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熟人间的强奸,女性是否更不愿意报警?为什么?
说一个真实的故事,女主是一位35岁的英国女演员,叫Romola garai,她因为年轻时候的一次性侵犯而改变了一生,直至今日都懊悔不已。
刚入行的她根本不懂得这个行业的冷酷与黑暗,啥也不懂,以为凭借自己的激情和不服输就能在行业里闯出自己的一片天,没成想却遭遇到了让自己一生都难以走出的梦魇。那天是她的经纪人要她去对戏,她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找了韦恩斯坦,这是一个在英国行业里特别知名的制片人,很有能力,很多新演员对他都特别尊重。
在这之前,他们也曾见过几面,每次说得都很认真,都是在谈和工作有关的事情,这也让她放松了警惕。
对剧本谈话的时候,让她放松了警惕,她一心想着如何能够打动他,进而为自己争取到角色,她背好了台词,专门研究了对话的动作语气,结果去小屋子里见韦恩斯坦的时候,却发现屋子里不仅只有他一个,还让她坐在床边,看着他坐着,并要求她摆出相应的姿态。
她想走,却来不及了,知道他说出“可以把腿分开点吗?”
这句话直接击败了她所有的幻想,她没有办法走,不敢违背命令,只能任凭凌辱。
很多人看到这里都和我一个想法,为什么不反抗,为什么不揍他。
而事实是,专门有相关的纪录片,采访了一些国外被凌辱过的女孩子,她们的经历也告诉了大家,多数被侵犯的女生并不是在荒郊野外,而基本都是在措不及防之下,被最熟悉或者最信任的人侵犯了。
美国的一项调查报告说明,性侵犯的情况大部分都出现在熟人之间,而且比例高达71%以上,其中亲戚,同学,朋友,邻居等是主要的群体,因此提醒所有女性朋友,不管是陌生人还是熟人,都要提高警惕,不要让自己涉及危险之中。
有些采访的女生说道,自己悔恨为什么当初没有反抗,而时候的分析也猜到了,正是因为熟人作案,纵横交织的人情世故让她们不敢不想反抗,只能自己憋在心里,从而大部分被侵犯过的女生都有明显的心理问题。
01.并不是不愿意报警,而是时间太过久远大家可能都有一种感觉,就是熟人作案后很久都不会东窗事发,以为被侵犯过的女生不愿意报案。
实际上不是这样的,很多被侵犯的女生都是过后很久才想着要追究责任,但是因为时间太久,很难取证,就此得过且过了。
某咨询法律的平台上,经常会看到有女孩子提问,问自己小时候被家里亲戚侵犯了,要如何解决。
但实际上,这么多年过去了 ,没有实在的证据,那么一切都很难求证了,因为很多女孩子都背负着巨大的压力,得过且过。
02.如何避免熟人侵犯想要避免熟人侵犯其实很简单,只要机智一点,脸皮“厚一点”就可以了。
第一,即使是熟悉的人,当被邀请去一些空间狭小的地方聊天谈话或者是工作上的事,也都要厚着脸皮拒绝。当然了,委婉一些说有点着急的事情要做,也是可以的。
第二,如果侵犯避无可避,一定要把问题严重化,可以说自己有心脏病或者哮喘病,被侵犯以后会有可能因此丧命,一般来说都可以化解,毕竟侵犯的人不想事情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第三,如果没有办法,就不要过激反抗了,什么时候性命都是至关重要的。
03.一定要第一时间证明自己“非自愿”有些女孩子事情发生以后很久去报警,结果嫌疑人一句“她自愿”的就结束了。
因此,在我看来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且不能洗澡,也不要收拾屋子扔掉垃圾,就保持现场第一时间报警就好。
此外还要尽可能地保存生物学痕迹,找到医生给自己做检查,并且详细地说发生事情的经过,这对于让嫌疑人绳之以法是有好处的。
还有就是,如果有聊天记录什么的,也要保存好,关键的时刻可以用来作为“非自愿”的证据。
总之,希望所有女孩子都要心生警惕,危险有时候不是出自陌生人,而出自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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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熟人间的强奸,女性是否更不愿意报警?为什么?
熟人,都是关系过得去的,很多时候,大家在一起,都是半推半就的。
在这种情况下,男人的想法和女人的想法有时相同,比如说男人心想,今天我把某女“打来吃了”。女人心想,早就想你吃我,今天你终于下手了。
熟人间发生关系,出现报案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酒后下手,女人心中不服气,导致报案。
二是趁人不知不觉时下手,过后女人反悔导致报案。
三是事情败露,女人为挽救家庭和面子报案。
众所周知,男女之事处了暴力,协迫和其它手段让女人不敢反抗或无力反抗外,如她不原不配合,你是无法得呈的。
因此推断,大家都好好的状况下女人被熟人强奸,只是一种说词,应是通奸性质,所以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没人报案,不会报案的。
大家认为我说得对吗?
对熟人间的强奸,女性是否更不愿意报警?为什么?
一,郎有情,妾有意,缺的只是切入点(正好),二,牵扯面大广,遇事留一线,日后好见面,三,钱财补偿令人满意,四,双方朋友从中调解。
对熟人间的强奸,女性是否更不愿意报警?为什么?
