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皇帝可以一言决生死,为什么还要设立三法司?
方孝儒对朱棣说:不要说诛九族九族,你就是诛十族又如何?
朱棣听了微微一笑:哟呵,小伙子有脾气,既然你愿意诛十族,那就诛十族吧。
于是把方孝儒的十族全都诛了。
这不能说是明朝最惨烈的一起案件,但却是在永乐大帝执政时期看起来最昏庸无道的一件事情。
我们不由得好奇了,既然古代皇帝可以随意地主宰别人的生死存亡,那是否就意味着所谓的三法司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呢?
因为皇帝本身就已经能够决定任何一个人的生死了,既然如此,三法司的意义何在?
第1点:古代皇帝可以随意地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吗?在具体讲古代皇帝是否能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之前,我劝告大家最好先把某些无厘头的历史穿越剧情放一放。
事实上,即便是古代的皇帝,想要决定某一个人的生死,难度也是极大的。
这一点我更倾向于《铁齿铜牙纪晓岚》当中乾隆皇帝的表现。
不知大家有没有看过这部电视剧,在这部电视剧当中,某些罪大恶极的官员经过当时对应的流程审批之后确定了死刑,而乾隆皇帝在此之前仍然需要再斟酌几天。
皇帝斟酌完之后,还需要再和整个朝堂上的大臣一起开会。
开会的时候,皇帝端坐在龙椅上,拿着一本册子,随意地勾画册子上面的名单,然后念出其中一个名字之后阐述他的罪行以及对他的宣判,包括不限于斩立绝等。
而这个时候所有的大臣都会下跪,最起码重复三四次这个动作,每一次重复动作的时候还需要喊一句:请皇上法外开恩。
当然,在真实的历史条件约束下,朝中的大臣们可能不会说这句话,但也大多会有规定好的流程把这些话说完。
说完之后,如果皇帝依然坚持自己的意见,这个人才有可能被杀掉。
请注意,也仅仅是有可能而已。
因为古代想要杀掉一个人,往往是秋后问斩。
问斩之前,如果赶上皇帝的生日,皇后的生日或者一些喜讯,还会有一次大赦天下的机会。
一旦遇到了大赦,那么一些犯罪的人就有可能被释放。
所以按照正常的历史走向来看,可远不是皇帝想杀掉一个人就能随随便便杀掉的。
当然,在历史上我们不能把一切事情都说得这么绝对,毕竟综合整个历史文明来看,仍然不排除在封建王朝统治时期,一些皇帝想杀掉谁就杀掉谁的情况。
而这些皇帝可以统一归类为两个字:昏君。
比如在之前有这么一个历史小故事,说的是皇帝微服私访,看到一个老汉穿着一双特别的鞋子,正在地里面做农活。
这个皇帝就特别好奇为什么他会穿着这样的鞋子?如果把鞋子脱掉,他的脚会长成什么样子?
于是皇帝二话不说就命令下人把这个老汉的脚砍掉了。
这样的皇帝在历史当中也不在少数。总而言之,在封建王朝统治时期,有好皇帝就肯定会有坏皇帝。
好像皇帝在做一些决策的时候会左右权衡,害怕自己的决定会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
而对于某些坏皇帝来说,他们做任何事情几乎都没有顾虑。其主要目的也只有一点,那就是尽可能让他个人的利益实现最大化。
如果真遇到这种坏皇帝,不要说三法司没有任何作用了,就是朝廷当中的整个监督部门也都不起任何作用了。而且遇到这样的坏皇帝,大概率是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的。
第2点:皇帝的言行是会受到整个朝廷的监督的大家都知道明朝的第三代皇帝永乐大帝,按理来说永乐大帝这个人也不错,的确是做了几件实在的事情,而且相比于他之前或者他之后的那几位皇帝而言,也的确有很多可圈可点之处。
但是如果我们仔细分析的话,就会发现永乐大帝的口碑实在是不敢恭维,尤其是在某些出格的事情上。
直到今日,我们仍然记得永乐大帝所犯的某些过错,比如所谓的诛十族。
为什么这件事情大家都能够记得,换句话说,这件事情背后真的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吗?
