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女子冒名顶替当教师16年,她之前教过的差生是否可以告她?

没有教师资格的人,冒名顶替教书16年,之前那些差生是否能告她侵犯教育权?

上网查了一下,还真有这么一个事。安徽宿州市一位名叫苗娟的女子,冒用别人的名字,以及全部的个人信息,当老师16年。于近日被发现。据称她现已经被作出了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的先期处理。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至于她之前教过的差生是否可以告她的问题。我觉得当然可以。做为一个公民,你当然有向任何人提起民事或是刑事自诉的权利。至于,你的起诉能否得到法院的受理,你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都有规定。我不是专业的法律人员,对此没有专业的回答。但是,你可以起诉,应该是你的权利。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我今天来这里绕舌的目的,其实不是为了讲法律,而是想讲一点法律之外的问题。讲点道德,讲点做人。

苗娟冒名顶替,是一个不道德的事件,也是违法的事件。看了一下报道,这个事情大体情况是这样的。被顶替者的名字叫王莺莺,由于她的父母是教育系统的老师,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末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招考老师的指标。在当时,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于是,她很高兴的进入到招考的事宜中去。谁知办了好久之后,被告知事情没办成。这之后,王莺莺去外地工作。2016年回到宿州交社保的时候,因交不进去才发现,自己的身份信息已经被别人使用了。再一查又发现,她在1999年的时候,就被教育局录用为教师了。而别一个正用她的名字,干着这份教师的工作。

这个假冒王莺莺的,就是苗娟了。此时,她已在学校教书16年了。冒名顶替,当然违法的行为,而苗娟本人,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辛辛苦苦干了十六年的工作,能保住的可能性几乎没有了。各人的形象也将蒙受巨大损失。当然,这都是她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从这件事情上,也能看出掌握公权力的某些人的腐败。因为他们掌握着权利,可以轻易的毁掉人们来之不易的机会,并把它做为自己发财的工具。相信他们肯定也会为自己的无耻付出代价。社会因此痛恨这些人,希望他们得到更重的处罚,这样的心理,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做为这个老师的学生,你们就不应该这样考虑问题了。

你们是可以去起诉老师,我说过,这是你们的权利。可是,你们起诉老师什么呢?起诉她无证上岗?还是她耽误了你的青春?或者,你们真能找出一个合理又合法的理由来起诉她。可是,这样做厚道吗?

无论他有没有老师资格证,她事实上就是辛辛苦苦教了你们的老师。如果她教的不好,你们当然可以给她提意见。可是现在,你们起诉的目的不是因为他教学质量的问题。而是因为她自己道德上的缺陷。但她这种道德上的缺陷与你没有学好,不构成直接的因果关系。放开这些不说。一直是曾经的老师,一个是曾经的学生,在老师倒霉的时候(她的倒霉当然是自己造成的,当然是活该),可是这些学生们在即将被打倒在地的老师身上,再踏上一只脚,这样做,真的厚道吗?

我想,题主肯定不是这个老师的学生。当看到不道德件的时候,对它进行无情的挞伐,是一个人正义感的体现。可是,我认为,全社会没个人都可以表达这种正义,唯一不能表达的,就是这个老师的学生。你们可以为老师的道德缺陷而难过,但你们不必出手惩罚她,因为她是你们的老师。这一事实,是无法改变的。

说点题外话,十多年前,我在部队当兵。由于工作的原因,我们连的好几个战士腰椎出了毛病。有过经历的人大概都知道,到医院治一次,要花费多少钱。在我们部队旁边的村子里,有个骨科老中医。我们到他那儿的时候,他只要用手一摸,就知道你身上的那块骨头有问题。再经过一扳一扭,就把你错位的骨头正了过来,再给点外傅内服的药,就把问题给解决了。没次去的时候,他没有行医执照。看病也没有价格。我们每次去的时候,随便给个三十五十的。也就是去医院拍个片子的钱,甚至还不够。如果有一天,他因为无照行医,被查处了。我是否应该去告他呢?我想不会的。任何有良心的人,都不会这样做。

所以,我觉得,题主的问题,体现了社会大众对不道德不公平的社会现象的痛恨。可是做为学生,在这事上去起诉老师,虽然是个人权力,但却没有必要。

安徽宿州女子冒名顶替当教师16年,她之前教过的差生是否可以告她?

