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同情江西曾春亮吗?犯罪是因为他自己,还是不公平的待遇呢?

我们首先不是同情曾春亮,而是严厉谴责他,作为一个44岁的成年人,完全知道杀人要偿命,怎能因为一时的愤怒而起杀心,并且手段如此残忍?连老人及小孩都不放过,这样的人心理已经完全变态扭曲了。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们恨其不争,怒其残忍,这一切不是社会的不公来待遇,完全是他咎由自取。

他的犯罪更多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与社会的不公平待遇没什么关系。为什么这么讲呢?

他之所以会造成今天如此落魄的场面,全是自己个人的因素造成的。小时候家庭的变故,使得他没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他家里兄弟姐妹众多,他排在第五,因此从小就属于被父母忽略的那个人,更不幸的是,后来父母又早亡,便失去了所有的关爱。

兄弟众多,他在家中又排小,大哥们在父母身亡之后,想必也各谋生路,谁都没有责任来负责监管曾春亮。

哥哥姐姐们,后来大多都外出打工,他也随兄长们外出,19岁开始进入社会。

因为他的人生早年的遭遇缺少父母的管教,处于失管状态,而养成的坏习性。这让我们同情有些许的同情,但是穷人的孩子很多,却不是每个人都会变坏!

小时候的这段遭遇,可能对他个人没来说很无奈,是他无法改变的命运,这个却不是社会不公平待遇造成的。

但是逆境往往对一个人起两种作用。有的人在逆境面前,选择颓废沉沦,有的人把逆境当成一种磨练,懂得“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真正意志力强大的人,是懂得在逆境中奋起化逆境为动力,争取更好的未来。

但显然曾春亮是属于前一种,是在逆境中颓废沉沦的那个。由于他排行较小,父母早亡,兄长在前家中的事务,必定很少让他经手。他是属于吃着百家饭长大的人,亲戚们都觉得他可怜,往往给他更多吃穿方面的照顾。

于是从小养成了他大手大脚,好吃懒做的个性,由于没人看管,大约也染上了赌博的习气。

19岁外出打工,在工厂里打工,他呆不住了,干不下去,此时他已成人,亲戚没办法,再照顾他,为了生存,他便干起了偷窃的活。

大约27岁他便因盗窃而入狱,先后两次入狱,让他在监狱里又呆了15年,出来时已年满44岁,人生中三分之一的时光是在监狱里度过的。

这15年里,他与社会已经有了脱节,在监狱里吃喝不愁,44岁再出来时,亲友们都已经很照顾他了。

他的兄弟一下给了他六万块钱,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而村委会的干部也想过要帮他解决工作的问题,并给他介绍了工作,只是他嫌工作工资太低,不干了。

那难道能怪是社会不公平的待遇吗?他出来之后,周围人对他都挺“客气”的,大家知道他蹲过监狱,尽量少惹他,吃喝时候他蹭吃蹭喝,也没人跟他计较。

住酒店时,原本一夜100多块钱,而他身上没有钱,只是收了他70几块钱,这也算是一种照顾吧!

因此,这曾春亮会走到今天,完全是他个人造成的,而他的人生会走到穷途末路,既有无奈的命运的因素,也有自己不争的个性因素。

结语:一个人只有不负责任,他才会怪社会的不公平,凡是有自知之明的人,他们都会从自身去寻找原因。

都说性格决定命运,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曾春亮很可怜,但也很可恨,可怜在其身世的多舛,恨他不争,怒其残忍。

这样的人活着,仅仅为了自己,他的人生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的价值,现在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你同情江西曾春亮吗?犯罪是因为他自己,还是不公平的待遇呢?

不同情,再怎么受了不公平待遇,也不能剥夺别人的生命权。

你同情江西曾春亮吗?犯罪是因为他自己,还是不公平的待遇呢?

咎由自取,怎么值得同情?他自取灭亡,怪得了谁?

曾春亮,几乎没有上学。很小的时候,他就外出务工。什么都没学到,就学人做小偷。

2000年,他因盗窃罪,判了12年,出来后不久又重操旧业判了刑,今年5月12日他才牢房里放了出来。村委会很关心他,给他安排了工作,但他嫌工资低,不辞而别。

于是他的弟弟想方设法筹了1万元给他做生意。但最后还是失败了。

他想打工是不可能的了,还是偷窃来得快。

7月22日,他潜入一户康姓人家,准备行窃的时候,他被主人发现了,一番拚杀之后,他挣脱了并摞下狠话:不准报警,否则杀了他们全家。不过主人还是报了警。7月24日,主人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留下的作案工具,再次报警。

8月8日,嫌疑人又潜入康家,致两死一伤。逃亡中又杀害了一名驻村干部。

纵观曾春亮的人生轨迹,这和人值得同情吗?他走向绝路都是他自己造成的。你说是吗?