当然不是,原因很简单,因为永乐大帝他所做的这件事情触犯了整个国家的规矩。
从当时的典律来看,永乐大帝他所做的这件事情是完全不合规矩的,甚至完全违背了当时的司法体系。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原因,导致永乐大帝的这一段黑历史并不能够被大家所承认。
甚至在部分史学家的研究过程当中,这一段黑历史要比永乐大帝发起靖难之役还要不可饶恕。
所以就形成了一个诡异的逻辑圈,古代的皇帝一方面享有着无限权力,另一方面这种无限的权利又会被很多人监督。
而监督皇帝权利的人未必有多大的影响力,甚至我们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是他记录的一些事情能够流传至今。
对于那些有追求有理想,甚至希望能当千古明君的皇帝而言,这是致命的事情。
因为这个皇帝明白,一旦做了下三滥或者下作的事情,就极有可能留下坏的口碑。
所以单纯地从舆论角度出发,皇帝就已经不能是想杀谁就杀谁了。
想杀的话必须要走流程,而且流程必须要具备一定意义上的公平公正。如果不具备公正的话,皇帝仍然会留下历史的骂名。
第3点:三法司究竟是什么?其实三法司的成立,它的影响力要比我们想象的更加久远一些。
汉朝的时候就已经明确设立了三法司,而三法司一般指的是三个中央司法机关。
在这里大家就应该能够明白了,三法司受理的案件,那是绝对意义上的大案件,甚至有一些人就是皇帝身边的红人,也有可能是皇帝身边的仇人。
这也为三法司的权力地位在当时的状态下提供了一定的铺垫,而这些铺垫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三法司身兼重担。
在历史朝代中尤其是唐宋时期,三法司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甚至有时候连名称都改变了。
到了明清时期,三法司又经历了一系列的重组之后,变成了现阶段我们所能够熟知的刑部、督察院和大理寺。
想必这几个名字大家在一些古装剧甚至一些穿越剧当中都有所耳闻。
而三方会审就是我们刚才讲的这三个部门共同审理的一个案件。但凡到了这种程度,那么所审理的案件绝对不是普通人能接触到的,最起码也得是能震惊到皇帝的大案要案。
三方会审在一定程度上是极度正确的事情,毕竟三方会审能够形成相互之间的权利约束和监督。
同时三大部门之间也都有各自的责任和权利,三者互相弥补,组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的司法体系。
因此,三方会审也尽可能地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此外在明清时期,如果皇帝希望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处决一个人,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尤其是处决的这个人还是朝中的官员甚至是有影响力的人物,则更加复杂。可能需要动辄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来收集证据。
所以整体来看,封建王朝统治时期尤其是到了清朝,几乎都赋予了皇帝无限度的权力,是封建王朝真正意义上的巅峰存在。
即便如此,皇帝想随意处决一个人或者想让一个家族消失,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没有一个合理合法的理由的话很难实现。
而三法司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保证了案件的公平公正。
古代皇帝可以一言决生死,为什么还要设立三法司?
谁告诉你古代皇帝可以的?天子脚下说的是在京城,京城之外不算他的了,看看朱棣,杀一个三品官被黑一辈子,前几次下西洋和北伐人数少得可怜,后面正式掌权和清理一些不合的大臣后,北伐都是几十万大军去,下西洋也几百上千的去,皇帝除了始帝和洪武一开始就有杀生大权外,其他的都要慢慢整合,就算这样也没有你说想杀谁就杀的能力
古代皇帝可以一言决生死,为什么还要设立三法司?
号称千古一帝的那几位皇帝或许可以一言决生死,其他皇帝嘛...呵呵。
名义上清朝皇帝权力最大,金口玉言,口含天宪,可一言决人生死,可实际上呢?十两银子的一个鸡蛋(溢价5000倍),三千两银子的一个补丁(溢价一万倍),纯粹是把皇帝当场冤大头,皇帝真不知道?
清朝某帝,外出微服私访,饭点,花了十文钱在前门一家饭摊吃了碗烂肉面,觉得味道还不错。翌日,让御膳房做烂肉面,内务府报上来的预算是一万两银子,翻了两百万倍,按照逻辑接下来应该是皇帝大发雷霆,下旨彻查,最后咔咔咔砍下一堆人头,但现实不需要逻辑,现实中皇帝没吃上御膳房做的烂肉面,也没有处罚任何人,默认了自己是冤大头的事实。
不是皇帝不想惩罚,而是皇帝此时的权力已无力追究。
面对至高无上的皇权,臣子们往往抱团取暖并想方设法削弱皇权,到了皇朝中后期,皇权往往被削弱的不成样子,从政通全国到政令不出宫门。
如何削弱皇权?设立三法司就是其中之一,而且理由还非常正当,皇帝一个人没有那么多精力处理全国案件,需要臣子们帮助。最终形成刑部初审,都察院监督,大理寺复核的三法司流程,最终皇帝再实行勾决。这样名义上皇帝拥有一笔断生死的权利,实际上臣子们如果不配合,皇帝大概率杀不掉任何一个人。
皇帝想设三法司吗?皇帝不想,但又不能不设。就像和珅的台词,亿兆黎民的管理,靠皇帝一人不行,得靠千千万万的官员。设立三法司等机构来分皇权,对家天下的封建王朝来说无异于饮鸩止渴,喝了待会死,不喝立马亡。
古代皇帝可以一言决生死,为什么还要设立三法司?
