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为什么还在使用鞭刑?

事实胜于雄辩,新加坡保留的鞭刑虽然饱受西方非议,但新加坡的确是世界上治安最好的地方之一。

新加坡之父李光耀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说到:有人主张对待和惩罚罪犯应该从宽,认为刑罚也减少不了犯罪,我从来不信这一套。如果罪犯知道他们犯罪的结果是鞭刑,我想他们肯定会失去很多犯罪的热情,受鞭刑是耻辱,毫无光彩,而且终身难忘。

世界上保留鞭刑的国家也不少,新加坡最出名

整体来说,全球至今还保留着鞭刑的国家,主要集中于伊斯兰世界,除此之外极少,而新加坡就是这“极少”之一。新加坡的鞭刑来自于英国殖民时代,最早可追溯到1826年,当时来自于英国的殖民者将南亚次大陆的鞭刑习惯带到了新加坡等海峡殖民地

而后,新加坡虽然脱离了英国,但鞭刑却并没有被废除,新加坡建立之初的规矩是:对于严重违反狱规的人受刑12鞭,由法官判处最高至24鞭,对于15岁以下的未成年最多是6鞭,臀部受刑,未成年人受鞭刑,使用的是细鞭。

用于行刑的辫子,会在前一夜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其充分吸水增加柔韧性,一鞭子抽下去皮开肉绽剧痛难忍,也因此,抽完一鞭之后就会有医生检查,看受刑者能否承受下一鞭,若无法承受就停止,当然,不是说不用受刑了,而是过阵子继续。

新加坡有很多罪都会受鞭刑,目前,至少有三十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罚,是不准减免的,而至今适用于鞭刑的罪名还在增加,在新加坡一旦被判受鞭刑,至少三鞭

鞭刑也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并非随意判处

一,成年男犯介乎于18到50周岁,通过体检之后可以执行鞭刑;

二,同一时间最多执行24鞭,这也是法官能判处的最高限制;

三,死囚不会受鞭刑;

四,罪犯原本没有受叛鞭刑,但在监狱违规,也可能被判鞭刑,最多12鞭;

五,有诸多轻罪,鞭刑是可选刑,主要看犯罪的情况与法官的意思;

六,男女同罪,女犯处监禁,而男犯需要额外受鞭刑。

真正让新加坡鞭刑扬名全球的美国少年涂鸦事件

在1993年,一名叫迈克尔·费伊的美国少年,在新加坡破坏汽车并且大肆涂鸦,最终一审被判处监禁4个月、3500新元罚款与鞭刑6下,二审由于费伊不肯认罪,刑罚加倍。

消息传回美国之后,大量美国人前往白宫请愿,最终克林顿亲自出面向新加坡时任总统王鼎昌求情,结果被拒绝,但念及克林顿的面子,费伊的鞭刑从12鞭改成了4鞭

费伊受刑之后,离开了新加坡,并表示此生都不会忘记在新加坡的经历。当时的这件事也引起了美国与新加坡之间的摩擦。

此外在2004年时,两名德国青少年在新加坡肆意涂鸦被判鞭刑,结果出逃,新加坡当即发布了全球通缉令,最终被引渡回新加坡受刑。

国际上,对于新加坡的鞭刑非议甚多,但是新加坡几十年里都坚持己见,绝不低头,新加坡的鞭刑不仅仅适用于本国人,任何在新加坡境内的人,不论是否是新加坡人,只要触及新加坡的刑罚,都会受到鞭刑

大多数的新加坡人,都支持保留鞭刑

虽然外界对新加坡的鞭刑持批评态度居多,尤其是西方,但是新加坡本土民众,却几乎都支持鞭刑保留,而支持的理由很简单:鞭刑是针对罪犯的,只要你别犯法就行了

新加坡的面积很小,人口密度却非常高,高居全球第二,由于资源极度有限,所以新加坡唯一能够依靠的只有外部投资,然而这并没那么简单。虽然新加坡地处海上要冲,但这也是新加坡仅有的优势,其本身族群构成多元化,马六甲又是海盗猖獗之地,新加坡想要获得安定的环境的话,就必须强化对于法制的建设。

