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一女子吃冰棍啃出老鼠尾巴,索赔10万,你认为这件事怎样解决合理?

4月24日,江苏淮安。市民杨女士从购买的冰棍里吃出疑似老鼠尾巴的东西,向超市索赔10万元。因索赔金额太高,双方未达成一致。冰棍厂家表示,不排除出现这种东西的可能。目前杨女士已向食药监部门投诉。

相信很多人都要吃东西吃到虫子或者吃到头发的经历,讲究卫生的人可能会恶心,然后把东西扔了,不讲究卫生的人可能骂两句,继续吃。

不过假如你吃的东西里有老鼠的尾巴,我相信一般人都吃不去吧。别说了,我打字的时候想一下,都恶心了。。

事件经过

4月24日,在江苏淮安的一家超市,杨女士因为天气炎热就购买了一支冰淇淋吃,结果刚吃几口发现竟然还有鱿鱼爪,嗯?鱿鱼爪有吸盘没有毛啊?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只老鼠的尾巴。

画面可能引起大家的适,嗯,不行就别看了,看看文章得了。我看了以后,中午吃的饭差点就出来了。

杨女士吃到这个老鼠的尾巴,估计是一生都难以磨灭的痕迹,别人说起老鼠的话她就一定会想起曾经的经历。于是就气愤填膺的去找商家说理,结果商家以不知道具体事情是咋个一回事,推脱说不管。愤怒的杨女士就打算找到媒体曝光,商家一听要上新闻,顿时怂了,打算在赔几个冰淇淋了事,小伙伴们,吃了一个冰淇淋吃到了老鼠,如果是剩下的冰淇淋在把它孩儿们吃出了,估计杨小姐当场就得气昏过去。

商家的处理办法

商家期初要赔几支冰棒,又说赔钱,刚开始说赔500.又涨到了800,杨小姐不干,又说赔偿1000,最后说2000不能再多了。虽然商家的态度不是特别陈恳,但是对于杨小姐想要的10万元来讲,2000我个人认为真的差不多了。

食品管理局

食品管理方面认为自己也管不到,因为东西不是在本地生产的,而是在山东生产的。他们管不到那么远,只能提交给当地部门,要求当地部门解决。

个人看法

吃到老鼠确实让人,咳咳,我不想细想这个画面。吃到老鼠确实让人受不了,但是2000块钱,我个人认为基本就是极限了。因为国家有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里面指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咱们就算一下,一根冰淇淋就算是2块钱,100倍才200块而已,加上3倍的损失,也没有多少,只是这个事情确实让人难以接受,所以2000块钱就算是打官司的话,也差不多了。

提醒大家,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留好小票,因为那上面会有你购买的时间,这是一个证据。天气炎热,吃出老鼠的事情不多,但是吃出苍蝇小强,这些小动物的可能还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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