皇帝在有权力,还能亲自管理每一件事情?皇帝再有能力,还能亲自审讯?如果每一个案件都有皇帝亲自审理,那这皇帝100%是被累死。皇帝的职位决定了,他的任务就是用人,三法司是具体办事的,是皇帝治理国家的工具而已。
古代皇帝的权力的确是大,但也真没到一言决人生死的地步。皇帝的确是在进行专制统治,但国家大事要跟丞相及大臣商量着来。不要以为皇帝就跟现在那些二代似的,整天喳喳呼呼的要弄死谁!皇帝要敢这么干,下面没有安全感的贵族及官僚小弟们早把他给弄死了。
三法司是缓解社会矛盾的,如果皇帝随意的开他的金口玉言,那就会出现大量的错案冤案,反而会加重社会矛盾。所以,为了皇帝自己的统治,他还是少开口,少说话的好。
古代皇帝可以一言决生死,为什么还要设立三法司?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古代皇帝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他们可以直接一句话决定一个人的生死,还不需要和别人商量什么,直接将其处死就行,实际上这种看法是存在明显错误的,要是皇帝真的能够直接决定任何人的生死,那么为何古代还要设置三法司呢?难道这些机构是用来当摆设的?
古代皇帝真的能够直接决定一个人的生死么?要是简单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完全可以直接回答一个“是”字,因为在古代根本就不缺少直接决定他人生死的皇帝,比如北齐高欢家族的皇帝就是如此,一言不合就当场把大臣打死,还有晋朝司马家族的皇帝也有类似的行为,动不动就杀人全家,他们想要杀一个人的理由很简单,只要这个人得罪了自己,或者对自己利益有影响,他们就直接将其杀掉。
可是很明显我们后人都明白,不管是晋朝还是北齐,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都很短暂,而且他们的皇帝在历朝历代的风评垫底,后人大多将其称之为昏君或者暴君,甚至可以说他们国家的灭亡,都和这些皇帝的行为息息相关。
一个随意杀人的皇帝,必然是不得人心的,正所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皇帝一旦失去人心,也就意味着自己的皇权会越来越小,这样一来,就算这个人身为皇帝,也无法阻挡他人的造反,只要出现一个得人心之人,最终就可以顺利推翻这个王朝,比如北周就是如此,宇文家族不断内讧,皇权早已分散开来,最终杨坚得人心者得天下,不费吹灰之力就成为皇帝,并且统一天下建立隋朝。
不得人心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朝中大臣不忠心,我们可以试想一下,要是你成天跟随在一个喜怒无常并且滥杀无辜的皇帝身边,你肯定是没有任何安全感的,想要保证自己的安全,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他除掉,这一点在古代历史上有很多鲜明的例子。
当然了,要是一个皇帝滥杀无辜,除了不得人心之外,还会给后人带来不好的影响,后人再继续效仿前人行为,就很容易造成更大的麻烦,比如司马家族就是如此,当初司马懿以及司马师、司马昭等人篡权的时候,基本上就是不择手段的,他们的厚黑学相当成功,以至于给自己后人造成极大影响,司马家族的后人也学习前人不断使用厚黑学,办事不择手段,为了皇位你争我抢,最终造成八王之乱,更加糟糕的是,已经造成八王之乱了,他们还不知悔改,不断引进一些外敌帮助自己消灭对方,最终又导致了衣冠南渡以及五胡乱华,促使司马家族成为中国古代历史上风评最差的皇帝。
别说司马家族这种不择手段的方式对后人造成的影响了,就单纯说一说唐朝时期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其实对后人都造成很大影响,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一直想方设法弥补损失,可是依旧无法改变这次行动对后世潜移默化的影响。
比如后来的李承乾以及李泰,就恰似当初的李建成以及李世民,李承乾在李泰的步步紧逼下,最终想要效仿李世民当年一样发动政变逼宫,虽然这次政变还没有发生就被李世民识破,但是李世民依旧十分伤心,再加上后来李泰说可以代替李世民杀掉李承乾,这就让李世民更加伤心绝望了。
有的事情,其实是很难改变的,前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对后人产生巨大影响,前人这样做了,凭什么要求后人不这样做呢?想要学好很难,学坏那简直就是分分钟的事情,所以想要让一个朝代维持长久一些,想要让子孙后代都成为贤明君主,每个皇帝自己就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办事必须合情合理,杀人必须合乎礼法。