此外,新加坡之父李光耀本身带有极强的实用主义倾向,而早期的新加坡各种制度框架也都是李光耀一手缔造起来的。并且,事实也证明,鞭刑的实施,确实让新加坡的环境好了很多

当年迈克尔·费伊事件发生之后,美国等诸多西方国家纷纷指责新加坡,要求其废除鞭刑,但是新加坡对此不屑一顾,并且新加坡当时的声明是:对于新加坡泛滥的某些罪行,使用鞭刑是必要的,对于有些人来说,监狱生活未尝不惬意,只有鞭刑才能产生实在且长久的效果,在他们的身上留下永久的鞭痕,正好达到教育的目的,永远提醒他们不要犯罪。

在新加坡,鞭刑并不止是一种刑罚,更是一种折辱。受过鞭刑的人绝对禁止进入军中服役,在婚恋、工作等场合也是巨大的减分项,这就好像古代中原的黥刑一般,是永远抹不掉的,这样的惩处,对于某些人来说是极其有力的震慑

世界上地理位置优越的国家很多,人口面积资源胜过新加坡很多倍的也不少,而新加坡能发展到如今的地步,绝对的法制,也是重要的保证之一。

新加坡为什么还在使用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其实并不是该国的特色,不过在仍然实施类似刑法的国家中算是最为正规的,而且只针对18岁到50岁的男性,死刑除外。新加坡的鞭刑作为一种肉刑,在英国殖民时期就已经存在了,不过在1946年英国就已经废除了鞭刑。新加坡1966年独立后,却保留了下来,而且范围不在局限于“抢劫、严重抢劫、性侵犯、强奸和以组织卖淫等罪行”!鞭刑的范围已经扩展至40种不同罪名,这其中以破坏公务而被处刑的人最多,在1993年美国青年麦克·彼得·菲尔就因为此罪名而被判处鞭刑6下。这还引发了两国之间的外交危机,最后克林顿出面,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也只是将6下改为4下。

有人可能会认为不就是抽几下么,有什么大不了的。真正受过鞭刑的人听到这种风凉话,估计会立即哭出来,因为这滋味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的。据统计受刑人,平均挨上三下鞭子就被疼的昏厥过去,很多人都无法一次就执行完毕。行刑用的鞭子是特制的,长为1.2米,直径不超过1.27厘米,用任性比较好的藤制作,而且行刑前三分之一的部分还要用水浸泡保证韧性,防止断裂扎伤受刑人。不仅如此鞭子还要进行消毒处理,才能用,因为基本99%的人都会被打的皮开肉绽。HIV携带者受刑后的鞭子需要销毁,不能再次使用。行刑的人也是经过特训的,选择对象都是身材魁梧、肌肉结实的,有些还是专门学习搏击的警员,必须全力保证力道,同一位置不会进行二次鞭打。而且为了保证受刑质量,还要多人轮流执行。

(需要保证韧性)

有记者曾经采访过受刑人,他是这样描述受刑时的感受的。开始第一鞭时会非常紧张,当鞭子抽过后,就会感觉血已经流出来了,那种痛苦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如果没绑着,的情况下恨不得爬到墙上去,然而当时就内心已经被吓的崩溃,浑身抽动,就像个树叶。然后,当第二鞭下来的时候,就会感觉鞭子好像是咬进屁股里一样,紧接着就不由自主地开始嚎叫,挣扎,整个人就像是疯了的动物一样。如果没有束缚,可能不是上墙那么简单了,甚至恨不得以冲刺速度跑出1英里(1.6千米),接下来就是一分钟一鞭子,流血的屁股在抽动,感觉就像是着火。最后鞭刑结束时,人已经头晕眼花,认不得人了,受刑人得出一个结论,宁肯去坐牢也不会受鞭刑。

(执行训练)

从其实从受刑人的描和总结就可见鞭刑给犯罪人带来的不仅仅是肉体上的创伤,还有心灵上的震慑和折磨,让其产生羞耻感。新加坡每次在执行时还会要媒体前来报道,保证客观公正,同时还有警示公众,震慑犯罪的作用。新加坡总理李光耀在决定将鞭刑适用在破坏公物罪上时就曾经指出:

“如果(犯人)知道他会被抽三下,那么它会失去很大的激情,因为挨鞭子不但是很不光彩的事,而且还会产生耻辱感。”

