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期的法律是怎样的?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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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建国于960年,亡国于1127年,结束了五代十国的混乱朝代,使大部分华夏政权重回汉人之手。史学家评:北宋,是中国历史上经济文化最繁荣的时代。(没有之一)

北宋法律涉及广泛,以《后周刑统》为蓝本

北宋的法律修纂,是从宋孝宗赵眘开始的,在此之前,一直是《后周刑统》为主要法律。

宋孝宗赵眘编写刑法《重详定刑统》,总计三十卷,作为宋代第一部法典,囊括了宋代多个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方面。

指望着把三十卷全部详细介绍是不太可能的,简单说下:

新法第一更改:夺权。六部寺作为一个特殊的部门,在五代十国时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此次律法改变过程中,极大地削减了存在的价值。与此同时,断案的中书五房也进行了分化,衍生出大理寺的存在。

新法第二更改:对法律本身更改。此次法律的变更,体现了法律的权威,提升法律的地位。

除此之外,对刑法、工农商、文人墨客、武将战官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变动,形成的法律规章堪称当时之最。

没错,这就是事实

首先说明一点,赵匡胤之所以没有编修法律法规,实在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因为赵匡胤存在的性质与朱棣相差不大,属于马上打天下的将军。

赵匡胤一生都在驰骋战场,为北宋的地盘拼个你死我活。后期北宋的版图,基本上是赵匡胤打下来的。

北宋法律的变更,绝大多数是权利细分,武将压制。

我们不由得想起一点:北宋终究是重文轻武的帝国。武将压制可以理解,毕竟赵匡胤就是武将捧起来的皇帝,万一再来个刘匡胤、董匡胤,这谁受得了?

而权力细分,则是打压群臣的做法。事实上,真正做到权利细分的巅峰,是大清帝国。

在清帝国,每一个官员互相压制,真正说话管用的只剩下皇上了。

北宋玩的一手好戏,为后代帝国法律定下基调,可也因重文轻武毁了江山。

北宋初期的法律是怎样的?谁定的?

宋初 ,以《后周刑统》为蓝本,经过修改和补充,编成《重详定刑统》30卷,是宋代的第一部法典。自宋孝宗赵眘时开始,编纂条法事类。宋代法令繁多,超越前代,因而法网严密,内容极为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宋刑统》于宋太祖建隆四年颁布.先后顺序:《大中刑律统类》(唐宣宗)、《大周刑统》、《宋建隆详定刑统》

北宋初期的法律是怎样的?谁定的?

北宋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大繁荣时期,除了抑制武力的发展之外,可以说北宋的经济发展是空前的,交子的出现就像是现在的货币一样,大大加快了经济的流通的速度,这是很多的国家都没有想到的。

如果说这些措施具体是谁想到了,这个问题就是比较大的问题了,因为一个经济制度的制定不可能是一个人的事情,这应该是以皇帝为代表的一个团队,北宋由于开国皇帝的原因,导致对于武力的严重压制,但是皇帝总是需要点东西来表达自己的存在感吧。

这个时候皇帝就会召集群臣想怎么才可以让自己存在感强点,于是就有了经济发展措施的一系列事情,这个是我自己的理解啊,因为具体到制定的这些措施的话,估计很难把这个功劳送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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