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几次提到“官中的钱”,是什么意思?
古代大家庭的运行管理方式与现代的公司相似。以贾家(荣国府)的情况来说,贾母贾赦贾政相当于这家公司的股东,王熙凤相当于公司总经理。他们公司的收入,最主要的部分,公候的级别,都是有封地,封地租税,是他们最主要的一项收入。《红楼梦》中有春节前庄头为荣宁二府送年货的描写。这个收入是祖上留下来的,是家庭公共收入,用来处理家庭公共事物。这个钱,就是所谓公中的钱。富贵之家的收入,有些不光是土地收入,还有经营收,比如开当铺,做生意等收入。纪连海老师讲和坤的时候讲过。
贾府的王熙凤也放贷,她的行为如果挣的钱是家庭所有,钱就归公中。《红楼梦》中好像提过,官宦之家放贷取利,盘剥百姓是不允许的,但可以变通。但王熙凤放贷的行为是明显不是为公中,也就是荣国府,而是为自己。因为她是贾府这个公司的总经理,公司员工工资由她发放。她把工资月初支出,月底发放,手上就多出了一大笔银子,她再拿这笔银子放贷,就实现了空手套白狼的操作。说白了就是挪用公款放高利贷。挣了钱就进了自己的腰包。
贾宝玉这些小孩子,自己是没有收入的,吃饭穿衣由家庭安排之外,每月有固定的零花钱,叫月例。发到自己手上的钱,就是自己的私房钱了。
为什么王熙凤说贾宝玉结婚的时侯用不着公中的钱?道理很简单,因为贾宝玉是三个人的掌上明珠,这三个人随便给点,结个婚用不完。第一个是贾母,她是老祖宗,当然可以花公中的钱。但必须按规则来,就好比公司的董事长,不可能把公司的钱当成自己的花。贾母的私房钱是很多,一是她做为候门小姐的嫁妆,二是她做为诰命夫人朝廷的赏赐。还有二人就是贾宝玉的父母。他们也是一样的有钱人。宝玉结婚时,他们拿一点出来,公家就不用拿钱了。
如果贾环结婚就不一样了。因为拿私房钱给别人,全凭自己心意。对公家来说,那就公事公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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