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不应该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救自杀者呢?

关于17岁女生投水轻生事件中,网友对警察和辅警救人的指责。

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救自杀者,你认为应该不应该?

我认为不应该,也不值得!

任何一个人的生命都很宝贵,不是就自杀者的生命那么宝贵。自杀者自己不珍惜生命,是很不成熟,很不理智的表现。自杀者假如自杀成功,对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对父母是致命的打击,父母辛辛苦苦把你养大,你却用自杀来报答父母,真是对父母非常不负责任,哪个父母受得了如此之大的打击?让父母后半生怎么活下去?对社会也造成不良影响,污染了社会空气,败坏了社会形象,自杀是百害无一的事情,真是一种悲剧。

为了挽救一个轻生生命的自杀者,绝不应该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救自杀者,这种以牺牲另一个生命为前提的救人,绝对是不值得的,也是不应该提倡,对家庭和社会都不值得。自杀者的生命宝贵,去救自杀者的人,他的生命就不宝贵吗?自杀者假如自杀成功,父母会非常痛苦,哪去救自杀者的人,他死了,他的父母就不痛苦吗?为什么自杀者的错误后果,要别人和别人的父母来承担?这是不道德的,社会也不支持这种做法。

警察和辅警没有随着17岁自杀女孩跳入深水区救人的事件,说什么警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不会游泳、不跳入深水区救人算什么警察?这种说法笔者不同意。一是深水区救人,是很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事情要由专业的人来做,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到,不是会游泳不会游泳那么简单的事。要是警察或者辅警跳下救人,人救不回来,再死几个怎么办?值得吗?你就高兴了?就认为人民警察爱人民了?二是别总对别人说大话,高要求。拿起道德大棒,往警察和辅警身上死里打,你们是不是想见到另一个、甚至好几个家庭的悲剧同时发生?才痛快,才值得吗?警察和辅警也是人,他们的生命同样珍贵。

总之,用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救自杀者,绝对不值得,完全不应该这么做。不管是普通人还是警察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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