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喝多摸我胸,我扇他耳光,把耳朵打聋,让我赔50万,赔吗?

你扇同学耳光,并且把人家的耳朵都打聋了,现在人家要你赔50万,你到底该不该赔?会不会赔呢?

首先,赔钱是肯定的了,只是赔多赔少的问题。因为,毕竟人家的耳朵是被你打聋的。他现在耳朵坏掉了、听不见了要医治,你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至少医疗费用的这一块,你是要承担好一部分的了。

如果你不想承担、不愿意承担或者干脆就完全不承担,对方是可以去报G安、P出所,告你故意伤害他人罪的。如果J方介入来调查这件事的话,到时你肯定会陷入很被动的境地。因为,人毕竟是被你打伤的。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你就完全处于被动、只能等着挨打的地位。因为你打人确实是有原因的,你是在受到对方W亵、M胸的情况下去打他的,并不是无缘无故去打人的。

所以,你在跟对方商谈相关赔偿费用的同时,也可以去G安、F院起诉对方W亵你,告他犯有W亵行为,并要求对方赔偿你精神损失费。

如果你做了这个动作,相信对方也会软下来,在赔偿的问题上也会好好跟你商量,而不是漫天要价。建议你考虑采取这个动作。

同学喝多摸我胸,我扇他耳光,把耳朵打聋,让我赔50万,赔吗?

这个问题我回答一下,以法官视角来阐述,不以法律工作者身份发言。

作为一名法官,基本职责就是维护法律公正。法律条文是死的,维护公序良俗是基本出发点,尤其是这种模棱两可案件。作为一名法官,我们是倾听者,适用无罪推论。

就拿本案来说,原告被扇了一个耳光导致失聪,法官是站在原告一方的。所以,法庭陈述过程中要由原告先发言。主要是记录原告陈述事实经过和诉求。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原告很有可能避重就轻陈述事实经过。作为一名法官,我们不会轻信一方之言,证据需要互相佐证。重事实讲证据是法官的基本准则,原告说自己被扇了一个耳光,导致失聪,我们也要查验。

法医检验,原告是否失聪,是不是因为被扇了一个耳光直接导致的。如果法医检验确实证明原告失聪确实是由于外力引起的,伤害程度有多大,法官是要考虑的,这个过程不考虑原被告双方谁有过错。

当原被告双方都陈述完毕,法官对事件有了基本了解。原告受伤是事实,事件发生过程不能从双方法庭陈述得到证实。法官会考虑整个案件细节的合理性,证据要互相印证。

第一,原告为什么被扇了一个耳光导致失聪。伤害程度如何?这对整个案件如何定性是十分重要的。被告说是因为原告酒后无德袭胸,我们要考虑的是,被告是否出于本能反应。出于本能反应的防卫我们是有标准的,出于本能反应一个耳光否导致原告失聪我们更要咨询法医。至于赔多少钱,法医也有鉴定标准,鉴定结果原被告双方是看不到的。

第二,前因后果。既然能坐到一起喝酒,法官会偏向于原告,毕竟原告是受害者。即便原告酒后无德,被告也是有责任的。是谁邀请的谁法官会重点考虑。期间发生了什么,比如劝酒,谁劝谁,法官也要考虑。事实经过很重要,要一一推敲。

第三,原告诉求是否合理。无论被告受伤害程度有多严重,你的诉求是否合理。一级轻伤索要五十万,法院也不会支持的。胡搅蛮缠,狮子大开口,也就是多点诉讼费。

综上所述,本案事实没法还原于读者。作为法官,也不能下定论。至于赔不赔,还是法庭上见吧。

同学喝多摸我胸,我扇他耳光,把耳朵打聋,让我赔50万,赔吗?

你报警告他流氓,并坚持警方立案起诉,可判3年以下,你反打他为正当防卫,造成的后果他自负,并要求赔偿金55万。如果私了,你就叫他赔5万。这种案件,法律首先是维护女性的权力,有一部专门保护儿童妇女权益的法律,如果事实中男人摸了女人的胸部,女人反击属正当防卫,如果认定为正当防卫,既然打伤了对手也是无罪的。

同学喝多摸我胸,我扇他耳光,把耳朵打聋,让我赔50万,赔吗?

事实上,你说人家喝多了,摸你胸,你怎么证明?但你把耳朵打坏了,这件事情却是铁证的事实,法律不是按照文字上的你的单方面陈述来进行判定,还是要讲证据的,如果你能有摄像头等拍到了,他确实摸你胸了,那么这事就好解决,反之这事儿你就难了。

同学喝多摸我胸,我扇他耳光,把耳朵打聋,让我赔50万,赔吗?

打聋一只耳朵赔50万,天价,不赔。酒后无德人的下场,是咎由自取。不用协商也不和解,表明态度拒绝赔偿,由他去,既是走法律程序,也只是个象征性的"补偿"而已,不必多考虑。

男人在什么时候也不可以犯贱,一个人的失态,一个人的酒后乱性,会给一大帮当事人造成麻烦,还伤害人心。

早年的一个饭局,与此问题类似,就经历过酒后乱性,犯贱所引发的后果,都由自己负责。

一个朋友出差回到本地,也有点业务,我们约定边谈事情,边吃个饭。此后,他又邀约,他的关系银行,一行来了三个人。吃顿饭还喜欢带上人,我心里有些不爽快,转念想也就一顿饭的事。然而,这顿饭可摊上大麻烦了。

他带来银行的三人中,一个办公室主任,酒后乱性,上手去抱歺馆吧台服务员,遭到女孩的耳光,这个女孩是老板的女朋友,女孩子一个电话,招回来男友,同男友一同赶到的"社会小弟",对银行的人,包括我们的同桌人,开打,场面残烈,我见几个人对银行的大个,打倒在地,棍棒伺候着,他在地上翻滚,呼喊声求饶。惹事的人办公室主任跑了,挨打的是他的同事。警察赶到了现场,他们还在打……打伤了两个,很重,都住进了医院。

事情闹大了,那时候还不是现在的环境,打人方码头强硬:打他们活该,还要求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政法委领导批示,调查处理,从第二天开始,我没安身过,接受调查。

三个多月后,银行当事人,办公室主任治安拘留,行政撤职。其他人的住院治疗费自理,工资奖金扣除。

同学趁酒劲儿乱性,乱摸该打,没有过分过当之处,一个女人受辱,徒手还击在情理中。虽然致其耳朵残疾,也实出有因。挨耳光的人多,没有预见一记耳光能打聋耳朵,也毫无其他故意,故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

同学喝多摸我胸,我扇他耳光,把耳朵打聋,让我赔50万,赔吗?

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看,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当时他要强奸或者猥亵你,情况很危急,你实施了防卫行为,一巴掌把对方打聋了,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刑责和民事赔偿。你同学被打了是其自找的,活该!

如果在酒桌上大家都喝多了,你同学没把持住吃你“豆腐”了,你感觉丢了面子,然后一巴掌把对方打聋了。这种情况不是正当防卫,对方耳朵如果完全失聪,经过伤情鉴定有可能达到重伤级别,你是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鉴于对方实施了性骚扰,有过错在先,量刑上可能从轻处理,但是不影响定罪。

所以你要评估一下当时是什么情况,对方有没有报警,现场有没有其他人,然后咨询律师,做到心中有数。老同学耍流氓,你如果气不过可以报警处理。猥亵他人公安机关是可以拘留的。只要你没把对方打成轻伤以上,警方也会调解处理。如果把对方打成了轻伤以上,又不属于正当防卫,那确实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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