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员自杀事件,不考虑道德,仅从刑法,民法,婚姻法等法律层面,翟欣欣触犯哪些法条?

这个问题,其实是有标准答案的,既然已经走上了司法程序,这个答案就是法院最后对此案的判决,我相信法律能给群众一个公平的判决。当然,大家也可以讨论,不过,在不掌握事情的真象,或是不了解全部细节的时候,大多数的讨论最后可能也是自说自话。如果有法律专家,在媒体披露的事实之上,做一些法律的解读,对于大多数围观者来说,当然是好事。可我觉得,大多数人的评论,还是基于道德层面上。法律是底线,观众们义愤填膺的原因,还是出于一种道德感。也就是说,就算翟欣欣没有犯法,也不能阻挡人们对她的鄙视,基于道德的理由去鄙视一个人,也是个人的权利吧。只是鄙视的时候不能违法。所以,上面这几句话,应该把这个问题回答完了,下面谈的,都是闲扯。

我看了几个网友的回答,有的说,程序员的自杀是不负责任的。这当然有一定道理,无论遇到怎样的艰难,努力活下去,才是对的。这段时间,有两个自杀事件引起人们关注的。一个是孕妇跳楼,一个就是程序员的自杀。比较起来,我觉得,孕妇可能更不负责任一点。就算自己承受不了痛苦而欲结束自己的生命,但连自己孩子的命也一起结束了,总是不太应该。

程序员的死,是和婚姻相关联的,婚姻又和爱情相关联。所以,我这儿其实是想说几句婚姻与爱情的话题。故事中的两人,曾经是有过婚姻关系的。程序员的被敲诈也好,被欺骗也好,都与这曾经的短暂的婚姻有关系。于是,我想问一下,婚姻关系,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婚姻中的白头到老的追求,和互相忠诚的原则,是不是过时了?

我觉得,大多数人其实还是希望婚姻能够相对稳固的。我也觉得,婚姻中相互忠诚的原则依然没有过时。这就是这件事出现之后,翟女被许多人鄙视的原因所在,因为它展示了人性的丑陋。也让人们看到了拜金主义婚姻商品化之后,带来怎样的恶果,人性的贪婪是多么可怕。

婚姻总是带点现实性,人毕竟要生存的。从古到今,就有买卖婚姻。时至今日,已经走到诈骗的程度了。婚姻成了一种工具,成了人生成功的阶梯。

翟欣欣的事件,在现实中,并不是一个个例,而是婚姻市场上的一种常见的现象。她之所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只不过是因为她倒霉,遇到这样一个软弱的对象,三板斧没砍完,人便自杀了。

不是有个偶像级的人物,通过三次婚姻成功的完成了从穷吊丝向亿万富姐的逆袭吗?榜样的力量是无穷,这种从丑小鸭向白天鹅的转变经历,应该是很吸引人的。但是不同之处在于,时代英雄只所以成为英雄,而失败者只所以失败而引起万众唾骂,期间的差别就在于,是否有耐心,是否把握住了分寸。比如,要完成国籍的转换,婚姻就必须维持到拿到绿卡的那一天。这中间,即使不爱,也要尽夫妻的本份。再比如,要分得富翁的财产,是要经过精心设计的。比如有个孩子,假如老公不能生咋办?可以在婚前偷偷的把丈夫的精子冷冻起来,以备婚后生孩子用。当一切目的达到之后,就可以进入离婚分钱阶段了。当然,一切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这样,十多亿美元就到手了。要拿到这十多亿,还要有另外一个前提,就是你的老公必须是百亿甚至几百亿以上。这样,拿出这十多亿也不至于肉痛。如果他只有八个亿,而你居然开出十多亿的要价,那就是人心不足蛇吞象了,大多数人会选择宁肯拖死你,也不会如你所愿。

所以,英雄之所以成为英雄,不是仅靠一点小聪明就能达到的,也不仅仅是靠脸吃饭的。而是具有全方位能力的。对象的选择,各个环节分寸的把握与拿捏,都是要恰到好处的。这就是为什么你看起来比人家漂亮的多,成就却比不得人家的一丝一毫,而且还在小小的阴沟里翻了船。

苏亨茂在刚刚认识翟欣欣的时候,一定是觉得,那就是爱情。殊不知,他所感受到的一切温暖与幸福,不过都是心机婊的手段而已。于是,闪结了婚姻,闪离便成了再正常不过的结果。几十万上百万的财产,你已经拿去了,难道还不满足吗?还要榨干他所有的血吗?于是,你不倒霉,真叫没有天理了!

苏茂亨应该是个高智商而低情商的人。情商低也没有关系,我觉得,他犯的最大错误,就是在婚姻的选择上,重色不重德。王宝强已经吃了这个亏了。他是引起人们关注的第二个。两相比较一下。苏比王更傻,而翟比马更狠。许多人说王宝强没文化,配不上马蓉,我倒是觉得,王宝强的电影作品,就是他有才的证明。从相貌的反差来看,冯小刚的反差不比王宝强大吗?关键还是女人的德性。王宝强出事之后,还有王楠的老公等一帮好哥们儿支持他。而苏亨茂在遭遇这事之后,大概是没有一个人在身边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这恐怕应该是他自杀的最主要的原因。这更体现出一种现代婚姻状况的悲哀。

前推三四十年,婚姻关系不是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族的事情。于是,个人在婚姻中,就存在这样和那样的不自由。家长或是亲戚可能都会干涉到个人的婚姻。那时的婚姻也相对稳固。现在,社会发展了,进步了,婚姻自主了,个性自由了。婚姻完全成了个人自己的事情,别人谁来干涉一下,就叫多管闲事。我只是想问一个问题,假如苏亨茂的这场婚姻放在传统的背景下,还会出现这样的结局吗?假如苏亨茂的家人朋友们接触到这样一个人之后,会完全不对她设防吗?

许多人把悲剧的原因扯到婚恋网上。当然,婚恋网该负什么样的责任,法律自有说法。只是把防婚姻诈骗的主体责任推到婚恋网上,就能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吗?我想说的是,假如婚恋网上注明了翟欣欣结过婚,苏茂亨就能不上当了吗?结果谁知道?中国人人皆知的神话故事中,许仙知道了白素贞是妖精之后,不是依然不愿离婚吗?

现在的婚姻关系,比之以前,松散多了。离婚的成本几乎为零。这个零当然不是离婚时的实际支出,而是法律为了维持婚姻关系而做出的规定。买卖婚姻中的利益分配,在我看来,当然不是离婚的成本。

说到婚姻,我又想起了一个这些年炒的很热的话题。就是年轻人十分反感的家长逼婚问题,这在一些影视剧中还是有所表现。我这里还是想问一个问题,那些剩男剩女们,真的不愿意父母关心自己的婚姻大事吗?我觉得答案未必肯定。不过是形格势禁之后的无奈罢了。

说了半天,从这一事件中,我得到的结论是,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品德应是第一考量,而相貌的问题,差不多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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