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刑警抓捕嫌疑人时遭遇楼房栏杆垮塌?
年初三中午13时20分,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赵鑫,在抓捕一名持火药枪、杀猪刀伤人的嫌疑人时,二楼拦杆发生垮塌,赵鑫从二楼摔下,送医院抢救,经检查,头部蛛网膜下腔出血、枕骨大孔右侧骨折、寰椎右侧侧块骨折、胸腔积液、右侧肋骨骨折、颈椎骨折,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祈福,祝愿英雄能渡过三天的危险期!
对于英雄我们就应该表扬。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不能因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幸福就忽略了幸福因何而来。
正月初三,阖家团圆的日子,为赤狗日。传说中赤狗是熛怒之神,遇到他的人一定会不吉利,故初三为凶日,不宜外出。而且经过前几天大年和初一初二的忙碌,很多人初三都想在家休息休息。初一早,初二早,初三睡甲饱。这样的日子人民警察却还奋斗在一线,因为抓捕嫌疑人而受伤,确实是值得我们称赞。
很多网友想问,抓捕逃犯的时候,是我们光荣的人民警察受伤了,假如抓捕逃犯时是罪犯受了伤呢?会不会倒打一耙?我想应该不会,社会还是充满正能量的,很多人关注受伤警察的身体状况,为他祈福。
为有这样的人民警察保护神而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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