对于网络舆情高度关注的安徽宿州一教师冒名顶替16年一事,埇桥区教体局成立了调查组。经调查发现,现顺河乡中心学校教师“王莹莹”确系冒名顶替王莹莹教师身份参加工作,其真实姓名为苗娟。现已经作出对苗娟停止工作、停发工资的先期处理决定。除名决定已送达苗娟,并经本人签字,其他相关事项正按法定程序进行。

你提问中说这个假冒老师教过的差生是不是可以告她?我觉得这个还是不要告她了。也不会有人告,你学习不好是老师的责任,那么你同班同学中,是不是有优秀的。

这名“假老师”不知廉耻,别人的十年辛苦白付了,她的这项工作应该还给王莹莹,十六的工资也应该还给她,另外还要补偿十六年的精神损失,否则太不公平了,人家一大学生一辈子的前途被毁了,从一个小女孩过十六年就三十多了,她的一生有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归根的一切都是这个冒名顶替的人害的,所以害人的人必须为她的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其中也包括如果构成违法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可恶的,是那些背后的各路操盘手,让他们坑害的肯定不止一个,希望一查到底,让他们给予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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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女子冒名顶替当教师16年,她之前教过的差生是否可以告她?

她也是个受害者,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了顶替入学现象的客观存在,与差生没关系。

安徽宿州女子冒名顶替当教师16年,她之前教过的差生是否可以告她?

这个是那个时代的产物!还有!不会完的。你说高考移民不也是顶替吗!为什么要顶替,大家都知道了。怎么能顶替就是这个时代的奇葩。所以这是权力和社会漏洞的产物。差生如果去求法律,也是一片的规模,不仅仅是顶替者的问题!谁能让他顶替才是大问题。八九十年代这事太多了!

安徽宿州女子冒名顶替当教师16年,她之前教过的差生是否可以告她?

谢谢邀请!我是从那个时代走过来的教师,很想就这个问题说两句!

首先,问题所指的冒名顶替决不仅仅是拿着别人的成绩去上学,实质上,这种操作的可能性极小。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为了弥补教师队伍的严重不足,国家挑选一批特别优秀的初中生上师范,称为“小中专",这就是后来称为中师的那批教师队伍,但挑选的第一个条件必须是应届生,并且一直在所在学校学习三年的学生,这样以来,因种种原因留级、休学、或中途转入的学生只好望洋兴叹!当年的“小中专”毕业后,无需考试,直接入编端上“铁饭碗",这无疑让许多学校和老师打起了“擦边球",可以说是当年公开的秘密,几乎每个学校都存在。我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人,凭心而论,我就协助学校将不够条件的优秀学生,利用中途失学的学生学籍送进考场,如果告的话,我也是被告之一!

这些“冒名顶替"者虽得到了所谓的铁饭碗,并且为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称他们是共和国教育的脊梁,一点也不过份!但他们中不少人也暗自悔恨,假如不去“冒名顶替",老老实实读高中,上一个本科院校绝对不在话下,看着当年比自己差可是文凭和地位扔自己几条街的同学,过中滋味肯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当然,对于极个别有可能拿别人分数上学的,该当别论!

假如他们的“冒名顶替"有错的话,买单的并不仅仅是他们,还有当时的历史现实与条件,更有我们这些推波助澜的学校和教师们!

安徽宿州女子冒名顶替当教师16年,她之前教过的差生是否可以告她?

我就想说一句,现在学校有的差生也可以告老师吗?此有此理那一位老师都会有差有好的学,你敢保证好的老师就没有一个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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