从这其实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新加坡的犯罪率特别低,公民守法意识非常高,鞭刑就是重要原因之一。虽然鞭刑饱受国际人权组织还有西方国家的抨击,但是新加坡内部对此的态度都是一致的,无论是执政的人民行动党,还有反对派都是支持继续保留鞭刑的。

新加坡是一个弹丸小国,鞭刑融合临近马来西亚伊斯兰世界鞭刑“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教义以及东亚家长制理念。这也是李光耀所推崇的“国家至上、社会优先”的亚洲价值观直接体现。个人利益要服从于社会整体利益,国家利益优先于社会利益。严刑峻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个人犯了错,就理应受到处罚,而方式就是以剥夺作为人的权力,像是动物一样接受鞭打。这也保证新加坡社会整体能够稳定有序发展。因为这是从小就开始教育的,家庭内父母可以用鞭子执刑体罚,需要也可以根据要求规定,对犯错的学生进行鞭刑,不过程度要轻得多。

(体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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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为什么还在使用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由来已久,它源自英国和英属印度的刑法,大多数国家因“人权问题”早就废除了这种刑法,然而新加坡到现在依然保留着。

我国古代也有鞭刑,那时叫杖刑,属于用来惩罚犯罪轻微的犯人。明万历和崇祯两朝的大臣们,以被皇上杖刑为荣。意思是说自己是犯颜直谏的直臣,被皇上打屁股是种荣幸,我觉得这些大臣有点变态。

古代女人因放荡出轨被判杖刑,则是一种带走侮辱性质的惩罚。在行刑时,女犯被按在刑凳上,退下裤子露出雪白的臀部行刑,有的女犯宁可跳河也不愿意受杖刑。

新加坡的鞭刑和我国古代的杖刑有异曲同工之妙。其他国家早已废除,而新加坡一直保留鞭刑,看中的就是直抵人心的疼痛和羞辱。

(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鞭刑令罪犯胆战心寒,据说执行人都是专门选拔的一些大块头,经过专业培训,他们知道如何掌握力度,这一“刑鞭”下去非打你一个皮开肉绽不可,刑鞭事先经过消毒,并且在清水里侵泡,柔软有力。(一般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

新加坡最高可判12刑鞭,一般人能够承受4刑鞭,对于年老、病弱和15岁以下的犯人可赦免。

行刑时,把犯人脱光衣服绑在木架上,执行人不能打屁股之外的身体,第一鞭打下去,由旁边的狱医检查犯人身体承受情况,决定是否执行下一鞭,以此类推,一系列的程序由法官监督执行,犯人别想蒙混过关。

鞭刑适用的范围很广,死刑犯不能判鞭挞而死。除此之外小到盗窃、违反交通,大到强奸、放火、投毒等,都可以判处鞭刑。

(鞭刑)

新加坡为什么到现在依然使用鞭刑呢?

原来新加坡的监狱很讲究人权和人性化,有些犯人把监狱当成了养老院,这里好吃、好喝,每天无所事事。

犯人只要老实交代罪行后,接下来是消磨时光熬日子,刑期一满就出狱,但是出狱不久很容易二进宫,因为没有伤痛的威慑。

如此反复令新加坡政府头疼不已。

最初新加坡废除了一段时间的鞭刑,那是因为一个美国少年,屡次触犯了新加坡的法律,被新加坡法院判处鞭刑,结果被打死了。美国政府提出强烈的抗议,迫于压力取消了一段时间。

面对犯人二进宫的局面,新加坡政府重新恢复了鞭刑,并做了相应的改革,比如增加医生的介入。

对二进宫的犯人首判鞭刑并且不能减免,目的就是让这些犯人记住肉体上的疼痛,只有痛彻心扉的记忆才能有所收敛。

(黥面)

鞭刑除了肉体上的深刻记忆,其鞭痕会伴随犯人一生,这好比我国古代的黥面一样,宋江、林冲、狄青等人脸上的刺青让人大远一看就知道他们曾经是罪犯。

新加坡男女谈恋爱时,脱掉衣服就能看到是否被鞭打过,受过鞭刑的男人都不容易找到好女人,这成了新加坡一种独特的习俗。

鉴于这些有力的威慑,新加坡又是一个法律严峻的国家,所以鞭刑一直到现在保留了下来。

文/秉烛读春秋

新加坡为什么还在使用鞭刑?

