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工期就能牺牲居民健康,无视法律规定吗?

居民健康真的重要吗?真的在引起重视吗?城市建设何时停止过,改革开放中城市建设更是达到了峰值,城市中高楼如雨后春笋般的从地面上出现,地下室都好几层,试问各位看官老爷,你几时见过大卡车百天拉土方,挖掘机在新开的楼盘白天工作的,你可能会说见过,其实我也见过,那是非常时期,也就是人们齐心协力共抗新冠病毒的2020年出现大白天上午还在排土的现象,其余时间却实很难见到,正常情况都是晚上九点左右,天不亮之前停止,晚上大卡车穿梭在城市的道路上发出巨大的轰隆声,随处可见的居民楼住宅小区,都处在这些轰隆声中,居民的健康和休息谁又放在眼中。

赶工期就能牺牲居民健康,无视法律规定吗?

资本家本来赚的就是劳动人民的血汗钱,赚的越多,压榨得越厉害。

毫无疑问,赶工期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货赶出来,实现利益最大化;二是依照交货时间,在规定的日期之内,把货赶出来,避免因为延时交货造成的经济、公司声誉等方面的损失。

可是,依照劳工合同,每天八小时以外的加班有经济补偿,节假日有两倍甚至三倍的加班费,这也是很多人面对赶工期,选择“忍气吞声”的原因,毕竟钱给到位了,一切都好说,出来打工就是为了多赚点钱。反之,对于很多打工人而言,如果每个月领着最低工资,没班加,没有额外的收入来源,嘴里又会不断“问候”老板全家,重新开始提桶找工作的征程。

至于赶工期是否牺牲了居民健康,有没有违背相关法律规定,这点就得看具体实际情况。如果觉得有,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反馈情况,甚至是举报。个人觉得,干饭人和用人单位是平等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互相选择的结果,如果实际干不了,就好聚好散呗。毕竟怀着满肚子怨气,心不甘,情不愿的上班,对自己和对公司都是不负责的行为。当然,有个前提,兜里得有满足几个月不上班,也能维持生活的基本保障,这是现实所需。

其实,近年来,因为“996”“007”上班时间过长,导致劳动者身体受不了,发生猝死的新闻日渐增多,但丝毫没有熄灭劳动者上班的热情,根本上来讲,还不是生活离不开钱么?如果生活不需要钱,工作只需要理想,谁还会低价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呢?

总而言之,习惯就好。如果看不惯,就努力改变自己,有能力才能有更多的选择机会,而不是像我一样被迫谋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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