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被人强奸,她失手打死犯罪分子,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强奸有多种说法,是被袭击而无反抗能力无意识而被强奸,也有半推半就是经常见面的人违背了女人的意愿而强行实施而强奸,也有同意之后事后反悔被告的强奸,当然还有很多种说出了有点太俗,总之强奸罪是偏向女性的,而男性也有被强暴的,虽然很少,但对女性处罚较轻,也不会当强奸罪处理的。

你的朋友被强奸,她失手打死犯罪分子,这不算正当防卫,如果在实施过程中或反抗中打死犯罪分子,应另当别论,按你题意强奸已经形成,强奸过程中女人是无力还手的才叫强奸成立,如果未遂,女人有反抗能力,失手打死了人不算正当防为,因为论体力女人不是对手,女人没有还手的机会,如果是认识的人,男方一厢情愿误判女人的意思,而强奸未遂,男人得不到配合是不能强奸成功的,如果女人不妥协男人就没机会,就会停止性侵,男人就会停止攻击,兴致也会消失,他有一种负罪感,而这时女人彼污辱的感觉很强,会立马回击,因为男人当场有悔意有接受女人惩罚的准备,这时女人生气时失手打死人,你认为是正当防卫吗?

我也只是一个吃瓜群众之一,以上是个人谬论,既然出了人命,当然有司法部门介入,他们见多识广,会比较理性的看问题,即使强奸罪成立,也未给女性造成进一步的恶性伤害,所以罪不至死,虽然是死者有错在先,失手致死,重罪没有,轻罪应该少不了,相信法律的公正,活着的人是会得到一些宽容的。

朋友被人强奸,她失手打死犯罪分子,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朋友被人强奸,她失手打死犯罪分子,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整体来说你这不是正当防卫,是见义勇为 ,虽说是见义勇为,

正当防卫是指犯罪分子在侵害你个人的生命 或者其他的权利时,你进行的反抗,那个是正当防卫

见义勇为是指犯罪分子在侵害他人的生命或者其他的权利,时而你进行了制止,那个是见义勇为

但是还得看具体的情况来定义,如果说你们两个人在扭打的过程当中 犯罪分子一不小心领了盒饭,那个不算你犯罪 如果你制止了犯罪分子 使他没有了还手的能力 而你继续殴打,而让犯罪分子领了盒饭你那属于故意伤害

朋友被人强奸,她失手打死犯罪分子,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属于正当防卫

朋友被人强奸,她失手打死犯罪分子,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肯定是正当防卫。

在受到不法侵害过程中,对正在实施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造成任何伤害都是为了终止自身被侵害,合理合法,不必负刑事责任。

朋友被人强奸,她失手打死犯罪分子,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当然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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