你好博主!下面我用视频回答问题:

新加坡为什么还在使用鞭刑?

看了大家的回答,基本上都在介绍鞭刑有多么恐怖,没有正面回答问题。法律微言明确回答你:一个发达文明的国家,为什么会存在残忍的肉刑(鞭刑),主要有两个原因:

其一,在对个体上,鞭刑对一个人无论在精神上还是肉体上,都伴随终身,成为受刑人一辈子的污点和噩梦,因此,鞭刑具有极大的震慑作用;

其二,在思想上,新加坡是儒家和西方价值融合的地方,即保留了儒家的家长制作风,又吸收了西方“功利主义”思想,崇尚国家为先,社会至上;

其三,在社会管理上,倾向于“目的刑主义”,即用严厉的刑法管理民众,预防犯罪。

什么意思呢?下面用简单直白的语言详细解释一下:

(一)鞭刑有多痛苦?

对鞭刑不了解的人,可能会想,这有啥啊,不就是被鞭子打几下吗?电视里不经常演,骑着马的官兵拿着马鞭,随意抽打老百姓,也没见老百姓受多大疼。有这种想法的人,是大错特错了!

鞭刑不是普通疼,也不是特别疼,而是特别特别疼!

鞭刑有点像中国古代的五刑“笞杖徒流死”中的笞刑,即用竹板或荆条拷打犯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那么鞭刑对身体和精神的摧残到底有多厉害呢?给你说几点细节你就明白了:

1.受鞭刑之前必须要体检;

2.鞭刑最高24下;

3.鞭刑执行者都受过特训,其体力不亚于军人;

4.打鞭刑时,必须有医生在场!每打一下,医生都要检查受刑人的身体状况!

5.鞭刑只打男,不打女;

6.受过鞭刑的人屁股上的疤痕,一辈子都不会消失,姑娘们在择偶的时候,也会看对方有没有受过鞭刑。而且受过鞭刑的人不能参军;

最著名的鞭刑的例子,是94年,美国小伙在公共场合乱涂鸦,乱砸汽车,被判12鞭刑,美国总统克林顿亲自求情,却只省了8下,剩余四下打在小伙身上,他只留下了一句话“我永远也忘不了新加坡!”

(二)其他国家为什么反对使用鞭刑?

现代国家,使用鞭刑的,除了中东极少数几个国家,也就新加坡了。但是那些国家都没有新加坡经济发展的好,人民生活的好,社会管理的好,文明程度更高。那么这样一个高度发达、文明的国家为什么还在继续使用鞭刑,其他绝大多数国家,为什么反对鞭刑?

反对的理由主要如下:

1.鞭刑制度是一种野蛮与荒谬的制度,它和大部分主流国家的限制自由的监禁刑完全背离,还特别贬抑了个人尊严;

2.一个现代文明的国家不能使用“以暴制暴”的手段对付他们的人民,应该摒弃这种‘原始丛林法则’,来处罚人民;

3.崇尚肉刑,就像一般村夫野妇的泛道德主义,这种简单的正义观所营造出来的社会和法治,在他光鲜的外表之下,隐藏着“嗜血性”,从而导致暴力在社会滋生。

简单归纳一下,不外乎两点,一,鞭刑太残忍,太暴力,应当对人民好点,不鼓励用暴力来对付暴力;二,鞭刑与主流的监禁刑不合拍。

(三)新加坡为什么坚持实用鞭刑?

鞭刑那么残忍,别管别的国家怎么指手画脚,那么新加坡人是怎么认为的呢?

根据最权威的海峡时报(Straits Times)民意调查发现:有九成以上的民众认为应该维持鞭刑,其中赞成对强奸犯适用鞭刑的高达99%,对拥有枪械的为88%,对涂鸦的达79%。

虽然新加坡是一个权威主义的国家,但是如果一个刑罚,得不到主流民意的支持,也不可能长时间存在,更会引起强烈的反弹。说明主流民意还是倾向保留鞭刑的。那么他们为什么为这样认为呢?

