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胄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在古代私藏甲胄为何是重罪?

在古代,铠甲的作用比较“单一”,其存在往往意味着战争。如果私藏铠甲,则代表着造反。

铠甲不同于刀剑等其他装备,虽然其本身并无杀伤力,但其作用却非常大,尤其是在战场上。

话说从商周时期开始,人们逐渐掌握了冶炼金属的技术,各种兵器甲胄也不断的被制造了出来。到了唐宋以后,铠甲的锻造几乎达到了顶尖的水平,身着铠甲的战士在战场上只有很小的受伤风险,毕竟那个时期都是冷兵器作战,以人力洞穿铁甲进而去杀伤敌人是很难做到的,即使做到了也会让自己筋疲力尽。

所以在战争的过程之中,如果是同等兵力的前提下,哪一方的铠甲数量和质量更高,哪一方就很有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足以看出铠甲在当时的重要性。

也正是因为铠甲的重要性,各个时期的政权为了保持统治的稳定,都会把这种能决定战争胜败的装备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

如果说普通的百姓能随便拥有铠甲,那么他们一旦造反,其力量无疑是非常强大的,基于这种原因,历朝历代都禁止民众以任何名义私自收藏铠甲,否则就会有被杀头的危险。

当然,打造一副铠甲价值不菲,一般百姓也用不起。

所以有能力打造铠甲的往往有资本谋反。就算是某些人家中私藏了一部分铠甲,那么这些人家也必然是在某地区非常有权势的。在古代的民间作坊之中,没有任何一家工匠有能力或者敢帮助他人打造铠甲,民间铠甲的打造场所往往只能是私人锻造机构或者是“借用”国家兵工厂。

如果是自己拥有锻造机构,那么这个人的实力必然不会简单,古代的锻造行业并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做的,尤其是像锻造铠甲这样的工作,不但对材料质量有一定要求,后期的拼接锻造也有特殊的手法,况且一套铠甲所花费的钱财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一般工匠团体根本接不下来,而有能力拉拢精英工匠并且开设高规格锻造工厂的人,必然拥有雄厚的财力和权利。

如果是借用官府机构来锻造铠甲,那么就更厉害了,这个人在朝中一定有着很高的地位,毕竟想串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没有一点威信和手段是没法做到的。

以上是朝廷以外人员获得铠甲的两种途径,这两种途径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普通的民众根本没有财力和能力去锻造铠甲,能有“希望”打造出铠甲的人要么是地方世族或者军阀,要么是宫中官员或者贵族,这些群体不仅拥有雄厚财力,也拥有不同程度的号召力,其中某些人的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很有可能就会有一些谋逆活动出现。

为了尽可能的抹杀这种现象,朝廷对私自拥有铠甲一事是非常警惕的,一旦发现就会立刻进行制裁。

综上所述,古代不允许民间留有铠甲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铠甲只能在战争中发挥作用,不然就只能变成一堆废铁。再加上有能力收藏铠甲的人往往有一定的实力,为了防止政权旁落,统治者自然应该小心为上。

甲胄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在古代私藏甲胄为何是重罪?

不是有句话说:“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吗?这个甲就是指的甲胄这些防御行极强的铠甲。古代禁甲不禁兵,而现代禁兵不禁甲,这个说法提出来的时候,大家都笑言不假,可是仔细想想,其实这两件事情真的不能混为一谈。在当今,管制刀具是受到管控,但是那个管控力度相比古代对甲胄的管控力度根本就不是一个数量级上的。

  管制刀具这玩意儿,正常来说你放在自己家里是不触犯法律的,只有未经许可带到公共场所才算违法,而且这个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也相当轻,一般都是没收加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十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或许批评教育一下也就完事了。如果到了古代情况就不一样了,对甲胄的严格管控横亘了中国整个封建时期,从秦汉到隋唐再到明清,私藏甲胄都是一条谁碰谁死的高压线。

