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联合国秘书长不可以是五大常任理事国的人?

首先需要说明一下,联合国方面并没有对联合国秘书长有一个具体的选拔标准。

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只要是联合国的成员国,都有资格推选候选人。只要其通过了联合国安理会的提名,就可以成为联合国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并参与联合国大会的认证选举。当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投赞成票,那么就能当选联合国秘书长。

甚至于在2015年,联合国还首次开启了全球竞争模式,邀请全部193个会员国提名候选人。所以,理论上讲,只要是是来自联合国成员国,都有资格成为联合国秘书长。

不过话说回来,对于联合国秘书长这个人选,国际上确实是存在着一些不成文的规定。

首先第一条,就是小国优先。也就是说,联合国秘书长一定是优先从小国里面选,五大常任理事国自然不是小国,所以其能够出任联合国秘书长的机会渺茫。

出现这样的规则其实不难理解。因为联合国作为一个国际组织,其并不是一个具有决策权和行政权的机构。其功能更多的是为各成员国服务,充当一个大家交流合作以及谈判的平台。从而取解决一些国际问题,比如缓和国际紧张局势,解决地区冲突,以及协调国际间的各种关系。而联合国秘书长则是这个平台的总经理,他负责这样一个平台的运转,不具备实权。

换句话讲,联合国秘书长就是一个为193个成员国服务的经理人,这些成员国都是其老板。联合国秘书长所需要做到的其实就两个字——公平。

而想要达到这个目的,联合国秘书长就不能从大国中选,不仅仅是五大巨头,就算是印度、日本、德国这些国家,也都基本没有可能。因为其背后所代表的国家利益,足以影响这个世界的平衡,尤其是五大巨头。

比如,联合国秘书长是美国人,他的言论举措势必会被贴上美国的标签,即使这事儿和美国没关系,但也难免会有人认为这是美国在背后操纵。如果换成韩国这样的国家则就不一样,其在国际上本身就没有多少话语权,即使是联合国秘书长有心为国,但在没有实权的情况下,根本不足以动摇大局,或者说不会引起其他国家的猜忌不满。

再简单一点,五大常任理事国是不会愿意看到对方有人成为联合国秘书长的,而他们各自都有一票否决权,如果他们非要去竞选,结果只会是被一票否决,自讨没趣。

纵观联合国自成立以来的秘书长人选,全部都符合这一规定。

联合国成立以来,一共经历了10任秘书长,除了第一任代理秘书长格拉德温来自英国以外,其他全部来自中小国家。

除了小国优先,联合国秘书长选举还遵循“地区轮任”的原则,也就是五大洲各自轮换着来。比如欧洲当选一任后,下一任的联合国秘书长人选就不再考虑欧洲,甚至于再下一任也不会考虑。

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公平。

当然,还有一个标准就是从候选人的个人能力角度来看。首先这个人至少需要会联合国六大工作语言中的一种,然后是德高望重,再国际上有着较高的名望,最好是有着出色的外交行政能力。

比如潘基文曾任韩国外交部长官,加利曾任埃及外交事务国务部长、副总理。·古特雷斯曾任葡萄牙总理。即使是没有过国家机构从政经历的安南,那也是在联合国组织内部多年摸爬滚打,一步一步升上来的,成就斐然。

所以,想要当上联合国秘书长,不仅仅要看出身,也还要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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