新加坡大法官杨邦孝有句名言“刑事司法的目的必须是保护公众,这是任何一名主审刑事案件的法官最优先、最重要的考虑,法庭判刑时公众的利益有时会比被告人的处境更值得保护”。

杨法官的意思是说,作为法律中最为严酷的刑法,它存在的目的,就是优先考虑大众的利益,如果一个人触犯的刑法,那么是他的个人利益,触动了大众利益,为了保护大众利益,对他实施严厉的惩罚,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个就是“国家社会至上主义”,虽然和纳粹的“国家社会主义”看起来很相似,其实主要是对度的把握问题上。

(四)新加坡鞭刑存废之法律微言见解

说了那么多,其实就在国家对刑罚的选择上,新加坡之所以选择鞭刑,正如孙悟空的猴国惩罚乱偷桃子的猴子和猪八戒的猪国惩罚乱跑出猪笼的行为。每一个国家,对待不一样的犯罪,都会选择不一样的刑罚。

大多数国家的选择可能是主流的,适合社会发展的,但是新加坡的选择也不一定是错的,还是那句话,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至于今后的新加坡会不会废除鞭刑,法律微言觉得,短时间不会,长时间会渐渐取消一些犯罪行为的鞭刑。

因为,新加坡的鞭刑,不仅针对一些暴力型的犯罪,诸如抢劫、强奸等;也针对一些性质相对暴力型犯罪不那么恶劣的违法行为,如涂鸦、非法移民等。

对待非暴力性犯罪和违法行为,法律微言认为没有必要使用肉刑那么重的刑罚。刑法在惩罚机制上吸收了一条著名的古训,“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就是说我打掉你一颗牙,你也可以打掉我的一颗,但是不能打掉两颗,我打瞎了你一只眼,你也能打瞎我一只眼,不能伤害我的其他部分。

这叫做“对等报复”(不过度报复),也叫罪责刑相适应。对待犯了罪的人,亦是如此。所以,法律微言觉得,新加坡可能会在不远的将来,取消非暴力性违法犯罪的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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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为什么还在使用鞭刑?

新加坡的鞭刑,主要是针对18到50岁的男性,新加坡一直将鞭刑作为一种肉刑,早在英国殖民时期就已经存在了,新加坡使用边形的范围在抢劫,猥亵,辱骂,破坏公共财产,强奸以及组织卖淫等犯罪行为,不过,后来的鞭刑适用范围已经扩展至了40多种不同罪名;

有人会说,边形不就是抽几下吗,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这样理解,那就错啦,鞭刑的滋味,可真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到的,据相关统计,一个人 平均被抽三鞭,就会疼痛的昏厥过去,因为,鞭刑用的鞭子是特制的,长度更是超过了1.2米,直径不低于1.25cm,用一种韧性比较好的藤本植物制作,在执行鞭刑之前,行行用的鞭子,都要用水浸泡,以保证鞭子的韧性,为了防止鞭子断裂而伤到受刑人,行刑用的鞭子,都要经过消毒才可使用;

毕竟,被行刑过的人,90%以上都会被打的皮开肉绽,新加坡的鞭刑规定,执刑鞭刑的人,必须经过特别训练,一般选择的对象是身材魁梧,肌肉结实的警方人员,这样才可以保证力道,也可以保证受刑质量,新加坡之所以至今仍然保留鞭刑,其目的不仅仅是要给犯罪人员带来肉体上的创伤,还要给犯罪人员心灵上,形成震慑和折磨,让那些犯罪人员感到羞耻;

因为,新加坡每次在执行鞭刑的时候,都会邀请媒体来公开报道,一方面可以保证客观公正,另一方面就是给有犯罪倾向的人,起到震慑作用,从这一角度看,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新加坡的犯罪率确实特别的低,这也使得新加坡公民的守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当然,新加坡的鞭刑,一直饱受国际人权组织以及西方国家的抨击,比如,在1993年的时候,美国青年麦克-彼得-菲尔,在新加坡因破坏公物,被判处鞭刑六下,从而引发了新加坡与美国之间的外交危机,就连美国时任总统克林顿出面讲情,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也只将六下鞭刑,改判为了四下鞭刑,由此可见,鞭刑对于新加坡来讲是非常重要的,任由国际人权组织如何抨击,新加坡始终保留鞭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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