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继承了财产,现老母亲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却要姑娘帮忙赡养老人,这样合理吗?

在咱们国家不都是这样吗?不然怎么会有“娶媳妇“、”嫁闺女”的说法呢?老人理所当然地认为闺女已经是别人家的人了,财产当然应该留给儿子。但遇到事情需要用钱的时候,就会希望女儿多花钱,因为是“外人”的钱,所以花着不心疼,儿子的钱是自家的,花着心疼!

儿子继承了财产,现老母亲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却要姑娘帮忙赡养老人,这样合理吗?

儿子继承了财产,现在老母亲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却要姑娘帮忙赡养,儿子的这种做法根本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

按照法律,子女都有对老母亲赡养的义务。因而许多人强调,老人的财产愿给谁给谁,但是老人把子女养大了,都要尽养老的义务。其实这是对法律的一种误读。法律固然强调子女都有对父母赡养的义务。但是法律还主张义务与权利对等。也就是你得到了多少权利,你就要尽多少的义务。

作为儿子,既然继承了财产,那么对母亲就具有了赡养老人的主要义务,尽主要的赡养责任。女儿没有继承财产,相应的,她要尽的赡养责任和义务要少一些。这也是许多地方主要是儿子承担父母的医疗费,丧葬费等赡养义务,而女儿只不过是承担一些照顾,陪伴等亲情义务的原因。

养儿防老,老人在养儿子时,在把所有财产交付儿子时,心里其实也在寄托着儿子为自己养老送终的希望。而儿子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也意味着自己签订了一份契约,这份契约的内客就是尽父母的赡养义务。

在继承时要权利,在赡养时不要义务,我们这个世上应该没有这种好事。儿子,既然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就应该好好的尽自己赡养的义务。

儿子继承了财产,现老母亲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却要姑娘帮忙赡养老人,这样合理吗?

谁继承遗产谁照顾,既然父母已经先做出选择了,好意思让被放弃的一方尽孝心吗?父母做不到一碗水端平,当初就不该把女儿带到这个世上。被父母冷落的滋味不好受。

儿子继承了财产,现老母亲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却要姑娘帮忙赡养老人,这样合理吗?

财富是一方面,而血缘伦理也算一方面,两者兼和方为贵。

儿子继承了财产,现老母亲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却要姑娘帮忙赡养老人,这样合理吗?

儿子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女儿却没有?所以在赡养方面当然儿子占主要的责任和义务,儿子没有权利要求姐妹怎样!因为父母既然把东西都给了儿子,这就是希望儿子为自己养老送终,他们没指望女儿赡养他们!所以,作为儿子,这个时候要有耐心,爱心的照顾父母,对得起你在他们心里的位置,他们无私的爱你,你更要无私的对待他们啊!对不对?

儿子继承了财产,现老母亲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却要姑娘帮忙赡养老人,这样合理吗?

甘蔗没有两头甜,妈妈当初做法就是偏心眼儿,儿伺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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