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给了我10万彩礼,不想跟他结婚了,彩礼必须退吗?
100公斤的人谈了三个月还要青春损失费,你咋不赔偿你男朋友精神损失费呢?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是鸟多了,进什么林子都有。你想找个稳定工作的老公,那你自己有什么资历,难道是靠100公斤的体重来支撑你的梦想吗?
还有就是之前有没人给你介绍公务员教师之类的,那你咋没愿意呢?是因为你这个男朋友给的彩礼多吗?你只有一个初中学历,那人家娶你有稳定工作的为什么要娶你呢?是因为你的体重能给人家多生孩子吗?人家公务员老师的为啥放着公务员老师不找而找你一个初中学历的呢?你的优点在哪里?难道就是来自于你这份天然的自信吗?
彩礼是什么意思?就是把你给预定下来的意思,但是你现在要退货了,那你说钱退不退?如果男朋友没有主动提出悔婚,而是你悔婚的话,那这个钱你不光要退给人家,还要赔偿人家精神损失费呢,还要赔偿人家的青春损失费,怎么着也得给人家20万吧。

男朋友给了我10万彩礼,不想跟他结婚了,彩礼必须退吗?
没见过钱啊?你这是找灭门呢。就你这德性的女人能损失个锤子青春。文化低不是臭不要脸的理由。法院见照样得还,还臭了名声。。
男朋友给了我10万彩礼,不想跟他结婚了,彩礼必须退吗?
必须退还
男朋友给了我10万彩礼,不想跟他结婚了,彩礼必须退吗?
必须退。
第一,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个说法,要求支付青春损失费于法无据。
第二,法律有明确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当返还彩礼。
以上是从法律层面上讲的。
从情理上讲,才认识三个月,你的损失是什么呢?至于错过其他相亲对象,这种所谓“交易机会”的损失压根无法衡量,也是你不够聪明。
18万也不是小数目,可能是人家父母辛苦大半辈子攒下的,你认为你3个月的青春比人家的劳动更可贵?
男朋友给了我10万彩礼,不想跟他结婚了,彩礼必须退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从提问的情况分析,收了彩礼以后,现在不想结婚了,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彩礼。
至于提问者的所谓青春损失,男方也是有青春的,男方真诚地希望与女方缔结婚姻,并且给了女方彩礼,而女方竟然不想结婚了,这种行为给男方及其家人也造成了伤害。同时也使男方失去了寻找更好结婚对象的机会。
青春,对每个人都是一样的,双方都有损失。青春的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男朋友给了我10万彩礼,不想跟他结婚了,彩礼必须退吗?
是10万还是18万,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一说,不过有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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