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合肥一男子购买一盒牙膏忘付款,被保安拦下罚了600元?
前两天合肥市民薛涛,到自己家附近的一所名叫润宜家生活超市去买东西。结账时,有一盒16块9毛钱的牙膏当时忘记付款了。结果,由于此事,当天这家超市便让薛涛交了600块钱。你觉得这样的处罚应该吗?
现在竟然会出现这样的事?就算是偷的,查实也咩有权利罚款,罚款必须有执法机关来执行,超市无权搜身,无权罚款,但有权报案,国家执法机关会保障超市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发现顾客没有付钱带走商品,超市可以拦截要求其按标价补交货款。但罚款绝对是越权行为。如果超市认为消费者涉嫌盗窃,必须报案,超市不能乱用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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