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证书能证明当年存在劳动关系吗?

很遗憾,从现实角度讲,大多数时候都不能。荣誉证书没有那么大的效力,至少不能作为法律或社会机构认可的独立证据。既使荣誉证书是真的,也不能。造假的荣誉证书就更不能了。

想证明当年存在劳动关系,往往是存在劳动纠纷的前提下,劳动者想追讨或主张自己当年的权益密切相关,往往会涉及到经济赔偿金,补偿金,工伤待遇,社保缴费,及退休待遇等。

想讨回自己的权益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需要充分的证据。打官司,讲的就是证据。

普通的荣誉证书顶多属于辅助材料,必须和其他材料形成证据链,才有法律上的说服力和社会公信力。

不过如果你的荣誉证书,不是普通的荣誉证书,而是有很高的含金量,或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反响,或具备足够的社会公信力,则令当别论。所以事无绝对。

想充分证明当年存在劳动关系,最有效率和公信力的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其他证据还包括但不限于考勤记录,工资表,工牌,福利待遇发放表,公司相关文件,人证,其他物证,录音材料等。

不知题主遇到了什么样问题?但如想证明你和之前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只凭一本荣誉证书,打赢官司的概率忒小了。建议广开思路,多方收集各种相关材料,形成充分证据。祝你维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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