  人类的历史就是战争的历史,而在战争中,攻与防就是一部相爱相杀的历史。在战场上最常见的杀人利器就是刀剑了,在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很多知名的宝剑,如至今都闪烁着寒芒的越王勾践剑,据说这把躺在地下两千多年的宝剑在出土时仍然光亮如新。当然有矛就有盾,在历史上也有着众多出名的甲胄,如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时所烧的藤甲兵,也有锁子甲,西汉玄甲等,这种造型精美,防御力也十分出色的甲胄。

  但是在古代有个十分奇特的现象,那就是几乎每个封建王朝都可允许他的子民们携带刀剑等杀伤性武器,而要是他们胆敢私藏铠胄的的话,少则被发配边疆修修长城,打打蛮夷,重则被灭族。私藏铠胄被判重罪比较出名的一个例子就是西汉时的周亚夫在年老之时,他的儿子出于孝顺,想着老爹当年纵横沙场是多么多么的威风,在死后也应该与他最信赖的甲胄为伴。

  于是私自给他老爹打造了五百副甲胄,给他老爹陪葬。但很不幸,这件事暴露了。于是这个很简单的一件事被少数有心人利用了起来,他们给皇帝打小报告说,周亚夫要谋反,家里私自放了几百幅甲胄。于是周亚夫被立即逮捕下狱。在廷尉审判他的时候,他说只不过是儿子想尽孝心,等自己死了之后烧给自己的。然后廷尉说了句,你在地上不造反,那总会在地下造反吧。听到这句话的周亚夫没过多久,就吐血而亡。可见私藏铠甲在古代是多么重大的罪。

  刀是生产工具

  在古代一般不会禁用刀剑,从清明上河图上就可以看出一些行人都是随时戴着刀剑、弓弩在身上的。其实这也和华夏民族尚武的精神有关,华夏民族从最开始的中原寸土之地一路打杀最后完成了对东亚最适宜耕种的地带的占领,所以华夏民族的血脉中一直就流淌尚武精神,这种精神的外在表现就是男人留着胡须,蓄着长发,手中还要拿着宝剑。

  在加上当时的生态环境好,经常有许多体格庞大的猛兽出没,人们出于自我防卫的需要在家里存放几把兵器也是被政府所容忍的事。再加上宝剑这种东西,如果不用还可以当作装饰品放在家中观赏,所以民众留存刀剑等武器也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古时候的很多人都习惯佩剑,不论是文人还是武人,佩剑的目的不是为了当作武器,而是把长剑当成是一种装饰品。尤其是一些自认为自己是君子的人,他们更喜欢佩长剑,因为长剑在古代寓意的就是如同君子一般的武器,也是百兵之君。

  铠胄的防御力太强,流通于民间会成为不稳定因素

  铠甲,乃历朝军国重器。 唯有朝廷武库才可储备,历代皆严禁官民私制、转卖。违者皆以谋逆论处。而谋逆罪最轻则杀头,稍重则灭族,罪若坐实,史上被灭三族六族者,亦屡见不鲜也!

  铠甲制作之繁杂,打制之耗时费力,非有国家力量则不可及也。古人受制于冶炼落后,民间亦无可能集中资源大规模制铠甲。 如宋代之"步人甲",计有精铁甲叶一千八百六十余片,生铁经千百次锻打而成精铁,即今日之钢。再用革带麻绳将甲叶叠压串连,编织而成铠甲。又按枪矛、刀盾、弓弩等兵种不同,铠甲形制亦略有不同。计甲重则在40~70斤不等。

  铠胄这类违禁品就不能在民间进行流通了,前面提到过,一代名将周亚夫就是栽倒这个上面,而主要原因其实是,在古代,谁拥有铠甲谁就拥有了造反的能力,如努尔哈赤靠着祖上流传下来的十三副铠甲起兵,最后他的继承人成功取代了大明成为华夏的主人。历史上并没有记录努尔哈赤在起兵时拥有多少武器,而时着重说明他有多少铠甲。那么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明铠甲其实是具有及其重要的象征意义的东西。

  可以想象一下,在身体素质等同的情况下,让你穿上精良的护甲,手里拿着和对面同样的武器,但是他们没有护甲的保护,那么你是不是有了很大的底气?是不是想吼出那句:还有谁!