说到杀人要合乎礼法,我们就不得不提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了,可以说朱元璋是古代所有开国皇帝中杀功臣最多,但是却没有给后人留下什么把柄的皇帝了,很多人将朱元璋的这种手段称之为帝王术。
前边说了,无缘无故杀害一个大臣,肯定会引起一些不良影响,既然如此,想要杀人又不留下把柄,就必须合情合理,我们可以看看朱元璋当年杀胡惟庸以及李善长时的经典案例,其实最开始朱元璋就想杀掉李善长,因为李善长是宰相,对朱元璋的皇权产生了巨大影响,他必须将其铲除,才能实现皇权集中。
可是朱元璋不能当一个昏君,说杀人就直接将其杀害,朱元璋深刻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所以他必须找一个合适的理由,因此朱元璋从培养杨宪、汪广洋以及胡惟庸等宰相开始,到最终杀掉胡惟庸,总共用了六年时间,这六年时间里,朱元璋就是在故意放纵胡惟庸,让他犯错,一旦犯错,自己就有充足的理由将其杀掉,随后追究李善长,将其一举铲除,最后再废除宰相制度。
朱元璋的一系列动作下来之后,胡惟庸确实乖乖就范,最终被以谋反罪满门抄斩,李善长因为明知胡惟庸要谋反却不出面阻止,也不上报皇帝,被牵连进去,最终全家七十多口人都被一起斩杀了。
就连朱元璋这种开国皇帝,想要杀一个人都需要花六七年时间慢慢等待机会、慢慢搜集证据,我们就可以得出一个准确结论:那些随便杀人的皇帝都是初级选手以及昏君、暴君,换言之也就是不合格的皇帝,身为合格的皇帝是不可能随便杀人的,他们手上的权力并没有那么大,至少还有礼法约束着他们。
为何设置三法司既然皇帝不能随意杀人,那么就需要一个机构或者组织还和皇帝一起商量决断到底什么人可以杀、什么人不可以杀,或者说需要一些机构来监督皇帝,防止皇帝滥杀无辜,于是就有了三法司的出现。
三法司就是当时的三个中央司法机关,明清时期一般指刑部、督察院以及大理寺三个司法机关,本身这三个司法机关平时是可以单独决断一些小事情或者小案件的,但是一旦涉及到大案件,就需要三个机关联合起来办理,还需要皇帝参与其中,大家一起商量之后,再确定最终结果。
说到这里,其实我们就可以清楚一点了,在古代一般小案件或者一些百姓的性命,皇帝基本上是没有机会也没有时间去管的,正是因为如此,才会出现很多地方官员草菅人命的情况,这些都和当时的司法机关制度缺陷存在关系。
至于说大案件或者大人物,这些司法机关根本就不敢轻易决断之际,才会和皇帝一起商量处理,或者是皇帝想要杀一个人,就像当年朱元璋想要杀李善长一样,就需要搜集到足够的证据,让三法司都能够认可这些证据,皇帝才能将这个人杀害,要是三法司都觉得证据不够充分,皇帝就轻易杀人,很明显这个皇帝将会被冠以昏君的称号,一旦皇帝那样做了,朝中大臣必然对他不满,后果有多严重前边我已经说过了。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三法司其实就是协助皇帝办理一些案件,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监督皇帝,限制皇帝滥杀无辜的机构,其权力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存在意义却至关重要,要是没有这些机构的存在,就无法判断皇帝杀人是否正确,这样一来也就没有什么礼法可言了。
结语古代皇帝看似可以随意杀人,可实际上他们需要顾虑的东西很多,设置三法司的目的就是为了监督皇帝,防止皇帝滥杀无辜,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防止一些犯错的人成为漏网之鱼,总而言之,这种机构有好有坏,关键就看在位的皇帝是昏君还是明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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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皇帝可以一言决生死,为什么还要设立三法司?
当然皇帝可以决定一个人生杀,可是全国的事情太多了,你觉得皇帝一个人能管的过来吗,既然管不过来,就得交给别人管,可是叫别人管,总不能想杀就杀,那别人不也就成了皇帝了,所以就定了条条框框,那些该杀,那些不能杀,这也应该是法律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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