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说你在北漂中最难忘的事儿是什么?
一转眼,在北京已漂了20多年,期间酸甜苦辣,令人难忘的事儿还真不算少,先说三件吧。
第一件:发烧41.5度仍坚持上班那是初来北京的第一年,一个人在北京打拼,在一家外企工作,是世界500强,职位是国际贸易部英语秘书,工作量很大,经常加班。
那时住在月租几百元简易房里,冬天很冷,没有取暖设施,一不留神冻感冒了,高烧不退。但工作没人处理,会耽误正常业务,仍咬牙坚持上班,整天头痛欲裂,晕晕乎乎,像腾云驾雾似的。
坚持到下班后到友谊医院去看病,护士给我一测体温41.5度,以为温度计坏了,又换了一根,还是41.5度,就给她自己测了一下,证明体温表没问题。
她惊讶地说,你也太刚强了,烧成这样,怎么一个人来医院?很危险的,家属呢?
我当时眼泪就下来了,一家老小还在遥远的家乡……
第二件:过年一个人对着四面墙吃泡面来北京的第2年,家里弟弟妹妹都遇到了坎儿,事赶到了一块,需要不少钱。所有的积蓄加上借的钱都寄给了他们,过年没钱回家了。
于是跟家乡人说工作忙过年不回去了,跟北京的朋友说回家乡了。一个人躲在没有取暖设施,不能做饭的出租屋里,对着四面墙吃泡面。
第三件: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没有休息日,打三份工,经过几年艰苦的打拼,终于有了一点积蓄,决心贷款买房子,把母亲接过来。
当时贷款还是新生事物,需要一定的勇气。一下子向银行借6位数的外债,有点儿吓人。我一咬牙,一跺脚还是买了。
有房子的感觉太好了,不用再看房东的脸色,不用东搬西搬,颠沛流离。此后下了班的脚步有了真正的归属感,知道某个小区里面有一盏属于自己的灯,那是自己的家,感觉很温暖。
最重要,也最令人欣慰的是可以把家人,尤其是母亲接来,早晚侍奉孝敬,让她颐养天年啦!好开心。
说一说你在北漂中最难忘的事儿是什么?
我18周岁来北京西单商场里给我单位服装厂卖衣服,每天还要坐车5站地去,刚来啥也不懂,吃饭就是大问题,北京还用粮票,没有很多地方都不卖你吃的,得去议价的地方买,商场有食堂但没有粮票也不卖你,我是夏天来北京的,经常是饥一顿饱一顿的,让送货的业务员从我家里拿的米、面就自己熬粥或做面疙瘩吃,营养跟不上我重感冒,烧39度多还坚持去上班,身上因为雨淋啦起的红疙瘩,可痒了,唉,那时候只有85斤,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只能自己扛着的,商场的值班经理阿姨特别好,她过来巡视时看出我的不对劲儿,问清了我的情况,给我买了一碗热乎乎的刀削面,从医务室给我拿了两盒退烧药,过敏起红疙瘩的药,亲自看着我吃药和饭才放心,又让我去休息室睡了一觉!几天后我就好了,感谢时她说“你跟我女儿差不多年纪,这么小就来工作特别不容易,以后有什么事跟我说,不能饿肚子,你们工作时间长,我给你拿了30斤粮票,以后可以去食堂吃饭了,那里便宜,不够再跟我说!”我特别感动,后来回老家休假总给她带些我们那农村的特产,(因为粮票她不要钱),3年多一直是她给我粮票,我们相处的特别好,后来的后来我就把她当亲人走动,一直到现在!所以那时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事!感恩在我最困苦的时候能遇到她!
说一说你在北漂中最难忘的事儿是什么?
你想谈谈北漂的事情,这个我还是觉得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我不赞同你小标题里面的内容,北漂的人很多想法没有你写的这样,任何人都有梦想这个肯定没有任何毛病,想闯天下,想去改变自己命运的人,永远是不会怕吃苦受累,所以当然就会勇敢的面对寂寞和孤单。
但是,你说的如果你现在在北京如鱼得水,早早忘记了当初的梦想,然后因此就会纸醉金迷,我最不赞成的就是这句话,我北漂快20年,我身边有很多大一波北漂人,都生活的非常好,但是没有人会去纸醉金迷。这个词用得太不切实际了。
北漂的人,为啥去北京漂呢?主要还是看到北京的机会更多一点,收入更高一点。所以才会去北京漂,为的是改变自己的命运,同时也是想改变自己整个家庭的生活质量。一般北漂的人,基本上还是会回到自己的家乡去的。
当然,有一段北漂的经历,肯定是会终身难忘的,因为不管你混得好与坏,待的时间长与短,毕竟也是自己人生的一段经历,有喜悦也有忧伤,总之是痛并快乐的活在过,在自己人生的长河中,会留下厚重的一笔,这一笔也是财富,是精神和经济的财富。
说一说你在北漂中最难忘的事儿是什么?
北漂最难忘的事儿是租房,说一说给后来人作为借鉴。
北京的租房市场跟一般城市不同,几乎所有的房子都在中介手里,能找到业主,跟业主直接签租房合同的机会微乎其微。
以上是背景,接下来讲北京的租房故事。
跟中介签订租房合同时,如果是第一次,你会稀里糊涂地就背上了一笔贷款。因为中介跟一些金融机构合作,拿你跟他们签订的租房合同,到金融机构一次性拿到了租期内的全部租金,然后由你按月还贷,这是第一个坑。
第二个坑,中介一次性拿到了租期内的全部租金,然后给业主按月或者按季度付房租。如果公司资金紧张或者老板不想付给业主,业主拿不到租金,就会把你赶出去,而你仍然需要继续还贷款,因为这笔贷款是上征信的。
第三个坑,租房合同一般签一年租期,你住到10个月左右时,中介会要求你换个公司名称改签合同,导致合同永远不会到期,而合同规定,提前解约需要付2个月租金作为赔偿。
坑够多了吧?中介公司不仅坑租户,自己的员工也照坑不误。有次因为房子的事儿去找他们,牛逼哄哄的,爱搭不理。没过几天,老板不管他们发工资了,他们几十号人全部站到了楼顶上,用了好几辆大巴才拉走了。
说一说你在北漂中最难忘的事儿是什么?
这么多年在北京难忘的事儿真不少,最尴尬的一次是20年前我晚上打车,当时也不怎么就那么迷,分不清东西南北,下了公交车怎么也找不到同学说的地点,只得打辆车。
司机问我是哪儿的人,我心想晚上说自已是北京人应该安全一些,就回答说是大兴的,谁知司机一下子就怒了,反问到:“你是大兴的?你敢说你是大兴哪儿的吗?”我很惶恐的说:“大兴黄村的”。司机更加肯定与不屑地说:“我就是地地道道的黄村人,我保证你不是大兴人,口音一听就不是北京人!”
这太没道理了,我也很恼火,只得问他:“按户口本说是哪里人可以吧?”司机也没办法反驳,一路再无话。
说一说你在北漂中最难忘的事儿是什么?
我的北漂不是中国🇨🇳北京城,而是地球之北俄罗斯🇷🇺的首都一一莫斯科。最让人难忘和吃力的事儿不是金钱所困,而是语言交流困难的无奈。由于翻译官的一时失职,供需合同出错,我亏了很大一笔,公司几乎宣布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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