  盔甲能有效防止弓箭、刀枪甚至火绳枪的攻击,古代战争中,盔甲在战场上的作用是决定性的,谁的盔甲更多、做工更精良,谁在战场上就更有优势。

  所以护甲能在战斗中提高的不只是你的防御力,还会给你的打上一针强心剂。

  由于盔甲在战场上发挥着巨大作用,所以历朝历代,都将私藏盔甲视为谋反重罪。与之相对,专制王朝并不禁止民间持有弓弩、刀枪甚至火绳枪等武器。因为这些武器可以防身或者打猎,是生活的必需品。而盔甲,只在战场上起作用,平常根本用不到。

  在古代,你随便逛上一个铁匠铺,只要价格合理,那么他们都会用铁锤一个人帮你打出一把刀。但是铠胄不同,这种防具只有在真正的官方兵工厂才能生产得出,而且别小看他是几个铁块套在一起,他的实际成本是和防御能力成正比的。越精良的铠胄他的防御能力就越高,而那些小作坊是没有能力和生产资料去做。不仅小作坊没能力打造,在国家层面上,铠胄也被当作战略物资进行储存,所以谁要是私藏铠胄就是与国家机器作对,其结果也就不言而喻了。

甲胄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在古代私藏甲胄为何是重罪?

这个和甲胄属不属于杀伤性武器没有关系。而是一个普通人拥有甲胄所代表本身的性质问题。

在很多朝代民间是禁止兵器的,但也没有那么严格。

一是因为很多刀具属于生产工具,想完全禁绝是不可能的。二是因为刀具的得到还是比较容易的。有一个能打锄头的铁匠能打菜刀铁锹,他就能打造出来,可以用于阵仗杀敌的刀具。

所以很多朝代虽然从铁的源头来控制,但是对于私人携带刀具还是屡禁不止,比如大家熟悉的水浒传说的就是宋朝为什么都要带朴刀,接上一个杆儿就能变大到变长武器,拿下一根木杆儿就是一把不太长的腰刀。

但是盔甲不一样,不要以为甲胄就是把皮子钉在一块儿,或者弄一堆铁片儿绑在一块儿就是盔甲了。

它需要很多工序,很多人配合,才能造出一副合格的盔甲。所以说一旦一个私人曾有一副盔甲,一定和官方制造单位盔甲外流有关。官方制造的盔甲等战略物资外流,这是一项很严重的事情。稍稍带着私人窝藏盔甲也会变成重罪。因为这说明官方的管理和统治出现问题。

甲胄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在古代私藏甲胄为何是重罪?

简单粗暴的讲就是古代生产力低下。

生产出一件甲胄,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私藏它,一是浪费国家资源。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祀就是祭祀。

戎就是打仗。

当时战事频繁。

当然是资源越多越好。

二是这玩意是打仗用的。

你私藏他它是想要造反咋滴呢?

瓜田李下啊。

甲胄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在古代私藏甲胄为何是重罪?

很高兴可以为大家回答这个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可以为大家带来帮助,同时也希望可以赢得大家的喜爱。下面我就给大家分享一下我的个人观点,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在古代,弩箭和甲胄是绝对不允许民间持有和打造的。尤其是甲胄!甲胄,铠甲也,乃历朝国家之重器。唯有朝廷武库才可储存,除了朝廷赏赐或者祖先遗留之外,任何人不得私自打造、售卖铠甲,有甲胄就等于有暗自组建军队,起兵谋反的意图,而违者皆以谋逆之罪论处!

要知道,在冷兵器时代,甲胄是作战十分重要得防御武器,防护力相当可观,它能够保护人得身体不被敌方得武器所伤害。只有朝廷的军队才能装备甲胄,穿甲胄的都是朝廷精锐部队。朝廷通过控制甲胄来保证自己的军队战斗力是最强的。(装备甲胄的士兵就相当于现在的装甲部队,就算是允许持枪的美国也不允许民间持有装甲战车。)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全部个人观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帮助!

甲胄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在古代私藏甲胄为何是重罪?

现在美国某些州法律规定,歹徒不能穿防弹衣与警察对峙!一个道理,拥有武器好解决,拥有防弹衣可就不好对付应该是一个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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