你同情江西曾春亮吗?犯罪是因为他自己,还是不公平的待遇呢?

他值得同情吗?一个曾经两次入狱的亡命之徒,向无辜之人开杀戒,这种罪恶之人有什么值得同情的?我感觉这个问题问的就多余。

曾春亮今年五月刚刚出狱,出狱之后游手好闲,在行凶之前,他就已经在康家潜伏了数日,伺机作案,他在康家三楼被发现后大开杀戒,直接杀二人伤一人,在逃亡过程中,又将一名驻村工作人员杀害。在他实施犯罪的8月8日,因为围捕他,一名民警发生车祸去世。也就是说,因为曾春亮的罪行,四人丧命,数人受伤。而且这些行为都是毫无道理的,特别是那位扶贫人员,纯粹就是随机杀人。你说这种行为怨的了别人吗?

被捕后的曾春亮,不但没有丝毫的悔意和歉疚,相反还表现的相当淡定,甚至还露出了笑容,这和嗜血的魔鬼有什么两样呢?曾春亮之所以走到今天,全是自己作下的,之前因为抢劫数次入狱,出狱后仍然生性不改,可以肯定的说,如果今天不犯事,他以后也会犯事,他的内心已经没了敬畏和安心生活的念头,过的是破罐子破摔的生活,一旦不如意就会铤而走险。

你同情江西曾春亮吗?犯罪是因为他自己,还是不公平的待遇呢?

杀人凶手有资格让人同情?

提问的人,不如让这个凶手杀你家人后,再来发问!

在现在这个世界,杀无辜的人的凶手,不管什么原因,都不值得人同情。

你同情江西曾春亮吗?犯罪是因为他自己,还是不公平的待遇呢?

感谢邀请

你同情江西曾春亮吗?犯罪是因为他自己,还是不公平的待遇呢?

题主问题的核心是你同情江西的曾春亮吗?犯罪是因为他自己,还是不公平的待遇呢?首先我个人的观点是不值得同情,即便是遭遇了不公平待遇,但是从曾春亮杀人的那一刻开始,他已经犯罪了,不管之前受过多大的委屈,杀人偿命中国从古至今的法律向来如此。

群众欢送警察,曾春亮落网的场景。

我个人的观点是不同情曾春亮,而且他的犯罪更多的是因为他自己,为什么这样来说呢?

1.曾春亮犯罪这是第三次了,而并非是第一次。我们说犯罪第一次,可能是因为失误,或者是不懂法律,或者是其他等等原因,但是犯罪三次,这就是和明知故犯呀!

第一次犯罪是在2002年。曾春亮就有的进入过监狱,也就是在2002年12月5日,曾春亮因犯盗窃罪被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第二次犯罪是在2012年6月13日,曾春亮因再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其间,曾春亮因能认罪悔罪,完成劳动任务获减刑有期徒刑7个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第三次犯罪是在的2002年7月22日,也就是说离自己刑满释放也就是不到3个月的时间,再次潜入到江西康女士家里面盗窃,在8月8日杀人家父母。而在8月13日,再次杀人。

2.我们看看他的三次犯罪经历。第一次出狱,根据时间来推算也算是提前释放了,以为白线不错,因为本身应该是到的2012年12月份才能释放,但是2012年6月份就进去了,说说明他是提前出来了,但是他屡教不改,再次犯罪。这样多人真的值得去同情吗?有什么不公平待遇吗?

3.而且根据村委会工作人员说,曾春亮曾两次入狱,今年5月出狱后,村委会工作人员曾张罗着给他找到一份工作,是在附近一个工业园区某厂子里打工,一个月工资三四千元,包吃包住,但曾春亮认为工资少,不愿意干。

我们可以看到的事实是曾春亮虽然进入过监狱,但是村委会还是接纳了他,而且找了一份工作,对于刚刚出狱的人来说,别人不嫌弃,这已经是不错了,而且一个月工资3000-4000元,对于一个的服刑8年出狱的人来说,应该算是不少了,但是他还是不满足。

个人的观点和态度。

实际对于这样的人来说,怎么都是改变不了的。说白了他希望的生活就是在家休息,然后还有钱,但是那里有这样的好事情,所以他才会开始盗窃,这样来钱确实比较快,但是他没有想过这样还是会被抓进去的,也许对于曾春亮来说,他已经放弃了,或者是对于社会产生了厌倦,所以这样的人只能说没有什么同情的。

别人给了你机会,你不珍惜,总是想着天上掉馅饼的好事,但是自身不努力,总是想投机倒把,偷偷摸摸,这样被抓紧去确实是迟早的的事情。

总结:

现在曾春亮入狱了。实际这样的人,我觉得应该关押一辈子,每次刑满释放,还是明知故犯,根本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当然这次杀人,实际死刑已经在等待着他了,也许对于他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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