男女之间是熟人,而且不是一般的熟人,比常人过密,比情人只差一纸之隔,发生关系时所处的特别环境,提供了实施"强奸"的机会,在没有胁迫暴力气氛下,自然而然的走完程序。
女性不愿意报警,也是全衡了利敞,认为报警的意义不大,所以放弃了不报警。
从通常意义上理解,熟人的异性之间,男女之事发生后,只是女人单方意识上,认为有强奸倾向,但是在事实的认定上,会被否定,强奸罪名不成立。报警了,警方也出警了,因为是熟人,通讯和地址都清楚,找到人很直接,传唤也方便,经过询问,综合"受害人"的陈述,案件不复杂且简单,会作出"证据不足"而结案或不预立案。
有人疑问,为什么会这样?
可以想象,一个人在社会上,认识的人很多,认识的人又都可以称为熟人,但是,熟人与熟人之间的界定上是有区别的。知己知交是熟人,有过一面或者几次,要么是饭局上同过桌,也算是熟人。
异性熟人之间,发展到一定的层次,至到能发生肌肤之亲的事儿,可不是仅仅是熟人而为的。
异性朋友,有同学同事,还有在偶尔的场合里认识的人,起初的交往,甚至没有交往过,有时候因某个事儿,偶然巧合又遇到,而且一方有求另一方办个事儿,一个托请就比一般的熟人更熟了,也进一步了解了,在日后的交往中,自然要从容多了,不论是语言表达上,礼节性上也去掉了多的客套,随意也轻松,双方都还怀有亲近的感觉。
俗话说的,亲戚是越走越亲,朋友是越走越近,交往频繁,交流自然多了,交流多了,互相的了解就多,双方会把对方从交流熟人圈子里人,把对方列为了知己,知心的朋友。
此时的心里,并没有考虑要和对方有越界的非分,在一些异性朋友之间,由于相貌年龄上差异,甚至想也没有想过男女之事。
但是,随着交往的时间推移,互动效应的加深,互为好感,双方认为对方的可信度,从个人的认知上,已经达到有求必应,说一不二的程度。
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互信基础,虽然说是异性的熟人,已经可以随行出入任何场所,也毫不避防。一起玩牌累了,一同饭局后困了,走进了一个房间,都认为是正常的无所谓现象。试想,一个普通的异性熟人,能自如走进一个房间的男女,还是不常见的。
异性的熟人之间独处时,还是在特别的环境里,男女的话题也会由正题,聊到男女之事的内容方面,男人会撩拨式的挑逗,诱惑着女人的欲望。还有些男人故意用骚话,引用些其他人的男女之事情节,勾引起异性的兴趣。
有些则是女人先行:我和你到这来,你不怕你老婆知道,也不担心别人看到等等……有时的女人会主动的触碰男人,轻打一下男人的头,或捅男人的腰,这都是熟人之间,男女之事的前兆,含蓄的过程。此情此景,男人上手她不推,男人上口她不避,还尽情用力……
只所以如此,熟人之间的男女之事,很难界定的强奸之说。
因为既是熟人,并非是情人关系,一方上手,一方稍有不从或者拒绝,对方是不会强行硬上的,所以,不具备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以前有个公司的熟人之间,曾发生一起"强奸"事件,是个上午,发生在单位经营的宾馆房间里,男女在行事儿时,被人撞上了,女人为证白脱身,说是对方强行,随即男人被警方带走,女方也做了询问笔录。可令人们不解的是,那男的第二天又照样上班了。
女方的丈夫接受不了,找到派出所问个明白,结果看了老婆的陈述,他没什么话可说了,老婆的陈述很能说明真相:他抱着我,亲我,考虑到熟人同事,平时关系也不错,开始我也不是太接受,他求我,后来我也没有拒绝了……
熟人异性之间发生了关系,虽然没有被人发现,双方都会考虑很久,女方有时会想到对方是强奸,又偶尔去想到去报警,心理上的反应是很复杂,也很纠结,后来选择了自我消化。
男方当事人在事发后,可以用分分秒秒来形容,心理上忐忑不安,恐慌惧怕,对已经发生的事情后怕,对方的承受或者接受态度,自己心里没底,一旦公诸众人,将面临着声败名裂,等着自己的是牢狱之灾。
前边说的被"强奸"的女当事人,她后来因此离婚了。离婚原因丈夫说她是通奸,还责怪她原谅着对方,按她的话说:分明只一次,他说是我们通奸,突发情况,我也没有经历过,心里发慌,他要我说是对方强奸,这种事情发生了,说啥话的人都有,就算我是坏女人,离婚就离婚,要我昧着良心,违心的加害别人,我做不出来。
熟人异性之间的事,演变过程曲折离奇,有时是环境,也有时是心理上,生理上涌动机缘,促成了一个巧合而已,单说成强奸太牵强,在多种情况综合下,也得不到支持。
也有些女人过后报警了,双方一经询问,一目了然,男女双双到宾馆的房间,标准间两张床位,单人间一个大床,人们都知道床是供人睡觉的,哪男女进入一个房间,又意为什么!宾馆是有监控,可以看到一切,可是看到的没有双方打斗,双方互殴之类的画面,所以强奸一说,没有依据。
另外,熟人异性之间发生了的事,大范围内的人们,都是转述传说,看法各异,往往会还招来社会上的负面影响,所以,反复思考,没有选择报警。
对熟人间的强奸,女性是否更不愿意报警?为什么?
熟人不存在强奸,应是欲拒还迎,再说了都认识的,报警了以后怎么相处,也有可能女孩本身就暗恋这男的,正好生米煮成熟饭,正中下怀呢。
对熟人间的强奸,女性是否更不愿意报警?为什么?
面子上过不去,大家都认识,报警了以后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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