己的妻子,同样也应该爱她的父母。
另一方面,女婿对岳父的好,妻子也会看在眼中。对待自己的公公婆婆,也会同样尽到赡养和孝顺的义务。
如果自己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完全没有能力负担,可以和岳父或者是妻子的兄弟坦言直说。现实摆在那里,相信他们也不会强人所难。
小结:无论如何,亲情为重。不管负担多少,女婿应该量力而行支持妻子。哪怕负担很小一部分,也算妻子尽了赡养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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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现在有病了,让女儿拿一半医药费,女婿可以拒绝吗?
完全拒绝是不合适的,适当出一点,或者一小部分,还是应该的。
首先,你这岳父的做法当然是完全不合理的。他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尽管从个人意愿来说,他有权力这么做,也可以这么做,但并不表示他这么做是合理的、是对的。
一般而言,为了避免产生家庭矛盾和冲突,大多数的父母都会把名下的财产均分给子女们。尽管在农村,如果女儿都出嫁了,的确也存在父母把财产全给儿子的情况,但城里人,绝大多数的父母亲是不会这样的。
所以,在你岳父名下财产的分配结果上,你和妻子是完全可以向你岳父提出异议甚至抗议的,至于岳父听还是不听都不要紧,关健是你们要提出来,不提出来,则变成你们夫妻俩已默认了,那就不好说了。
其次,你们夫妻俩也不能因为岳父把财产都给了小舅子,就以此为借口,再也完全不管他的病痛死活,这不仅违背了家庭伦理道德,也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这种行为,是为社会所不能容的。
再怎么说,你岳父永远是你爱人的父亲,这个事实是怎么也改变不了的。人生一世,为人子女,理当尽孝道。就算父母亲再怎么对不起子女,当他们有病痛、有困难、有问题时,孩子们是绝对不应该袖手旁观的。
所以,现在岳父病了,你和妻子关心、爱护、照料老人家,都是应该的。
而至于岳父要求女儿出一半的医药费,的确是很不合理的。
对这种情况,建议这样来处理:如果你们夫妻俩日子很富足,尤其是,如果比小舅子好很多的话,就别跟老人计较了,一半的医药费,甚至全部的医药费,当出则出吧。
而如果你们的日子过得并不怎么样,和小舅子不相上下,甚至比小舅子还差些,那你们就适当表示一下出一小部分吧,也让老人心里好想、好受一些。
当然,完全拒绝也是你们夫妻俩可以有的选项,只是这种做法未免过于绝情,于你岳父、于你小舅子,以及于你们夫妻俩,其实都不好,还望三思而后行。
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现在有病了,让女儿拿一半医药费,女婿可以拒绝吗?
法律上本来就有权利和义务对等,父母的遗产从法律上来讲,子女都有继承权,但父母把家产都给儿了,无形之中剥夺了女儿的继承权。其次女婿是没有赡养女方父母义务,女儿拿家里的钱赡养自己的父母,也是要和丈夫商量的,这钱是夫妻共有财务产。不是可以随便说拿就拿的。
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现在有病了,让女儿拿一半医药费,女婿可以拒绝吗?
我自愿放弃爸妈的所有财产,让给弟弟。因为我的收入比弟弟稳定,压力没有弟弟大。
后来妈妈病了做手术,弟弟主动承担大部分支出,我也承担了小部分。
第一,财产是爸妈的,他们怎么分配我都没意见。而且,我自己有手有脚的,自己可以养活自己,没必要要爸妈的财产。
第二,即使不要爸妈的财产,我都是爸妈养大的,没有他们就没有我。所以我也有义务扶养他们,照顾他们。
第三,家风很重要。我放弃爸妈的财产,弟弟就主动承担起了照顾爸妈,扶养爸妈的责任。我也会继续做辅助扶养义务。是爸妈教导我们教导得好。我们从来不争不抢,我们姐弟两都是相互照顾的。
岳父把财产全给了小舅子,现在有病了,让女儿拿一半医药费,女婿可以拒绝吗?
可以!也应该拒绝,但是不符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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